福州市城区“空巢”老人社区服务需求的调查与思考

http://www.fzskl.com  2008-12-04 14:20:34  来源:福州社科网  
 

 

福州市城区“空巢”老人社区服务需求的调查与思考 

王小远

 

 

作者简介:王小远,男(1962~),福州市老龄办副主任科员。邮编:350004

[提要]随着老龄化形势的不断发展,“空巢”老人作为老人中的特殊群体,其数量和比例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着。如何使这部分老年人安享晚年是个应当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本文从分析福州市城区空巢老人的现状入手,就如何发展福州市社区养老服务,使空巢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等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老龄工作空巢老人社区养老服务

 

 一、福州市城区空巢老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

()基本情况

2007年初,福州市老龄办依托福建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福州市城区空巢老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福州市城区的空巢家庭数量约为4.7万户,人数约为8.6万人,约占城区老人总数的24.6%。基本情况如下:

1.分布情况:侨乡社区空巢家庭占的比重最大(约占全部家庭总数的9.8%),其次是老社区(6.5%),城乡结合部社区和高档住宅社区的比重相对较少(各占4.8%2.6%)

2.收入及医保情况:有八成空巢老人的经济来源是老人的离退休金,其余靠子女供养、社会救济及亲友接济。有近六点五成的空巢老人享有医疗保险。

3.休闲活动较为单一:而且多在户内,以看电视、听广播和读报纸作为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休闲活动的空巢老人高达77.6%。经常参加的活动还有健身、串门聊天或参加聚会、下棋、打麻将、打扑克等。

4.理想的居住方式:约有66.5%的空巢老人认为最理想的居住方式是“老人独自居住”;其次是“与子女一起居住”,比重为18.7%;而认为“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的比重为12.2%,位居第三位。有1/3强的空巢老人愿意入住政府或社区开办的养老机构。从各类空巢老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态度来看,单身、男性和年龄较长的老人入住的意愿相对较强,其中,单身老人愿意入住的占41.1%、男性老人占37.5%80岁及以上老人占39.1%。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主要原因:一是不便于经常与子女团聚或担心与子女关系疏远;二是自己已有房子,不愿意再花钱;三是认为养老机构收费过高,自己负担不起。空巢老人可承受的养老机构入住费用为人均每月457.6元左右。收入水平较高的空巢家庭对养老费用的承受能力比收入水平较低的空巢家庭约高出2倍。

5.多数空巢老人对社区救助网感兴趣:约有六成表示愿意加入。对入网费的收取标准,多数老人认为应定在每月10元以下。约有三成的空巢老人意愿购买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平均每人可承受的保费约为全年33.1元。

6.对目前社区服务的意见:约有一半强的空巢老人表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有四成表示“一般”,另有3.7%表示“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从对各类社区的评价结果看,对高档住宅社区的评价较高,而对城乡结合部社区的评价相对较低。目前空巢老人最希望政府或社区提供的服务项目是医疗保健,其他依次为文化娱乐、生活照料、体育健身、经济援助和法律咨询等等。

()面临的主要问题

空巢老人家庭的增加对传统的家庭养老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养老的含义包括经济供给、生活照顾与精神慰藉三个主要方面。处于空巢家庭的老人面临的也是这三方面的问题。在空巢家庭中,不乏经济贫困者。在生活上,空巢老人一旦生病,子女不在身边,生活中就会有诸多不便,而且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极易造成抢救不及时。在精神上,空巢老人无法享受过去大家庭的天伦之乐,离开子女时间久后容易产生孤独感。家里四处静悄悄,没有生气,他们有心里话没处述说,有时间没事可打发,这样的老人较易出现抑郁症状,精神寂寞、孤独,觉得生活没有意思,经常回想往事,感觉失落、悲观,经常独处、很少与人交流的老人往往容易产生悲观情绪,有的人甚至会产生自杀行为。特别是进入鳏寡期的老年人,他们面临的困难更大。

环境变化提升了空巢家庭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体制发生了变化,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居住条件变化了,过去的大家庭、大杂院转变为小家庭、单元房。老年人与单位的联系少了,与邻居的交往减弱,使空巢老人面临的问题更加突出。

空巢老人家庭问题的实质是老年安全带发生危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生理功能逐渐衰退,他们在行动上越来越无能为力,对他人帮助的依赖性越来越高,脆弱性越来越强。他们越来越像儿童,逐渐成为一个脆弱者,越来越需要监护人。空巢家庭的含义就是老年人身边缺少监护人,他们与家人及社会之间的信息发生了断层,因此导致老年安全带出现松弛、甚至断裂。

当前,福州市老龄化形势发展很快,至2006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达77.62万人,且每年还在以3%的速度增长,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更是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今后随着独生子女之间相继通婚、生育,形成了“4-2-1(四个老人,一对夫妇和一个孩子)的格局,就算他们都与其中一方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也还有一半家庭的老人必须面对空巢。还有一些单身的、不要孩子的丁克夫妇,在他们年老后也将加入到独居老年人的行列中。届时将会使空巢老人的数量和比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空巢老人家庭将会成为社会面临的突出的老龄化问题。因此,如何使空巢老年人们安享晚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二、福州市城区空巢老人社区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空巢老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将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老年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因此,健全和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是适应城区空巢老年人增多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笔者调研的基础上,就社区老人服务提出以下建议:

()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明确指导思想,把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作为造福于民的事业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作为“十一五”计划的重要内容,列入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得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政府的主导作用具体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和老年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不断加大对这一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制度化的财力投入机制;二是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和规章,合理地制定规划,使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能适应银色浪潮的需要;三是协调成立统一的指导协调机构,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计划、民政、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等部门参加,成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协调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民政部门。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社区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

()区、街两级政府应首先从购买高龄且有特殊困难的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入手,构建起一个面向所有有需求老人的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体系,逐步扩大服务的覆盖面。

当前福州社区养老设施还不尽完善,关照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较低,满足空巢老人需求的服务功能不全,离真正意义上的新型社区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在空巢老人中,除了低龄健康的老人能够自己料理日常生活外,有二成左右的空巢老人是希望社区提供家政一类的上门服务、购买生活用品的日常服务和发生特殊情况时的应急呼叫服务。而目前偶尔能够提供这些服务的,主要还是靠邻里互助和社区的热心帮助。比如有的独居空巢老人,由于身体较差,子女又在外地,为了方便生活起居,日常用品都堆放在床的周围,房间阴暗潮湿,每次买米买菜,都是托邻居带一点,吃饭饥一顿饱一顿,生活没有规律。象这样的现象,在福州各城区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虽然各社区对这些对象也都程度不同地采取了各种帮扶措施,但社区毕竟经费有限,囊中羞涩,力不从心,难以使这些困难的空巢老人享受到较为全面的服务。因此,如何建立起有效的社区服务机制,是一些需要帮助的空巢老人的热切期盼。

2006年底,福州市鼓楼、台江两区已在少数社区中开展了由财政出资购买高龄困难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由社区聘请公共护理员,对困难的空巢老人免费提供家政服务。护理员来源主要聘请社区中的“4050”下岗女工,这样既解决了困难空巢老人生活照料问题,也缓解了部分就业压力,一举两得。建议各城区今后应加大这方面的救助力度,逐步建立起政府为特困的空巢老人购买服务的保障制度,使之形成网络。

今后将随着形势的发展,应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地建立起以区服务中心为纽带、街道服务站为骨干、社区服务点为依托的老年服务机构网络。服务内容要满足各类型老人多方面的需求,如高龄非自理的空巢老人,以上门照料为主的,为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餐饮、心理咨询等;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空巢老人,提供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形式的服务。

这里特别要提出的是,要大力发展社区的托老服务机构(托老所)。因为在目前福州城区近35万老人中,有一半多是低收入者,当他们不得不依赖别人照顾时,往往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受高档的设施和专业化的服务,而依托社区建的托老所则能解决老人和家庭的许多实际困难。托老所的不需要太大,但必要的设施和功能需具备,可根据老人的需要随时调整服务方式,可以全托、日托,也可以临托(即临时寄养照顾),家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等等。

()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应走政府倡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多元化投资、市场化管理的路子,建立公平、平等、规范、优惠的市场准入制度,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化运作方式,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行为,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应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当前福州城区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6家,实有床位数2225张,其中民办的有16家中,目前经营状况亏损的有4家,余下的为微利。一方面是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愿望较高,仅城区空巢老人中就有1/3强有入住愿望;而另一方面,无论公办或民办的养老机构平均床位利用率却不足70%,特别是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着举步维艰、难以发展的问题,原因是收费标准大多超出了空巢老人可承受的人均每月457.6元左右的范围,而且现有的养老机构大多设施简陋,卫生条件较差,软硬件方面都难以引起老人入住的欲望。而就民办养老机构方面讲,主要是初期投入较大,收益慢,又缺乏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措施,就是国家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现有的优惠政策有的也难以落实等等。因此,政府应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措施,健全和完善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法规,尤其在建设资金、土地征用、税收、信贷、水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对于新建和改扩建的养老社会福利机构以及社区托老所,在开办费、床位费以及实际照料老人数等方面,应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以鼓励信誉好、善经营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步伐。

在鼓励发展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力度,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对养老服务过程也要规范管理,通过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制定合理的服务标准、服务等级。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老龄工作管理与服务人员队伍。社区老年照料服务人员应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和技能,对考核合格者发给上岗证书。应在我市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设立老年学、老年心理学和护理服务等专业,培养高素质的社区工作管理和服务人员,为社区的长期发展储备人才资源。要吸收一些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注重吸收有一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下岗职工到社区为老服务岗位上来。

()政府应逐步增加资金投入,继续巩固和完善“星光计划”配置的为老服务设施,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办法,建设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体、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场所)

在“十一五”期间,各街道至少要有1处配有一场一校一室(健身场、老年学校、阅览室)的老年活动场所。各街道、社区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老年活动场所,并尽可能地腾出一些对外出租的房产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各社区的阅览室、健身房等活动场地,应尽可能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增添老年人活动器械,为老年人活动创造条件,实现资源共享。要积极动员辖区内的单位,向老年人开放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晨练、休闲提供方便。

()应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和基层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慰老活动。

近些年来,福州各社区中积极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帮扶办法,如杨桥河南社区与福建工程学院联系,由福建工程学院组织师生与社区内的空巢老人们结对子,不定期地上门开展以陪老人聊天为内容的精神慰藉活动;庆城社区老年协会成立了“空巢老人联谊会”,组织辖区内的空巢老人开展聚会活动,聊天交流,帮助空巢老人们丰富生活内容,等等。这些措施都有益于空巢老人排解孤独感,促进身心健康。社区居委会及社区中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应该多研究如何把社区干部、青少年学生、退休党员及广大低龄健康老人纳入到志愿者行列中来,开展陪聊、陪读、祝寿、过节等活动。有条件的可建立聊天室、聊天站,加强感情的交流与沟通,消除老人的孤独寂寞感。应多提倡老年人之间“一对一”的长期结对活动,结对的空巢老人之间常互相走动,建立联系,以尽量避免空巢老人死于家中多日才被发现的事件出现。

()党和政府应加强尊老爱幼、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尊重、关心、照顾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气。

家庭成员要尽可能地帮助老年人,配偶要关心老伴,不仅在日常生活方面,而且要关心老伴的心理健康,多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子女应该帮助老年父母安排好日常生活,保持与父母的联系,要在精神上关心父母,经常回家看望,伸手帮一把,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这样就能够缓解老年父母因空巢独居所带来的困难。对不敬不孝的子女,社会舆论要予以谴责,所在单位和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空巢老人自身也应学会关爱自己,善于安排好晚年生活,可以通过如出租自有住房的办法解决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问题,条件允许的还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办法,解决养老和就医等方面的困难。在安排好养老生活的同时,空巢老人对身体突发不适应要有所准备,可以事先与子女、亲友、邻居、社区工作者打招呼,以便在紧急时求得帮助。应增强心理上的自立程度,充实生活内容,提升生命意义,量力而行地多投身到社会生活中去,参加社区活动,关心社会,发挥余热,丰富自己的晚年精神生活。

 

(责任编辑:叶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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