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石山遗址中若干民俗的人类学分析

http://www.fzskl.com  2009-11-19 16:40:23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要]昙石山文化遗址是福建乃至全国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4000多年前,生活于靠山面海的优越环境中的昙石山人,不仅过着捕鱼、狩猎、拾贝的经济生活,而且园圃农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与此相应,粮食作物在食物结构中也已经占据了主要的位置,煮制熟食已成为基本的饮食习惯;昙石山人的男性可能还流行过一种拔牙以示成年的成年仪式,这种习俗可能是缘于对获得社会地位和权利的一种考验;割肢葬遗迹表明,昙石山人已经懂得利用巫术对非正常死亡的灵魂加以控制,而大量破损颅骨则可能是昙石山人曾遭外族恐怖袭击的证据,显示了人类社会早期充满血腥的生存法则。
[关键词]昙石山文化经济生活民俗


      昙石山文化不仅是福建最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在中国的新石器时代考古中也具有重要地位。对昙石山文化遗址出土的各类文物的体质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研究已经不断深入,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果。但至今,对昙石山人的民俗生活的认识仍不一致。本文将把昙石山文化遗址设定在新石器时代的时代背景和“咸淡水交叉”、“气候较现在稍为温暖,而其植被亦很稠密”的闽江口海湾地带的地理环境下,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现有的人类学、民族学资料,对其中的一些民俗重新作出自己的分析。
      一、昙石山人的经济民俗
      昙石山人究竟过着一种怎样的经济生活?许多学者都从文化遗址中发掘的贝丘、动物骨骼和劳动工具等文化遗存,对昙石山人的经济进行了推论,然而结论却颇有分歧。比较普遍的看法是认为采贝和渔猎经济是昙石山人的主要经济形式,“农业生产在昙石山文化的贝丘居民的经济生活中,还不占主要地位。”①
      从出土文物和人类学资料分析,笔者认为,昙石山人的农业生产应该具有比较高的水平,在社会经济中已经占有重要地位,这种重要性甚至已远远超出采贝、捕鱼和狩猎等经济形式。之所以下这个结论,有如下几个理由:
      一是从遗址发掘来看,昙石山人已经过着比较长期的定居生活,这一点已经有诸多专家的研究认定。人类学的研究认为,人类的定居是与一定区域内稳定的食物供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偶然性狩猎显然难以解决这一问题。采集(包括采贝)虽然能够提供比较稳定的食物来源,但需要不断地进行空间流动以维持这种稳定性。实际上,在人类历史发展中,采集、狩猎从来就没有为人类定居创造过条件,只有刀耕火种的园圃农业,才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内,为人类提供稳定的食物来源,使人类过上了相对定居的生活。因此,从昙石山已经过着比较长期的定居生活的事实来看,他们显然已经进入了以农业为主的社会。
      二是在遗址发掘中,出土了不少农业劳动工具,如石斧、石锛、石铲、蛎壳耜、长方形石刀、石镰形器和牙刀。特别是蛎壳耜,更是具有昙石山文化的地域特色。人类学的研究表明,人类最初的农具是一根挖土杖②。所谓“挖土杖”,就是一根末端削尖或磨尖的木棍。这种易腐烂的木棍在文化遗址中已不可能找到实物,但在人类学、民族学的调查研究中仍能在一些还处于刀耕火种的民族中有所发现。“蛎壳耜”等挖掘、松土工具,正是在“挖土杖”的基础上的一种改进和革新。在昙石山文化中出土的农具之所以不多,笔者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挖土杖”仍是当时主要的农具。但即使这些改进的农具数量不多,也足以证明昙石山人的园圃农业已经走过了最初的、最原始的阶段,逐步向精耕细作农业迈进。
      三是正如钟礼强教授所说,“如果只是依靠采捕那些介壳类小动物为主要食物、辅以为数不多的渔猎品,不仅生活难以保障,要过持久稳定的生活更是不可能的。”而且,作为昙石山人,水产食物中最主要的是蚬,而蚬“生长的旺盛季节是夏天,其他时间当然也可以采捕,但数量不多,且很瘦小,人们要靠此来解决食物的主要来源是很困难的,也显得生活单一,尽管还有渔猎品为补充,但为数也有限,况且渔猎物的获得也是不稳定的,在此情况下,不存在一定农作物的收获,显然是不可能的。”③。
      四是昙石山遗址墓葬中发现的奴隶陪葬现象④表明,当时的昙石山人的食物生产已经出现了剩余。而人类学研究的成果告诉我们,只是到了园圃农业出现,特别是在园圃农业发展以后,人类才开始出现食物生产的剩余,蓄奴才成为可能。
      由此,笔者认为,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昙石山人利用采贝、捕捞及狩猎、采集等生计方式是难以维持定居生活的,他们的经济生活只能是以发展了的刀耕火种式的园圃农业为主,并辅之以采贝、捕捞、狩猎、采集乃至家庭畜牧等多种经济形式。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在定居条件下的有限地理空间内食物需求。这也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二、昙石山人的饮食
      4000多年前的昙石山人吃什么?这是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显然,昙石山人多样性的经济形式,也决定了他们的食物的多样性。但是,在这些食物中以哪类食物为主呢?这个问题看起来也非常简单,因为遗址出土的大量贝壳堆积似乎足以已经说明了一切,正如卢建一所说:“这些被当地先民食弃的蛤蜊、牡蛎、蚬、蚶等贝壳,有的竟厚达3米多,说明贝丘居民是以贝类为主要食物。”⑤钟礼强也认为“从遗址出土人工吸(剥)食过的介壳如此之多,如果再结合其他出土遗物以及当时的地理环境分析,昙石山文化原始居民主要当是以采捕海生介壳类小动物为生的。”⑥从现有关于昙石山文化研究的文章来看,也普遍采信这种观点。
      然而,昙石山人真的是以贝壳类为主食吗?笔者对此不敢苟同,理由有二:
      其一,昙石山遗址出土的贝壳类堆积物中,包含了蚬、魁蛤、小耳螺、巨牡蛎等⑦,其中蚬又是主要的类属。即使是主张“昙石山文化原始居民主要当是以采捕海生介壳类小动物为生”的钟礼强教授也承认蚬这种小贝壳“生长的旺盛季节是在夏天,其他时间当然也可以采捕,但数量不多,且很瘦小,人们要靠此来解决食物的主要来源是很困难的。”其实不仅蚬如此,其他贝类生物也大抵如此。即使是在夏天,这些贝类可以食用的部分也是很有限的。因此,要依靠这些贝类来维持长期的定居生活是不可想象的。
      其二,多数学者坚持昙石山人以贝类为主食的观点的依据,是因为遗址出土的厚达3米的贝壳堆积。其实,昙石山文化遗址的“文化层分布不均,有的厚达3米多,它主要是贝壳堆积起来的。”⑧这大致可以理解为,昙石山遗址中少部分贝壳堆积的最大厚度约3米,而大部分地方远没有这个厚度。而长200米—250米,宽10米—20米的昙石山遗址的范围,也不等于是贝壳堆积的范围,这点从遗址的现场观测可以得到印证。由此观之,贝壳遗留物的数量远没有想象中的庞大。众所周知,贝壳类是一种壳多肉少的可食生物,作为当时一种重要的辅助性食物,在比较长期的定居条件下,形成这种堆积并非难事。因此,仅从贝壳堆积得出昙石山人以贝壳类生物为主要食物的观点是不足信的。
      那么,昙石山人的主食是什么?笔者认为是植物性食物。一方面,昙石山人居住的靠山面海(闽江口)的环境,不仅适宜采集经济的开展,也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昙石山人应能够获得较为充足的植物性食物;另一方面,遗址出土的改良农具表明,昙石山人的园圃农业已经获得了相当的发展,这也为昙石山人稳定地以植物性食物为主食提供了可能。此外,出土的家猪、家狗的骨赂,表明当时已有家畜的饲养了,“而且一般地说,家畜的饲养,特别是猪的饲养是同农业经济有密切关系的。”⑨“粮食的剩余,促进了家庭饲养业的发展。”⑩如果这种推论没有问题的话,只能说明植物性食物已经成为昙石山的主食。至于这些植物性食物是什么,由于植物性食物难以保存的特殊性,我们很难从考古发掘中找到遗留物,但从出土的收割工具以及相关遗址发掘的蛛丝马迹来看,当时可能已经有了谷物种植。而芋、薯之类的块根植物种植简单,也非常适合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且至今在福州还有相当普遍的种植。因此,当时种植的作物可能就是以这三类为主,并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此外,从灰坑遗迹和作为炊具的陶釜、陶鼎的出现可以看出,昙石山人的饮食已经发展到了煮制熟食阶段,而面临江海的特殊地理环境,可能已经使他们知道了食盐的利用。但总的来说,他们离现代意义上的烹饪应该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的。
      三、昙石山人的拔牙习俗
      拔牙习俗也称为凿齿、折齿、打牙等,是新石器时代在环太平洋地区以及印度洋沿岸盛行的一种习俗,在昙石山遗址出土的人骨中,有两具男性骨骼的牙齿存在缺失情况,其中M13男性颅骨的上颌两个侧门齿生前缺失;M122男性下颌骨缺失两颗下中门齿。韩康信认为,M13男性的头骨的上颌两个侧门齿生前缺失,齿槽萎缩后凹入较深,应是人工拔牙的习俗者。但对于M122男性下颌骨缺失两颗下中门齿的认识不一致。
      从人类学研究的资料来看,各地、各族的拔牙情形是有差别的。有成人仪式中的拔牙,把拔牙当作一种成年仪式的基本内容,将某颗牙齿拔除,以标志获得成人资格。如高山族的邵人、布嫩和大么等支系,至今还有在成年仪式上由父母或专人拔牙的习俗;有婚姻习俗中的拔牙,如生活在贵州省的仡佬族,直到清代年末姑娘出嫁还要打牙,把上齿、犬齿取去一二颗,以防止姑娘“克夫”,而高山族雅美和排湾支系的青年男女婚前或婚后凿门牙旁二齿或大齿,互换谨藏,以示终身对对方矢志不移;有丧葬习俗中的拔牙,如贵州仡佬族直到上世纪40年代,父母死时子媳要各折两颗牙齿投入棺中,“以赠永诀”,等等。
      那么,昙石山的拔牙属于何种情形?钟礼强认为,“M13拔除上侧门齿与成年拔牙有关,表示个体已进入成年人行列”,而“M122拔除下中门齿,应是丧礼的一部分”。对于这种观点,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假如M122拔除下中门齿是丧礼的一部分,则说明昙石山人社会中是存在丧葬拔牙的风俗的。从人类学资料来看,丧礼中的拔牙行为基本都是为父母长辈进行的。据测量M122为40—45岁的男性,按当时人口的寿命来看,在他这个年龄父辈已亡是十分正常的事,他因丧事而折齿导致牙齿缺失也在情理之中。问题是,如果丧事中拔牙是昙石山人普遍遵循的一种风俗,何以在昙石山遗址中,与M122年龄相类的其他男性遗骨却没有出现牙齿缺失现象,而偏偏只有M122这个特例?结论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昙石山人社会中不存在这种丧俗。
      相反,假定M122也是成年礼导致牙齿缺失,我们则可以作出比较合理的解释。马林诺夫斯基的调查发现,特罗布来恩群岛的土著在男孩长到12—14岁时就将他视为青年人。我国云南的永宁纳西族也在13岁时举行成年仪式。这些人类学调查资料使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昙石山人的成年仪式可以比这还要早。从现代医学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年龄阶段尚处于换牙期,许多人在拔牙之后仍有再生的可能。因此,昙石山人成年拔牙的风俗并不必然导致所有成年遗骨都出现牙齿缺失。
      综合人类学的研究成果,笔者倾向于认为,昙石山人的拔牙应是获得成人的正式社会地位和权利的一种考验。在古代社会中,这种经过痛苦的考验以获得成人资格的习俗是相当普遍的,人类学的研究表明,至今残存这类考验的民族也并不少见。昙石山人之所以选择拔牙作为考验的方式,可能是基于拔牙现象与年龄关系的认识,并因此模仿。
      四、昙石山人的割肢葬习俗
      丧葬与信仰习俗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原始人类的信仰往往可以从原始墓葬的考古发掘中发现蛛丝马迹。在昙石山遗址中,出土的人类遗骸肢体缺失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如在第六次发掘出土的遗址墓第3、第7、第9、第10、第12、第14、第15、第16、第20、第30号墓都是小孩的墓葬,均存在指骨、手骨、趾骨或足骨的情况。第八次挖掘的7具骸骨也存在程度不同的残损情况。
      多数学者认为昙石山遗址出土的骸骨肢体残损缺失体现的是原始时代风行的割肢葬(或割体葬仪)习俗。钟礼强认为丧葬中砍手、断指的习俗“与原始人对于手的重视与迷信有直接联系”;认为“在民族志上,在葬仪中,伤残肌体的形式很多,割去指骨或趾骨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宋兆麟则通过大量的考古学、民族学资料,论证我国史前时代存在多种类型的割肢葬,其中“对婴儿的割肢葬也是比较流行的,其中有种种形式,主要是夭折者,认为是鬼投生,一定要割肢葬,一是惩罚,使鬼不会再投生,二是使鬼破相,必然不会重返母胎;此外,畸形胎、男女骨包胎,也多行割肢葬,所不同的是,夭折者是死后割肢葬,后者是活婴行割肢。”
      除了割肢葬,昙石山遗址中层墓葬普遍都是以土坑竖穴墓为主,头向西南的,但也发现有的埋葬方向与主流方向不同,即头向北或北偏东,如M28、M29、M19。钟礼强认为这些墓主应该是“非正常死亡者”,他们的头向及葬式与正常死亡者不一致,体现出氏族对其亡魂的控制。
      笔者完全赞同宋兆麟、钟礼强关于昙石山人不仅有了明确的灵魂观念,而且出现了控制亡灵的巫术的论点。笔者存在疑问的是,昙石山遗址中如此众多的骸骨出现肢体残损缺失,是否能够简单地以“割肢葬”或“割体葬仪”习俗一以概之?
      假如对第六次发掘的肢体残损的儿童遗骨,我们可以认定它为夭折儿童,因“不让他再投胎的信仰”而施以割肢来解释,那么对第八次发掘的7具成人残损遗骨又如何解释?尽管考古学和民族志中不乏“割肢葬”的实例,但在目前所知的割肢葬遗址中,均没有发现破坏颅骨的现象,而在昙石山第八次发掘的遗骨中,颅骨被毁的现象却十分普遍:M104“颅骨已碎”,M122“颅骨之眉间及上领骨右半破损”,M126“颅骨已缺失”,M130“颅骨已破碎”,M140“头部已挤压碎裂变形”。这种现象是极为罕见的,在考古学界成了一个难解之谜,也是难以用割肢葬来解释的。
      昙石山遗址普遍存在的颅骨破损情况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最大可能就是战争。理由有二:其一,昙石山遗址属于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从已经出土的文物看,其生产生活用具有石器、陶器、骨器、贝器,而“所有遗址出土的生产工具中,石斧和石铲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众所周知,在原始时代,生产工具和武器是二位一体的,生产工具也就是战争武器。而石斧、石铲等武器致人于死地的最好办法就是砸碎对手的头颅;其二,在传统农业出现之前,人类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获得充足和稳定的食物来源。由于环境自然供养力所限,原始时代的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经常迁徙,过着流动的群居生活。族群之间为了争夺一个自然供养力较大、生存条件良好的区域而展开血腥的流血冲突,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不幸的是,昙石山人所生活的靠山面海、气候温暖、植被茂盛、海产和野生动物丰富的闽江口海湾区,恰恰正是一个采集、渔猎、农业条件都十分优越,值得邻近的族群流血争夺的地区。
      五、几点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靠山面海、气候温暖、植被茂盛、海产和野生动物丰富的闽江口海湾,是4000多年前处于新石器时代的昙石山人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下,昙石山人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也形成了发展自己的民俗社会生活。
      2在良好的自然环境条件下,昙石山人不仅利用采集、渔捞、狩猎获得天然的动植物作为食物来源,而且在长期的生产中懂得了对动植物的利用,形成和发展了园圃农业和原始养殖业。园圃农业的出现,不仅给昙石山人提供了更为稳定和充足的食物来源,为昙石山人由流动转向定居创造了条件,而且使昙石山人开始出现了阶级分化。
      3“贝丘遗址”显示了水产生物在昙石山人生活饮食中的重要地位,但园圃农业的出现和发展显然改变了昙石山人的食物结构。植物性食物(包括农业所获和采集所获)在昙石山人的饮食中应该居于主导地位,但水产和狩猎所获仍相当重要。饮食方式已经发展到了煮制熟食阶段,并可能已经懂得了食盐的利用。
      4昙石山人社会中可能曾经盛行过一种仅限于男子的、以拔牙以示成年的风俗,这既是对生理现象的一种认识,也是对即将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成员的一种考验。
      5昙石山遗址大量的割肢葬现象表明,昙石山人不仅有了灵魂观念,而且有了利用巫术控制非正常死亡亡灵的信仰。而大量的破损颅骨则显示,昙石山人可能曾经因为他们生活的富饶的土地,遭受过一场恐怖的外族袭击。

注释:
①卢建一:《先秦时期福建生产力水平概论》,《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3期;程利田、钟礼强也有类似观点,参见程利田:《福建的新石器时代》,《南平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钟礼强:《论福建贝丘遗址先民的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②林惠祥:《文化人类学》,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96页。
③钟礼强:《论福建贝丘遗址先民的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④欧潭生:《昙石山墓葬陶器分期》,《南方文物》2002年第1期。
⑤卢建一:《先秦时期福建生产力水平概论》,《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3期。
⑥钟礼强:《昙石山文化原始居民的经济生活》,《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86年第1期。
⑦蔡保全:《从贝丘遗址看福建沿海先民的居住环境与资源开发》,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3期。
⑧钟礼强:《论福建贝丘遗址先民的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⑨钟礼强:《论福建贝丘遗址先民的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陈龙,《先秦至宋元福建农业考古的收获》,《东南文化》1990年第3期。
潘其风:《福州闽侯县昙石山遗址第八次发掘出土人骨的观察研究》,《南方文物》2000年第1期。
韩康信等:《闽侯昙石山遗址的人骨》,《考古学报》1976年第1期。
(英)马林诺夫斯基:《原始的性爱》,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年,第68页。
福建省博物馆:《闽侯昙石山遗址第六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6)》1976年第1期。
潘其风:《福州闽侯县昙石山遗址第八次发掘出土人骨的观察研究》,《南方文物》2000年第1期。
韩康信,潘其风:《我国拔牙风俗的源流及其意义》,《考古》1981年第1期。
宋兆麟:《民族志中的割肢葬》,《中原文物》2003年第2期。
陈国强、蒋炳钊等:《百越民族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63-70页。
潘其风:《福州闽侯县昙石山遗址第八次发掘出土人骨的观察研究》,《南方文物》2000年第1期。
钟礼强:《论福建贝丘遗址先民的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参考文献:
①钟礼强:《论福建贝丘遗址先民的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
②卢建一:《先秦时期福建生产力水平概论》,《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3期。
③程利田:《福建的新石器时代》,《南平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
④林惠祥:《文化人类学》,商务印书馆,1991年。
⑤欧潭生:《昙石山墓葬陶器分期》,《南方文物》2002年第1期。
⑥钟礼强:《昙石山文化原始居民的经济生活》,《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86年第1期。
⑦蔡保全:《从贝丘遗址看福建沿海先民的居住环境与资源开发》,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3期。
⑧陈龙:《先秦至宋元福建农业考古的收获》,《东南文化》,1990年第3期。
⑨韩康信等:《闽侯昙石山遗址的人骨》,《考古学报》,1976年第1期。
(英)马林诺夫斯基:《原始的性爱》,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年。
福建省博物馆:《闽侯昙石山遗址第六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6年第1期。
潘其风:《福州闽侯县昙石山遗址第八次发掘出土人骨的观察研究》,《南方文物》,2000年第1期。

 

作者简介:钟伯清(1970~),男,福州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讲师。邮编:350108
周梅英(1971~),女,福州大学人文学院07级科技哲学研究生。邮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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