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服务成本与价格的对比分析
福州市医疗服务成本与价格的对比分析*
[提要]课题组针对福州市现有的医疗服务价格及其管理体系存在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技术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医疗机构缺乏控制成本动力,医疗服务的效率与可及性受挫,医疗机构过度市场化等问题,剖析其存在的根源,提出设计科学统一、便于操作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方法,促进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并由政府强制推广统一的项目成本测算软件,为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构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成本理论模型,提出加大财政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本思路,使医疗服务定价体现社会公平原则、社会福利原则和社会效益原则。
[关键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策与建议
一、背景
医疗市场是典型的不完全市场,医疗服务定价需要体现社会公平原则、社会福利原则和社会效益原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疗服务包含产品和福利双重因素,医疗服务的价值不能通过市场体现的部分必须通过国家财政补偿方式实现。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是是调节医疗服务总量与结构、发挥市场机制、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理顺医患关系、引导患者需求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和医疗技术进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我国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过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改革的复杂性以及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现有的医疗服务价格及其管理体系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大型仪器的使用费偏高,而技术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一直由政府制定,对医疗服务实行低价政策,医疗机构很少甚至没有定价权,使价格很难反映医疗服务成本和供需变化从而呈现畸形状态。具体表现有:一是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在颁布时通常只注明生效日期而无截止日期,在相关部门未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前,有效期长达数年,而中国在2005年后进入高通货膨胀时期,货币贬值,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不变是不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的价格运行方式;二是医疗服务比价仍然不合理,基本医疗服务、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偏低,使得医疗技术服务的真实价值得不到体现;三是部分医技诊疗类服务项目定价偏高,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定价遵循高标准高价格,如现行的核磁共振、CT检查、彩超仪检查、自动生化仪检查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偏高。
(二)财政补偿总量基本持平,但呈现分配不均状态
在医疗机构市场化的进程中,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成为医疗机构自我补偿主渠道,是医疗服务过度的主要原因之一。以2006年福州市医疗机构为例,医疗机构总收入中药品收入所占比例最大,为49%,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41%,财政补助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9%,以医疗总支出为基础,医疗收入对医疗支出的贡献为89%,而经常性财政补助对医疗机构总支出的贡献仅为9%。使得公立医疗机构在解决生存危机选择商业化的同时逐渐遗忘其作为非营利性组织的性质,主观上追求的不再是“效用最大化”,而是“利润最大化”。财政补助向大医院倾斜,使基层医院、专科医院的生存与发展步履艰难。
(三)在现有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医疗机构缺乏控制成本动力,医疗服务的效率与可及性受挫
在缺乏充分竞争和成本约束的情况下,提供公共产品的机构根本没有动力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而相对于降低成本的“瘦身痛苦”,提高生产成本则是相对容易的事情,高额的生产成本可以增加话语权和涨价幅度。其结果是公共产品价格随着成本的增加而提高,最终形成“增加成本-医院亏损-提高价格-增加成本”的怪圈。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及购买大型医疗设备时,医疗机构并未认真作好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抱着“花政府的钱尽可能做大自身”的思想,盲目上项目,比规模,浪费了国家原本就十分有限的医疗资源。而按照现有的会计制度,这部分庞大的投入又以折旧的形式进入成本,增大了医疗机构的经营成本,使得一些医疗服务价格飙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和可及性受到极大地挫伤。
故调整现有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一套完整的医院价格管理体系,和适应市场物价变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已成为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改善医疗服务公平性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的关键。然而,十几年来的医改不见成效,其重要原因就在于现有的医疗服务成本不够明确、医疗服务定价缺乏科学的参照,配套管理措施不健全、对医疗服务的量和财政补偿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医疗服务的监管依然处于无效状态。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已成为当前改革的瓶颈。
二、资料来源和方法
(一)资料来源
1、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的资料来源:2002年福建省省属及福州市统一组织的测算工作的结果。(按照现行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归并项目)
2、福建省各级医疗机构433家,其中省属大型城市医院10家(主要在榕)、市属大型医院12家2001年至2006年卫生支出、收入结构等财务报表、基本情况表。
3、问卷调查:向在榕省属及福州地区48家医院发出调查表,收回45份,其中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县级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以及中医院,调查内容包括开展成本核算的范围、深度、方法、手段;基本成本数据;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附调查函)
(二)主要方法
1、采用项目成本当量法计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
2、召开各种不同类型的座谈会。邀请医院负责人、价格管理员、专家参加医疗机构座谈会;邀请卫生主管、财政、物价、社保、人大、政协相关人员参加政府部门座谈会;邀请周边群众、患者、医保公司参加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医疗价格政策的不完善之处和价格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综合运用调查资料建立数据处理模型,以不同医院等级评定硬指标为假设前提,测算一定规模的医院重点医疗服务项目(如护理费、床位费、住院诊察费等)的盈亏平衡点,将测算结果与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医疗服务成本与医疗服务价格的差距。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课题组对福州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成本核算情况进行调查,医疗机构缺乏统一的医院成本理论依据和核算方法。由于目前卫生系统尚无统一规范的医院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方法,各医院在实际操作中所采取的核算方法也各不相同。造成科室核算资料只能在自己医院进行纵向分析,而不能在医院之间进行横向比较,由于成本核算资料缺乏可比性,也限制成本核算工作的推广应用;各医院成本核算处于按经验处理阶段,缺乏理论依据;甚至存在由“经济管理办公室”、“改革办”开展的成本核算的情况,由于是由非财务专业人员操作,因此其方法和内容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表1福州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成本核算情况调查表
调查项目现状分析开展成本核算程度23 68%全部科室成本核算76 32%部分科室成本核算、开展成本核算科室30 77%全部科室69 23%部分科室开展成本核算部门82 93%财务科核算17 07%其他部门进行成本核算方法34%在会计核算同时进行66%单独进行进行成本核算手段56 1%手工34 15%单机9 75%网络成本与现行价格关系(被调查单位自评)46%成本>价格24%成本≈价格计算某一医疗服务项目的社会平均成本的工作量33 3%标准工作量55 6%实际工作量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的人员费用分摊较为科学的方法29 6%按实际科室人员费用33 3%按全院平均人员费用×科室人员
1 8%按编制数×各级各类平均工资
(二)课题组通过对福州医疗机构人均工作量、人员支出、人均年财政补助等与上年比较情况调查表明:医疗机构在工作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几乎未增加,人员支出增幅与其他行业比较并不高,人均年财政补助近两年虽加大了投入,但人均年财政补助占人员支出仍不足三成。医疗机构为降低用人成本加大了非编制内人员数量。医疗机构内部人员结构及人员成本构成基本合理。医疗机构职工人均年收入不足2 3万,处于各行业中低水平,底于医护人员的期望。表2福州医疗机构人均工作量等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调查表
调查项目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平均在职职工人员增长率-1 38%-0 37%0 60%-1 06%0 10%非编制内人员增长率7 18%11 77%14 67%11 09%12 31%人员支出增长率 14 41%10 91%12 52%人均年财政补助增长率5 68%8 77%-0 58%12 62%19 52%出院人数增长率-1 40%7 29%2 14%6 85%5 56%门急诊人次增长率4 94%1 84%6 93%7 62%6 40%每职工平均门诊人次增长率6 40%2 22%6 29%8 77%6 29%每职工平均出院人次增长率-0 02%7 69%1 53%8 00%5 45%
表3福州医疗机构人员结构及人员成本构成情况调查表
医疗机构2004年2005年2006年医生人数占总人数比例22 49%29 65%29 85%其中:高级职称占总人数比例5 83%7 86%8 25%中级职称占总人数比例7 33%9 76%16 39%初级职称占总人数比例9 32%12 04%5 22%护理人员人数占总人数比例46 56%35 74%35 88%药剂人员人数占总人数比例6 23%8 08%8 32%医技人员人数占总人数比例10 46%8 53%8 56%行政后勤人员占总人数比例14 26%18 00%17 38%医生工资总额占总工资总额比例31 23%37 23%37 18%其中:高级职称工资总额占比例10 19%13 24%13 76%中级职称工资总额占比例9 91%12 06%11 93%初级职称工资总额占比例11 13%11 92%11 49%护理人员工资总额占工资总额比例30 59%34 82%35 05%医技人员工资总额占工资总额比例9 12%10 62%10 95%行政后勤人员工资总额占工资总额比例13 06%17 34%16 82%
(三)课题组通过对福州医疗机构总支出结构调查表明人力成本占总成本27%,而且医院现行挂号、诊疗费仅为2 5-8 3元,平均诊疗时间10分钟,折合小时收费仅50元左右,而律师、会计师等咨询的费用标准大约为150元-250元不等,比例相差很是悬殊。在欧美等国家劳务成本可达到60%以上。表42006年福州医疗机构总支出结构表
项目总计卫生
合计城市
医院县医院社区卫
生机构农村
卫生院中医合计中医城
市医院中医
县医院人员支出27 09%26 80%22 85%28 23%36 41%38 85%29 45%27 47%32 70%其中:基本工资6 91%6 86%4 84%7 85%9 05%12 85%7 28%5 47%10 24%津贴5 69%5 65%4 96%5 43%8 96%8 56%6 01%5 66%6 59%奖金5 55%5 38%6 23%4 80%2 02%3 55%6 91%8 22%4 75%社会保障缴费3 54%3 51%2 45%4 03%7 53%6 25%3 84%3 03%5 16%公用支出65 71%66 06%70 39%66 74%47 93%49 20%62 93%64 29%60 70%其中:维修费7 04%7 08%7 62%7 92%1 93%3 84%6 71%6 56%6 94%专用材料购置费49 83%50 26%55 25%49 05%34 37%34 30%46 39%48 25%43 35%卫生材料48 01%48 37%53 60%46 76%31 13%32 43%45 06%46 97%41 93%其他材料34 45%35 20%37 39%35 84%23 44%26 44%28 39%28 61%28 02%专用设备购置费4 03%3 52%3 81%3 73%2 13%2 05%8 14%9 27%6 28%
(四)课题组通过对福州医疗机构每床日平均护理成本调查表明:每床日平均护理人力成本高达38元,而医院现行护理费仅为2-6元,其价格之低,完全不能体现护理价值。
表52006年福州医疗机构每床日平均护理成本调查表
项目总计卫生
合计城市
医院县医院社区卫
生机构农村
卫生院中医合计中医城
市医院中医
县医院护理人员年工资总额(万)73016640443231718210128812229897353353638实际占用床日18871461168273618148395557633395750300688320441001097106946994每床日平均护理人力成本(元/床日)38 6938 0639 6632 66134 4840 6743 9048 6238 42
(五)课题组以2002年利用卞鹰提出的项目成本当量法计算得出的福州部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平均成本与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4年出台)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现行的价格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轻人力,重仪器”的问题。现有医疗服务价格与当时项目平均成本比较说明,劳务技术性服务项目价格偏低,扭曲层度较大,部份医技检查项目定价高于成本,体现了重医疗服务成本的有形消耗补偿,轻医疗服务的无形消耗。
(六)从医疗收入结构分析,发现挂号、护理、诊察项目价格较低,化验检查价格高,导致反映医院的主营业务的诊疗、手术、护理、治疗等技术劳务性收入占医院收入比重较低,化验检查收入所占比重较大。表62002年福州部分医疗机构的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计算表(单位:元)
类别项目名称现行医疗
服务价格成本成本扭曲度(成本/价格)平均成本大医院小医院平均水平大医院小医院综合医疗服务类挂号费1 33 283 384 942 522 603 80住院诊察费46 88 058 771 702 012 19普通病房床位费1317 8820 2823 551 381 561 81静脉注射32 793 183 050 931 061 02静脉输液510 9910 3611 832 202 072 37医技诊疗类CT平扫150132 19164 73142 120 881 100 95尿妊娠试验53 610 532 660 720 110 53常规心电图1012 859 817 811 290 981 78粪便常规21 711 243 690 860 621 85颅内多普勒血流图100114 8274 73159 681 150 751 60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11063 3338 2117 70 580 351 07阑尾切除术650678 00548 221422 91 040 842 19单胎顺产接生600989 441277 721680 11 652 132 80胆囊切除术1000954 99873 592355 10 950 872 36全胃切除术15002220 571994 74743 51 481 333 16胰十二指肠切除术(whipple手术)23003250 623203 1801 411 390 00冠状动脉搭桥术35006776 096069 7201 941 730 00中医
及民
族医
诊疗
类普通针刺27 244 8316 013 622 428 01灸法155 523 6525 190 370 241 68拔罐疗法3 336 553 9113 241 971 173 98
表72006年福州医疗机构医疗收入结构分析
项目总计卫生
合计城市
医院县医院社区卫
生机构农村
卫生院中医合计中医城
市医院中医
县医院挂号收入1 18%1 15%0 77%0 89%4 26%3 90%1 44%1 32%1 64%护理收入2 65%2 70%2 44%3 20%1 08%3 01%2 24%1 91%2 82%诊察收入3 15%3 08%2 96%2 95%5 95%3 87%3 71%3 85%3 46%床位收入5 54%5 52%5 43%6 03%1 26%5 08%5 72%5 86%5 48%其他收入7 67%7 68%6 11%7 77%32 50%13 82%7 58%8 39%6 20%手术收入15 35%15 56%14 43%16 76%6 74%20 01%13 67%10 63%18 82%治疗收入25 29%25 36%27 51%22 09%29 76%21 65%24 69%24 15%25 63%检查化验收入39 16%38 94%40 34%40 32%18 45%28 67%40 95%43 89%35 95%(七)课题组向各医疗机构发出调查表,医疗机构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建议:政府对医院的补偿应涵盖工资、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力成本及医疗设备购置费、房屋修缮费、基本建设投资等内容;特别是医疗设备购置费、房屋修缮费、基本建设投资不适合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应较长时间保持稳定,定期根据价格指数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水平进行调整,政府补偿按年初预算执行。
(八)课题组邀请卫生主管、财政、物价、社保、患者、医保公司座谈:提出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应体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特点,与人均收入和医保水平相匹配。简单地提高技术劳务价格或降低检查收费不是当前解决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的有效途径。不赞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继续以成本价提供服务。现有补偿制度造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收入为首要任务,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高精尖设备的投入应以公共财政投入为渠道,检查、化验成本以人工费和低值易耗品为主。
四、存在问题
(一)医疗机构开展成本核算缺乏动力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成本核算功能,但按照这一制度的方法和要求所编写的财务报告,仅能进行医疗机构总成本核核算,无法核算科室成本、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病种成本。医疗机构缺乏统一的医院成本核算方法和理论依据,目前医疗机构处于投入不计成本,产出不计效益的运转状态。
(二)定价不科学
由于没有可靠的成本依据,一大批常规的治疗项目、诊疗项目一直执行低价政策,虽历经数次提价,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在计划经济的全额拨款时代,劳动力相对属于固定而廉价的成本,而在市场经济时期,却成为最为昂贵的支出。但一些反映近20年,近10年出现的新生科学技术的大型医用仪器设备的医技诊疗类项目,因其高昂的仪器成本和神秘感而获得了高价代遇。由于价格主管部门不参与市场准入、需求管理及运行成本的监控,很难辨别企业上报成本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一些高收费、高利润、高投入的医疗服务项目已成为医疗机构增收的拳头产品。
(三)价格管理手段或价格杠杆作用的运用不够合理
没有认识到医疗服务知识技术的重要性和医务人员劳动的特殊性,而只是从表象上强调材料、设备等有形消耗,把医疗服务同一般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混同起来。在收费标准的制定中,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难以得到体现,迫使医疗机构更多地通过提供有形服务,如药品和设备检查,回收成本。因此,选择科学的方法评价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非常重要,重“物”不重“人”的作价方法必然导致价格扭曲。
(四)政府投入不足
政府对卫生公益性事业的投入与要求卫生性事业的发展严重不对称。我国的卫生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政府投入比重逐年下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政府投入占医疗机构收入的比重平均为30%以上,2000年这一比重下降到7 7%。2003年抗击非典,政府投入大幅度增加,也仅占8 4%。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6598亿元,占GDP的5 6%,达到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但其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其余56%由居民个人支付。在欧洲发达国家,医疗卫生费用约占GDP的10%,其中的80-90%由政府负担。即使是美国那样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医疗卫生服务高度市场化的国家,政府卫生支出也占到整个社会医疗卫生支出的45 6%(2003年)。随着政府在医疗服务领域职能的弱化,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主要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的状况。
(五)财政补偿用途不科学
目前政府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的补助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费用,受政府控制的重点医学科研、对贫困人群医疗费补助、卫生监督执法、药品监督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对职工社会保险缴费、仪器设备、基础建设等方面一般采取部分财政弥补,部分医疗机构自筹的办法。
2006年福州市市属医疗机构
基建资金来源情况表
项目占资金总量百分比本年基建到位资金100%其中:财政性投资55 05%其中:财政专项5 12%国债资金自筹资金44 95%其中:银行贷款12 80%单位自有资金32 15%利用外资
从福州市2006年基建资金来源情况看,医疗机构自筹资金占所需资金占量的44 95%,其中银行贷款占自筹资金的28 48%,自有资金占自筹比例则为71 52%。面对如此昂贵的发展成本,医疗机构管理者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偿还银行贷款和加速资金回拢。在新工程投入使用的较长一段期内,一大批医疗机构都会出现病床使用率不足,医疗机构支出剧增,收益下滑甚至入不敷出的情况。由于现阶段的财政补助政策以医疗机构有偿取得服务,医疗机构职工的工资、福利、奖金都需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疗服务得到补偿。为了改变自身的困境,医疗机构以其在医疗服务方面的绝对垄断为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获取不当收益。
(六)价格约束机制不健全
价格监测体系仍不完善,一些医疗机构淡化了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出现过度市场化,甚至出现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档次、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扩大范围收费、另收材料费等乱收费情况,加重了患者不必要的负担。
(七)价格调控机制落后
政府定价机制不健全,缺少完整、科学的成本审核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定价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八)许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难以执行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不够详细,医疗服务项目缺乏诊疗规范及对项目规范中的一些项目未加以细化和说明,部分项目除外内容过多、过细,各医院对项目理解不一,出现统一项目收费价格不一,影响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的执行。如:医疗机构出现各不相同的“项目套餐”、“诊疗套餐”。
五、对策与建议
(一)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医疗服务合理定价的必要手段和重要依据
只有设计科学统一、便于操作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方法;规范医院成本核算组织方式、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核算程序,其核算结果才能做为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依据,并为成本控制和行业绩评价的主要指标。把成本核算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成为医疗机构财政补偿的重要依据,确保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得以深入持续的开展。
(二)加强政府行政监管职能,构建医疗机构成本监控系统
政府强制推广统一的项目成本测算软件,建立健全、敏捷的财务信息系统,为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提供可操作的平台。首先以各直接科室总成本为依据,其次以直接科室为单位,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各项目的服务量,采用项目成本当量法,将涵盖了直接科室所开展的所有服务项目的科室总成本以工作量和成本当量为依据分摊到各医疗服务项目上。
某服务项目单位成本=该项目所在直接科室总成本×某服务项目成本当量∑(该科室各项目成本当量×服务例数)
或(1)某服务项目的比价=某服务项目成本当量该科室的各服务项目成本当量之和 ×100%
(2)某服务项目应分摊的成本=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该科室总成本
(3)某服务项目单位成本=某服务项目应分摊的成本某服务项目服务量
(三)对完善医疗项目服务成本当量法的建议
卫生部对项目成本当量进行建设性的设定并编入软件,各地执行中对其不尽合理的地方若要修改,必须要求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1)劳务价值,包括项目技术难度、风险、复杂程度、操作时间、参加人数等。(2)固定资产折旧。(3)消耗用品。(4)其他费用(指未包括以上三个要素中的支出)。项目成本核算方法是否可行,取决于成本当量是否合理,工作量是否准确,服务项目是否规范等几个要素。根据各医疗机构项目成本可以计算出项目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合理制定项目价格提供依据。建议对医疗机构报告的项目成本进行回顾性的验算。
(四)强化成本核算,实现价格与成本的衔接
高成本完全可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提升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不会主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因此要严格控制医疗机构成本开支范围,加强成本核算。成本核算首先划清费用和成本的界限,只能将与医疗服务活动相关的费用计入医疗服务成本,而与成本对象无关的如医疗赔偿金、赞助费、罚款等则应计入其他支出。其次费用归集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划清不同期的费用界限,如全年报刊订阅、车辆保险等应先记入“待摊费用”再分期摊销进入成本。第三费用分配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第四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置费,这些属于几个会计年度受益的支出,应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分期计入,不能在支出发生的当期一次性计入成本。与本年度有关的支出属收益性支出可在费用发生的当期一次性计入,如人员经费、卫材、低耗品领用等。
(五)构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成本理论模型
1、影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主要因素: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政府投入、物价涨幅、医院等级
2、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态测算模型
3、成本与价格、补偿之间的关系
4、价格动态测算模型的建立
5、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价格档次和补偿比例估算
(六)明确政府补偿范围和责任,出台相关补偿政策
经济利益驱动是不合理的服务收费及价格行为最深层次的原因,建议对仪器设备、基础建设加强规划并由政府买单,医务人员工资按当地公务员工资执行,与检查、治疗、用药完全分离,改革人事、分配制度,通过全员聘任、竞争上岗、能进能出等方式在公立医疗机构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与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彻底将医疗收费与部门或个人利益脱钩,弱化医院营利动机,从源头上理顺改革机制,使医务人员的精力放在提高医疗质量,教学和科研工作上,把病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能更好地遏制虚高的医疗费用。
(七)改变定价方式,激发价格的内在调节作用
1、推行按病种定价,多种收费制度结合的办法,启动成本的内控机制。积极探讨建立以“病种费用”为基础、多种收费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病种成本核算是一种以病种为成本核算对象,按病种所需诊疗服务项目成本和服务量的计算来归集成本费用的方法,由于病种繁多,加上人体的特异性,以及医疗行为的不规范等,都给病种成本核算造成一定困难。因此,病种成本的核算必须以项目成本为基础,以规范临床路径为前提,包括医德医风和医疗收费价格的规范。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采用以“病种费用”为基础,多种收费制度结合的办法,目的就是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克服或弥补市场失灵。按病种收费具有如下优点,其一让患者从一入院就清楚该支付多少费用,有利于患者控制费用支出的主动性,也便于主管部门对收费行为的监控与管理。其二收费方式使医、患双方利益方向趋同,促使医院和医生为保证自身利益而努力节约患者的诊疗费用,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项目,使卫生服务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其三有利于政府和患者对收费价格的监控及改变医患双方的不平等地位。使患者能提前获得费用支付的知情权。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指导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3、合理分级定价,积极引导价格的需求调节作用,城市大医院病患通宵排队。一号难求,小医院却门可罗雀,农村则缺医少药,百姓对此怨声载道。针对这种现象,利用价格的杠杆调整作用适当打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质量评价和考核体系,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中“等级差价”政策的实施提供相关制度支撑,通过合理分级定价,可区域间适当拉开距离,假定省级医院某一项目的收费水平为1,则设区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医院同类项目的收费水平与之相比宜为:1∶0 8∶0 6∶0 4。等级间适当拉开距离,假定三级医院某一项目的收费水平为1,则二级、一级医院同类项目的收费水平与之相比宜为:0 8∶0 6。
4、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挂号费、诊疗费、护理、手术项目价格偏低,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技术价值和职业风险得不到应有体现,适当提升医护人员技术劳务服务价格势在必行。建议挂号费、诊疗费、护理、手术收入应占医疗机构收入30%以上,而化验、检查价格应占医疗机构收入30%以下。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医疗机构盲目配置医疗设备,重复检查和不必要的检查等造成卫生资源浪费的现象,促进医疗提高技术水平的积极性。
5、建立控制高价耗材的消耗。近年来由于高精医疗设备和器械的大量使用、新型医疗技术和医用材料的使用等,高价耗材收入比例不断攀升,目前政府只控制高质医用耗材的加价比率水平、而不对耗材的采购价格进行限制的条件下,医疗机构销售使用进价越高的医用耗材获利空间越大,也就是进价高反而获得的利益增多,导致医疗机构不但没有控制或压低采购价格的压力,反而产生了选择使用高报价医用耗材的动力。因此改革高质医用耗材的定价模式尤其必要,对开展某一医疗服务项目必须使用的高价耗材,则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应包含其高价耗材的成本,不得另收其材料费;并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的准入控制,建立一个权威、全面的医用耗材价格查询渠道。特别是进口高质医用耗材的最高投标报价进行限制,规定其不得超过报关价格的一定比例。医疗机构应合理搭配不同档次的品种供病人选择。
6、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央、省二级管理制度。医疗服务项目应由中央一级设立,为维护全国医疗服务项目的统一性,应统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并将编码细化到最细的项目,对新的医疗技术开展各省可在规定的时限内试行。
7、建立新增医疗项目的申报制度。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实行专家论证制度,组织医疗专家进行论证,政府应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要求医疗机构按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以满负荷项目服务例数为核算例数,项目成本的测算口径应与规定的项目内涵相统一,结合相关医疗项目价格合理比价等因素制定。
8、及时调整不合理价格机制;为促进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态管理,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一层不变、多年不调整,必须根据监测的医疗机构项目成本核算结果和市场的变化、物价指数适时进行调整。
(八)改进价格监管的体制、形式、方法和手段
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成为经常性的工作,而不是时紧时松或可有可无、流于形式。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应采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手段对各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实施有效监控。建立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与监督体系。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医院院长全面负责,主管院长具体负责,财务部门直接抓,医院和科室、科室和医生、医生和病人之间互相监督、相互约束的价格管理体系,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九)加强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对体现公共卫生救治的传染病、精神病医院实行低价管理;公立医疗机构应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为主,不宜设置“特需服务”,提供高层次服务;设立专款免费救治特困群体等措施,以体现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公益性。
十七大报告将医疗卫生作为六大民生问题之一,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要建立一个“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的目标,1月8日召开的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表示,卫生是公益性事业,不能照搬经济领域的经验和做法。卫生部长陈竺也明确表态,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通过合理的调整价格体系,体现技术服务的价值,逐步地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应该成为医改的一个内容。”医改方案在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之中,本课题组希望医改方案早日破茧而出,促进医疗机构以低廉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造福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