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职工队伍稳定状况调查

http://www.fzskl.com  2009-12-17 15:14:52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 要]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和谐。通过对福州市重点行业、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情况及职工思想状况,进行详细深入调研,发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无约束力、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只有一半职工参加、劳动保护与福利待遇处于原始半原始状态、职工教育培训得不到落实、职工工资偏低、农民工居住条件差、农民工子女就学难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参考各地经验做法,结合福州市实际,福州应建立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资福利三级分担制,创新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与省外农民工输出地建立长期的合作培训机制,制定和完善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等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福州市 职工队伍 合法权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步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新兴产业职工源源不断地加入工人阶级队伍。工人阶级作为我国劳动大军主体和现代化建设决定性力量的地位更加突出。改革开放以来,福州市职工队伍也日益壮大,至2006年底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单位职工数达1075515人,其中工会会员1023267人;进城农民工就达60多万人。 

今年4月初,接到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协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状况’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并要求组织百名职工进行问卷调查后,福州市总工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福州市总工会领导负责的专题调研组。先后在福州市基本建设工会、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和长乐市总工会召开3场由22家企业工会主席和职工(大部分为班组长与管理者)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会后委托他们分别带回5-10份不等的《职工情况问卷调查表》(福建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制作);同时,为扩大问卷调查面,确保“百人问卷”的调查质量,我们还向没参加调研座谈的3家大中型企业发放适量的《职工情况问卷调查表》。 

一、问卷与座谈综述  

(一)基本情况  

从近250份《职工情况问卷调查表》中,我们筛选出100份有效问卷(即每项都有答填)。从性别看,答卷者中男性占47%、女性占53%,这是由于我市农民工大部分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业的缘故,如我市制鞋业有10万多农民工,其中女性农民工就有8万多人;从职业身份看,农民工占59%、全民工占28%、集体工占7%、下岗失业人员占6%;从工种看,操作工为49%、管理者为18%、技术人员为17%、辅助工为13%、其他为3%;从文化程度看,高中(中专、技校)占40%、初中占39%、大专以上占19%、小学以下占2%,显然文化水平较之以往整体有较大提高,尤其第二代农民工;从年龄结构看,20-35岁的占62%、30-50岁的占29%、50岁以上占6%、20岁以下占3%,由此看出中青年职工占绝大部分;答卷者分别来自纺织、制鞋、制衣、塑胶、电器、工艺品、食品、造船、港务、轧钢、物流、建筑和市政工程等行业。 

(二)合法权益实现情况  

1 就业方式。答卷者中工作通过亲友介绍的占28%,自己找的占27%,工厂直接招收的占20%,国家分配的占13%,职业介绍所介绍的占4%,通过其它方式找到工作的占6%。显然国家分配这一块(国有企业)只占一小部分,对象多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 

2 劳动合同。答卷者中93%有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签1年的占39%,这一部分大都在劳动密集型的非公有制企业,签2年的占6%,签3年的占22%,签5年的占7%,签5年以上的占19%,签5年及其以上的均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此次“百人问卷”范围分布在25个企业,其中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但大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由于这些企业都有工会组织,用工方面尚且规范,故只能客观地、局部地看93%这个签订率。参加座谈的企业管理者、工会主席和职工坦言,劳动合同大多为“应付式”,对企业对员工均无约束力。 

3 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占66%,大都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有在三班倒的劳动密集型非公企业;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的超时劳动、经常加班的占34%,这些现象大都在非公有制企业;答卷者中19%的加班工资少于依法应当得到的。每月休息5-8天的占42%、3-4天的占36%、1-2天的占18%、没有休息的4%;58%的答卷者没有得到国家规定的双休日福祉,休息休假权丧失,这部分大都为农民工。 

4 劳动报酬。答卷者中的工资形式,55%为计时、19%为计件的、15%为其它形式。月收入501-1000元的占23%,1001-2000元的占62%,2001元以上的占15%,整体呈橄榄型两头小中间大。月收入501-1000元的,工资偏低,大都为辅助工、操作工。97%的被调查者的工资能按时足额领取,不能按时足额领工资的占3%,工资被欠1-3个月不等,被欠金额少则五千多则万元以上。 

5 社会保险。答卷者中,87%参加养老保险、63%参加工伤保险、62%参加失业保险,53%参加医疗保险,53名女性答卷者中有35人参加生育保险,即大约为66%的生育段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上述比例不尽人意,不足部分大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农民工,尤其是医疗保险大约只有一半职工参加。基本社会保险是城乡二元结构社会最大的藩离,也是困扰农民工、政府和社会各界最大的难题之一。 

6 劳动保护。答卷者认为工作岗位安全措施好的占49%,认为一般的占41%,认为差的占4%,所谓“一般”实际上应为不合格。因此,可以说将近一半的被调查者工作岗位的安全卫生条件差。被调查者中,85%上岗前参加过安全培训,80%领到劳保用品和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分析认为,有些企业没有组织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有些企业不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和环保设施及用品,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处于原始半原始状态。 

7 民主政治。问卷表明,加入工会的答卷者有73%,知道《工会法》的占64%,知道《劳动法》的占76%。问卷表明,劳动者的权益如被侵犯,有42%的人找工会组织,有39%的人找劳动局等政府部门,有17%的人找党组织反映,也有17%的人找亲友帮忙。较之已往,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对工会组织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首选的依靠是工会组织。有66%的答卷者参加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33%的答卷者参加企业所在地人大代表的选举,他们当中有1位当选为县(区)一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有3位获得县市级以上劳模荣誉。 

8 学习培训。问卷表明,11%的人没参加过企业的任何培训,46%的人参加了岗前及在岗培训,6%的人自费培训,10%的人参加企业出资的培训。在劳动密集型的非公有制企业,企业经营者一是舍不得花钱培训,二是怕培训了走人,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职称方面,初级的有10%、助理级的有4%、中级的有7%、高级的只有1%,这部分人大都在国有、国有控股或国有改制后的企业。近三年来晋升过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的只有25%,明确表示没有晋升的占57%。 

 (三)思想状况   

认为自己社会地位较高的有3%,这部分人显系经营者、管理者;自认社会地位中等的有48%,这部分大都为管理者和技术人员;自认社会地位较低直至很低的有41%,这部分显示一线员工;上述答卷者的地位认可,可以从月收入比较看出来。问卷表明,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对自己的职业满意,三分之二的人对自己的职业表示一般甚至不满意,换言之,有三分之二的人对企业没有感情,对自己的发展没信心。回答“您当前最大的烦恼是什么”,工作不理想的占20%、工作不稳定的占13%、收入太低的占43%。由于社会保障尚未到位,有38%的人怕失去工作,有76%的人怕生病,有9%的人怕子女失学,有7%的人怕自己老了没人养。回答“您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希望增加工资的占77%,希望有城市住房的占30%。可见医疗、住房与教育这三项最令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牵肠挂肚。 

至于业余文化生活,只有20%的答卷者在业余时间看报读书;54%的人谈不上什么娱乐消遣,只是看看电视、打打扑克;47%的人用家务劳动打发时间,尤其是女职工。回答“您对未来的打算”,有54%的人愿意继续干下去,有11%的人希望换个工种,有9%的人希望换个单位,有28%的人希望自主创业,这部分人大都为年轻一代的农民工,有11%的人无奈地表示回乡务农,这部分人大都为四五十岁的农民工。 

本次调研,我们按照福建省总工会通知精神最后落实100名职工的问卷调查表,尽管在此过程中我们选择10多个行业20多家企业,每家发放几份问卷表,但难免失之偏颇,不可能全面地客观地反映福州市职工队伍的整体概貌。因此,问卷汇总表只是作为参考。下面,我们结合去年下半年以来在福州市大面积进行的“农民工问题”调研(发放近3000份问卷表,涵盖各类经济性质企业1840家),就维护职工权益、确保职工队伍稳定,提若干建议。 

  二、若干建议   

1 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资福利三级分担制。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目前,福州市非公经济性质的企业已占全市企业总数的70%以上,这些企业的职工已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由于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端着企业的饭碗,很难放开手脚履行职责,建议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的工资福利由省、市、区(县)三级工会分担,去年湖北省、今年吉林省已经全面实行了。 

2 创新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福州市有60多万农民工,为了他们能更安心工作,相关部门要提高落实农民工参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合理选择政策平衡点,创新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供选择、可衔接、利于统一、灵活多样的农民工社保制度。要分期、分批解决好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如强制所有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重点解决重大疾病的保障、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调整缴费政策办法,实行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缴费政策;通过省际联动解决社保关系转移难问题;加强城乡社保制度衔接,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实现统一。 

3 与省外农民工输出地建立长期的合作培训机制。每年春节过后我市缺工严重,建议省市相关部门与农民工输出地(如江西、四川、重庆、贵州、宁夏等)建立长期的劳动力协作培训机制。年初企业将各类用工量上报县(区),再由县(区)汇总到市到省,由省市相关部门与输出地相关部门联系,建立长期有序引进劳动力并加以培训机制,促进人力资源有效稳定增长,达到互利双赢。 

4 制定和完善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立法,从法制上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各级人大、政府应尽快清理、修改妨碍农民工享有平等权利的法规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法律体系。在抓好《劳动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贯彻落实的同时,尽快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条例》、《职业技能培训考核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把集体合同的规范要求也列入《劳动合同法》或将集体合同单独立法。建议国务院尽快修改《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或制定《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使职工民主管理覆盖到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上述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建议省人大先行出台地方性的“暂行办法”。 

5 建议全国人大研究制定《迁徙法》,争取尽快颁布实施。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制定《迁徙法》,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是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根本途径。这个问题关系重大,不能一蹴而就,要按照经济社会条件逐步推进。现在应该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福州人口发展的近期、中期、长期规划,适当放宽户籍政策,按照闽政[2006]14号文件精神,允许在福州市连续居住5年、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有固定住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农民工户口迁入福州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要素能够自由流动,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因此,统一城乡户籍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6 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制度,优化用工环境。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8小时工作制度,不得随意加班加点,更不能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确需加班的,必须经过农民工本人的同意,凡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安排农民工加班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劳动合同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任何单位都不得通过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损害农民工权益。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到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工会应积极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应针对本区域的劳动合同情况展开专门检查。 

7 要切实发挥工会在农民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工会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职工群众积极性的保护、调动和发挥的工作。加强农民工思想政治工作同样离不开工会组织。首先要加大农民工入会工作力度,拓宽农民工入会方式和渠道。其次各级工会要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职代会、监事会、平等协商等职工民主管理。第三要教育农民工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广泛参与“争当文明职工”活动。第四要把工会思想政治工作渗透、贯穿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时代感和紧迫感,为农民工加速融入工人阶级队伍作出工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何世荃(1965~ ),男,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邮编:350004 

林常犁(1948~ ),男,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邮编:3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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