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成果申报指南
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成果申报指南
一、学科组与成果形式
1、参评成果分为5个组,分别为:(1)马列·科社组(含马列、科社、党史党建、政治学、哲学);(2)文史组(含中国文学、外国语文学、新闻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语言学、历史学、考古学、艺术学);(3)经济组(含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统计学、会计学);(4)社会组(含社会学、体育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法学);(5)教育组(含教育学、教材教法)。
2、成果形式包括:(1)专著;(2)调研报告、决策咨询研究报告;(3)论文、系列论文;(4)工具书、科普读物;(5)教材、古籍整理;(6)译著。
申报者需自行确定参评的一个学科组和相应的一种成果形式,以便归并进行量化评分。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每位申报者最多报2项;联名成果,由主编或第一作者具名申报并视同个人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申报数量不限。
三、参评成果资格
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均可申报。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主要指内部调研、研究报告)须附有被采纳应用的证明(县级以上机关)。福州市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成果亦可参评。
确定成果时限的依据是:以第一次出版社出版印刷的时间为准,不以再版、再印时间为据;刊物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不以转载和摘登的日期为据;内部调研报告,根据其被采纳应用的时间确定;福州市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成果以立项年度为准。同时要求:
1)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其中单篇论文可作为个人成果形式申报。主题集中的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形式申报;主题分散的个人论文集,只以其中单篇论文形式申报。
3)围绕同一专题,作者相同、标题相同的一组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虽围绕一个专题但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或作者各不相同的一组论文,不视为系列论文,只能以其中某单篇论文申报。
4)社科类译著申报时,论文应附外文原件或复印件;专著至少应附外文原件(复印件)的一个章节。用外文撰写发表的论著,论文要求附整篇译文,专著要求附不少于一万字的中文内容摘要。
5)教材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科书。
6)普及读物应是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读物。
四、已获县级政府奖以及各级学会、研究会等其他非官方组织奖励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可申报参加评奖。本届评奖原则上只评福州地区作者的成果,但福州地区之外的作者研究福州问题的成果,可申报参评。
五、不予受理的成果:
1)已获市政府、省属厅局及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3)文学艺术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描述性的资料书、新闻报道和宣传性文章;
4)版权有争议的成果。
六、每项成果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共6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填写《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简表》一式6份;表格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表格须由申报者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成果申报评审表》须发电子版至邮箱FZSKL@163.com。
七、成果形式为专著(书籍)的由市评奖办统一用书套予以匿名;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原件(1份)不匿名,另外5份由申报者自行将申报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隐去。
八、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
九、所有送评成果,待评奖结束后,如需退回,由作者与市评奖办联系。
十、申报表格可从福州社科联网页(http://www.fzskl.com)下载。
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
200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