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研究

http://www.fzskl.com  2009-09-29 11:40:27  来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一、台湾地方文化产业的定义与内涵

()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的概念最早出现于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1947出版的《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该书提出“文化工业”的概念以批判大众文化的低俗化、庸俗化、“规格化”与“标准化”的弊病,而这种机械性以及具商业剥削功能的通俗文化也在不断的侵蚀高级文化。根据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业的批判,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过度强调文化的商品化:阿多诺认为,文化工业的特征首先表现在文化产品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文化的生产已失去精致文化的精神,而逐渐趋于迎合大众的喜好,并将文化视为可交易买卖的商品,迁就于市场的接受度。

2.消除了艺术创作的独特性与多样性,使文化成为标准化与齐一性的工业生产的产物:为了最大可能的占有市场,生产者藉由先进的技术,不断的复制、大规模生产文化商品,藉由全球化的行销,渗透于世界各地,进而侵蚀了文化的主体性与创造性。

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进步,文化产业在社会经济中所起的作用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文化产业的理解也不断的丰富和多元化。“自20世纪70年代起,这一概念所含的否定性含义日渐褪去,而逐渐成为学术界描述现实社会中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工具,并最终成为国民经济统计中的产业分类概念。”[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产业”界定为“运用本质上是无形的文化内容,结合货品与服务中创造、生产与商品化的形式,而此形式大体受到著作权的保障。文化产业包含出版业、多媒体、电影制作、视听与录音、以及工艺与设计。部分国家将文化产业的范畴延伸至建筑、造型艺术、景观艺术、运动、乐器的制作、广告与文化观光”。[2]20世纪末期英国社会学家DerekWynne认为,“文化产业包括大众所认定之各式各样艺术与大众文化的活动。包括艺文表演、以及各式文化产品之制作如录音带、视听媒介等等。”“将文化产业置于更加宽广之视野中,将有助于文化产业在新经济学中摆脱传统之文化概念,加速扩展文化经济之领域,并形成文化产业作为都市更新策略之基础”[3]

“文化产业”一词在台湾大约从1994年左右被提起,将“源自创意或文化积累,透过智能财产的形成与运用代写论文,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环境提升的行业”[4]称为文化创意产业,认为文化产业会因其内容而加值,并为个人及社会创造价值。目前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由“文建会”、“经济部”、“新闻局”和“内政部”四个部会共管,范围包括文建会主管的视觉艺术产业、音乐与表演艺术产业、文化展演设施产业、工艺产业,新闻局主管的电影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出版产业,由经济部主管的广告业、设计产业、数位休闲娱乐产业、设计品牌时尚产业和创意生活产业,以及内政部主管的建筑设计产业。杨敏芝、辛晚教提出对文化产业的定义为:“文化产业为融会多种文化样式,以适于当代艺术文化的多元视野与多元意涵,涵盖高级艺术文化消费与大众消费的一种折衷式文化消费产业。并根据文化产业的性质将文化产业分为:大众消费文化产业、地方产业文化以及设施文化产业。”[5]

总而言之,文化产业必须具有文化的属性、经济的性质,即为直接由文化与文化活动所衍生而出的经济活动。文化产业涵盖文本创作、文本再复制以及文化产品流通、行销、零售等之文化服务。举凡文学、音乐、戏剧、舞蹈……等各项文化展演活动与相关艺文业,以及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等,皆归属于本研究中文化产业的一部份。

()地方文化产业的内涵

“文化产业”一词加上了“地方”,与“地方”紧密地连接后,形成以地方文化为基础的产业发展型态,强调产业发展的地理依存性,以地域性、地方意象为其发展特质,蕴含地方历史文化、集体记忆与共享之价值。地方文化产业不仅能表现地域特色的创造力与想象力,而且能藉由产业化的组织机制运作得以延续与发扬。“依据陈其南(1996)的界定,地方文化产业化,即以将文化之‘生活性’、‘精神价值’,透过‘内发性’居民动员的动力,予以形塑得以在空间的实质体现,并可以在地方出售与消费、体验与认知,产生其独特性与展现地方的创造力。”[6]

地方文化产业的特征有:

(1)独特性与在地化

地方文化产业的独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地方文化产业的内在的生产逻辑。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依赖地方居民、工匠或艺术家注入独特的心思与创意,所生产的成果并非是标准化、齐一化的商品,而是具有当地特色,蕴含丰富的地方文化生活性、人文精神价值内涵。另一方面,地方文化产业具有地理依存性,它代表了地方传统等地域性的价值,因此也必须是在地化的产物,“具有地方的传统文化历史根源及特殊性,并透过产业与地方关系的界定,重新发掘地方历史性基础及文化特色来凝聚地方认同意识。同时,地方文化产业应以‘地产地销’的发展策略来达成其独特性及在地化之价值,将地方所发展出独特的以地方文化为基础的产业留在地方让外地人来欣赏、品味及购买,如此方有利于与地方文化紧密之连接,并促进地方相关产业体系整体性之振兴。换言之,地方文化产业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必须以地方整体的生产组织与分工为主导,如此才对地方各种相关产业活动的振兴有直接的帮助,所以独特性与在地化之并同发展是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上很重要的动力因素。”[7]

从消费的角度来看,独特性与在地化所构成产品的独特地域性价值,也符合后现代追求个性的消费趋势,在全球化浪潮下也凸显出在地化的优势,因此,地方文化产业将有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

(2)内发性的发展

内发性的发展策略,即是以地方本身做为出发点,基于地方的特色、地方的条件、地方的人才、甚至是地方的福祉为优先考虑来发展产业。“黄世辉、宫崎清认为内发性之发展强调以地方为主体,以地方既有的文化资产,如人力、文史、产业、土地、景观等种种素材为基础,参考外来的知识、技术、制度等,自主的创造出适合固有自然生态系统的发展方向及方式。”“宫崎清并从其参与之实践经验中,归纳出八项内发性的发展之评估指标: 1.以居民、生活者为主体; 2.追求地区潜在资源之活性化; 3.以全村落、全居民参与为目标; 4.进行与基本需求相关之开发; 5.健全自然生态; 6.以追求文化的独立性为目标; 7.促进地区共同体之整体感; 8.以地区居民可从事之技术为本。”[8]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地方文化产业正是通过内发性的特点,展现出其立足地方,活化地方的根本思路。通过真正的了解,深入地方的情况,来构思、主导、整合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及方法,不仅可以逐渐凝聚地方认同意识,追求地方文化产业永续性发展的经济策略与分工型态,也可以透过空间与产业的多样性、连接性、整合性,形成一套结构性的地方生产模式,来振兴地方经济。

(3)丰富的文化内涵

地方文化产业具有文化多元及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上的多样性。地方文化产业经由当地无可替代的生活文化与先民的智慧累积,创造出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其所代表的价值性,不仅止于产品本身的物化价值和使用价值,还包含了其核心的文化价值,如强化地方形象的符号价值以及包涵地方居民生活体验的文化共识之精神价值。只有注入了这些丰富的文化内涵,地方文化产业才真正的具有了独特性和在地性,才能够真正从地方内部资源出发,发展地方的经济和文化。因此,地方文化产业不仅仅是商品,它强调了当地的产业特色与生活文化,也述说着在地的生活历史过程与产业结构变迁,这些都是早期产业营销未加以强化与考虑的。

可以说,地方文化产业在追求商业利润和保持文化艺术性上达到一个平衡,它透过产品的交换买卖行为,扩张地方文化的认知视野,获得文化创新的交流平台,并藉由文化的加值、转化、创新,树立产业的文化特质意涵与行销模式,同时透过商品包装的营销概念,赋予商品实际物化价值与心理层面的无形感受价值,透过满足消费者心理层面的无形需求,塑造地方新兴经济价值与发展契机,提升产业的市场价值与特有形象。

地方传统文化在文化产业化的形式与动员类别包含以下两类:

1.地方实质文化资源包含历史文化资产、展演设施、实质生活环境、文教设施单位、文化创作单位,此类文化资源系以设施使用(例如古迹参观、活动参与、乡土教育)、商品消费(例如艺术品消费、地方性产品消费)之交易型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2.地方非实质文化象征。包含地方风俗习惯、地方历史背景、地方人文精神、聚落生活意象、地方环境意象,此类文化象征系以促进地方以及外来人士之象征感受、生活体验,并与实质文化资源的使用与消费,进一步促进认知氛围的形成,达到地方“自明性”塑造并且创造文化象征的吸引与体认。”[9]

二、台湾地方文化产业的优势与局限

台湾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地方政治、经济、社会息息相关,重视地方文化产业的价值,必须意识到地方文化产业所具有的优势与局限。

()台湾地方文化产业的优势

1、地方文化产业具有与生俱来的资源优势,为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地方文化所包含的独特的人文风景,传统工艺,历史内涵、风俗习惯,都是该地所独有的,是其他地方无法通过生产制造出来的,成为地方文化产业的核心价值和无形资产。这些自然资源的独占、专有技术的独有、传统工艺、政府的政策保护等,就构成了地方文化产业的资源优势。资源的独占与传统的工艺技术形成产业壁垒,加上得天独厚的丰富的人力资源,大大的降低了地方文化产业的生产成本,形成独特的本土产业优势。而且这种资源优势具有永续的、环保的、富有生命力的特征,通过适当的保护和开发,能够不断的促进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

如台北县的三峡镇从清乾隆年间由小聚落发展而来,而三峡祖师庙则位于村庄之码头处,聚落以祖师庙为中心发展。庙宇周边的广场成为居民的主要生活、交易空间。今日三峡祖师庙早已成为地方居民的信仰中心,并且祖师庙的实体建筑与空间早已成为重要的文化艺术资产与研究对象,周边之三峡老街也形成重要的观光资源。围绕以祖师庙的活动与资产包括祭祀、国内外戏曲活动、地方团体、雕刻、地方古迹、李梅树纪念馆等等。在面对三峡丰富的文史资源,地方人士于1954,自发性的组织“促进观光委员会”, 60年代以后,随着国民旅游兴起,三峡遂成为台北都会区周边重要的休闲观光地点迄今。而独有的传统工艺则是像以埔里酒为代表的产业类型,基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传统工艺,形成了埔里酒长期的品牌优势。当然,传统工艺型企业要想保持长期的本土优势,也要不断创新和深度营销。

2、广阔文化消费市场为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力。

现代社会,随着对物质生活的不断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消费的欲望愈加的迫切,对量的需求越来越多,对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造成了一个庞大的文化市场。纵观当今世界,由于物质产品的高度市场化,极大的刺激了文化产品的商业化,为文化市场造就了厚实的消费群体,这就为文化的产业化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条件。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世界性的文化消费越来越大,有些发达国家的文化消费的比重占整个消费的25%以上,有的高达50%,面对如此大的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个高利润产业,并且逐步成为近年来先进国家的经济利器,1980年至1998年间,人文艺术、娱乐、文化活动、旅游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的世界贸易额,已从953. 4亿美元增加到3879. 3美元,此皆在在说明了文化产业已跃升而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浓地区客家文化产业的推动,不仅造成了当地旅游业的发达,也带动了相关的饮食、音乐、服装、工艺品等文化产业的繁荣,因此及时的抓住文化产业发展的契机,将文化产品推向广阔的消费市场,是当务之急。3、地方文化产业可以“将原来工商导向掠夺式、入侵式、剥夺式的产业形态,以及失去竞争力与经济价值的传统农渔牧林矿、手工艺的初级产业注入丰富的文化内涵而提升附加价值。借着文化与产业截长补短式结合,不但可以使文化与产业俱兴、振兴地方经济、带动地方自足性的永续发展、为生活带来丰富的滋润,同时也可塑造出更优质的生活条件与环境。”[10]

()台湾地方文化产业的局限

台湾农村面临人口的快速流失、初级产业的没落,再加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冲击,种种问题已不是传统以经济操作模式为首的产业政策能够有效解决。面对新的时代不同环境冲击下,地方产业问题也面临困境。

1、人才的流失

地方文化产业需要传统的工艺人才,但是由于台湾社会产业型态的改变,人口外移情况严重,加上传统产业的获利有限,年轻一辈的人无意接续这样的工作,因此,许多传统文化产业都面临技术传承的问题。美浓镇的人口于70年代之后开始呈现负成长趋势,期间整个旗山生活圈亦是呈现人口负成长状态,生活圈域与镇内人口多为社会迁出的外流状态,并且主要是以流向高雄都会区为主,而由于外移人力多属于青壮年人口,致使老年人口比率不断增高,青壮年与孩童比率下降,此一人口外流与老年人口增高的状况,正与台湾因工业化过程所导致城乡发展问题相互呼应。因此如何引发地方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培养传承人才,以利后续的维持与发展,才是维系的基石。

2、地域的局限地方文化产业往往局限于当地的区域,而无法走向更为广阔的市场,以往强调低资本、劳力密集度高的地方产业,在面临高度竞争的市场无法抵挡他们的低价倾销,再加上这些产品仅于地方推广,未具知名度,因缺乏通路而逐渐没落。因此要发展地方文化产业,还必须注意产业的行销策略,这是活化传统文化产业的一把钥匙。

3、地方文化产业大都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因此缺乏全局思维和长远规划,往往造成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彼此复制和模仿,产生恶性竞争和同质化危机。以及财政与资源浪费、地方文化产业活动的独特性不足、彼此替代性强、缺乏效益评估,并沦为赶新鲜与追流行的玩意儿等,使得地方文化产业活动的目的无法真正的在地方中向下扎根并寻找本身的特色。根据郭曜的研究指出:台湾每年百场以上的地方文化产业推广活动,弊病重重,成效不佳,企图建构具有独特性、特殊性,甚至垄断性的地方文化,尚须努力。

 

 

参考文献:

[1]王伟年:《城市文化产业区位因素及地域组织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第10页。

[2]转引自粘狄嘉:《全球化文化击下的法国文化产业策略》,《淡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版,12页。

[3][5]转引自张雅雯:《文化产业之特性与其空间结构关系之研究》,《逢甲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版,27页。

[4] http: //www. taipeitradeshows. com. tw/creativetai-wan/chinese/Industry% 20Background/taiwan_industry. shtml[6][9]转引自郭百修:《地方文化产业化机制之研究———以美浓镇为例》,《台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011,第一章第5页。

[7]许铭文:《地方文化产业总体营造之路》,国立台湾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7,7-8页。

[8]转引自许铭文:《地方文化产业总体营造之路》,国立台湾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73,8-9页。

[10]蓝清水:《地方文化产业之价值创新探讨———以桃园观音地区休闲农场为例》,8,摘自http: //www.ntpu. edu. tw/pa/news/94news/attachment/950309/5-2.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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