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的思考

http://www.fzskl.com  2010-05-24 14:40:37  来源:福州社科网  

 

作者简介:应兴华(1951~),男,省二建公司党委书记。邮编:350001
林加平(1951~),男,省二建公司工会副主席。邮编:350001

 

 


[提要]建筑工程领域因失信引发“腐败工程”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对建筑市场诚信缺失的现状透视和导致企业诚信缺失的要因剖析,提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五大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工程”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企业诚信市场主体遏制腐败


      诚信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被誉为立身、立业、立国之根基。古往今来,从中国传统文化到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对诚信美德的推崇和诠释可谓汗牛充栋,然而,时下社会现实中种种诚信缺失现象,不能不令国人担忧,尤其是建筑工程领域因失信而引发的“腐败工程”屡见不鲜更是发人深醒。
      一、建筑工程领域呼唤企业诚信意识
      建筑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维系着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建筑企业的诚信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人们期盼诚信,崇尚诚信,呼唤诚信,珍惜诚信,是因为目前建筑工程领域存在太多的不诚信。各类骇人听闻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一个接一个。从重庆綦江县虹桥倒塌到上海莲花河畔景苑楼层整体倒覆,从杭州地铁大面积坍塌到福建霞浦10•30重大安全事故,还有上海道交通4号线越江隧道区间联络通道工程地面发生大面积沉降,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建筑工程腐败案件频频见诸报端,令人触目惊心。此外,据有关统计资料,近几年,全国每年因建筑工程倒塌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在1000亿元左右,有20%的工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国家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处的10多万件贿赂案件中涉及建筑业的竟占63%。这些统计数据仅仅是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可否认,还有大量“腐败工程”、腐败案件仍在“潜伏”之中,未被揭露曝光。可以说,工程建筑领域已成为腐败现象易发、高发、频发的“重灾区”。我们解读腐败案件,透视案发情节,分析个中缘由,不难发现,无非是利益驱动、钱权交易、弄虚作假或失职渎职所造成。追根溯源,还是亵渎诚信惹的祸。换言之,诚信缺失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像病毒一样无情地侵蚀着企业健康的“肌体”,严重阻碍社会的进步发展,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大限度地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工程”是当前关乎社会稳定和谐、市场经济有序运作和反腐败工作刻不容缓的一项紧迫而现实的重要任务。
      二、建筑市场诚信缺失的现状透视
      综观由诚信缺失而引发的“腐败工程”,决非某种单一现象。它不但牵涉面广,案发的环节多,而且范围大,影响恶劣。根据大量的报道资料和深入调研,透过建筑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现状,可以说“猫腻”多多,不胜枚举。企业诚信正在受到严峻的挑战。
      透视一:“暗”。工程招投标暗箱操作最为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名为公开招标,实则私下交易,其中有权力标、人情标、关系标、假招标,还有领导“垂帘定标”;有的在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压标、围标、串标、陪标、骗标,更有“掮客”游说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从事买标卖标;有的建设单位强迫中标人签定“黑白合同”、“阴阳合同”,公然践踏游戏“规则”,搞钱权交易;有的利用手中权力,肢解发包工程,私下违法分包;有的评标专家,在利益驱动下与“关系企业”暗中勾结打高分,促其中标;有的企业投标人员将中标工程化公为私,拱手转让;还有“黑势力”暗中参与,如某一企业经理在投标会上报价偏低,一出门就遭来一阵暴打……如此恶性竞争,使招投标演变成弱肉强食的“暗中抢”,其结果导致“劣胜优汰”。
      透视二:“假”。弄虚作假现象在建筑市场运作的各个环节屡见不鲜。一是资质虚假。有的小单位“拉大旗,作虎皮”,挂靠大企业承揽任务;有的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年审资质不够,就临时租用中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充数。二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的“包工头”为降低成本,不惜购买不合格产品甚至假冒伪劣品。三是偷工减料,报表虚假。有的不按图纸要求规范施工,恣意缩小尺寸,降低标准;有的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搞“两本账”,虚假验资,虚报发票;有的在工程决算中多估冒算,虚报工程量,虚列成本;有的在安全、质量等内业资料上作假,连产品合格证也仿冒。此类林林总总的造假行为无疑给工程建设埋下隐患和祸根。
      透视三:“贿”。不择手段,行贿索贿,有的暗中行贿受贿,有的变相公开索贿。如承包商要想拿工程,就得先花钱铺路,找准关键人物,采取送红包、送房子、送装修等手段;工程到手,施工单位要先着手感情投资,组织建设单位人员外出学习考察,旅游观光;工程各阶段验收仍要攻关,变验收为“宴收”,不发“信封”难过关,彼此心照不宣。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便,滥用“一支笔”,以各种名目假公济公,损公肥私,枉法徇私。有的在劳务分包、材料采购、工程结算上做“文章”,收受贿赂。有的领导干部则既是行贿者,又是索贿者,对上行贿买“官”,对下索贿卖“职”。由此,也常常导致“一个工程上去,一批干部倒下”的现象。
      透视四:“欠”。相互欠款,能欠则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问题最为严重。有的建设单位明知缺乏资金,还要强行上马,导致“半拉子”工程;有的工程未完,人员换班,造成施工企业决算难收款更难,更为恶劣的是某些掌握审批权的人借故拖欠,“不见钱不签字”。由于工程款被拖欠造成恶性循环,施工企业欠供货商的货款,总承包商欠分包队伍工程款,劳务队伍欠农民工工资,构建了剪不乱、理还乱的“三角债”锁链。债主“黄世仁”拿欠债的“杨白劳”没办法,只好对簿公堂,也导致一些工程建设双方由“亲家”变成“冤家”。
      透视五:“乱”。乱作为、乱收费是个老问题。作为弱势群体的施工企业日常要不断“烧香磕头”,应对众多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层层关卡,“给钱就盖章,交钱就办证”的现象不足为奇。有的安全、质量等检测部门人员不是诚心为企业服务,而是存心找荐,借机“吃、拿、卡、要”;有的巧立名目搞“共建乱摊派,拉赞助,连派出所、城管、社区也会主动上门“交流感情”,更有名目繁多的活动费用转嫁到施工单位,逼得工程项目部要想正常施工就必须“过五关,斩六将”,关关都要违心地“买单”。此外,一些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现象也很突出。有的施工队伍没有施工许可证也进场,有的劳务工无证也上岗。在施工过程中,有的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野蛮施工等等,严重地损害了企业形象。
      三、导致企业诚信缺失的要因剖析
      诚信缺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牵涉到市场主体的各个层面。诚信缺失现象既有企业自身素质的原因,也有政府公信力和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既存在人为主观因素,也存在市场客观环境的弊端;既是表面现象的反映,更是深层次“顽症”的显现。简言之,企业诚信意识处在“重重困扰”之中,处于“纠缠不清”的窘境。
      1、诚信价值观念不明晰。这些年,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人们对诚信认识上存在误区和不足。由于社会上拜金主义大有蔓延之势,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传统的诚信美德受到挑战,诚信道德规范在调节现实生活中缺乏运作效力,显得软弱无力。建筑领域时下流行的“潜规则”,“不送礼拿不到工程”,“不花钱就办不成事”,让正直的企业经营者也常常遭遇不做“小动作”寸步难行的尴尬境地,有的企业家变成“阴谋家”。从另一层面看,诚信缺失严重恶化了社会道德风气,其负面诱导作用使相当一部份人将失信看成一种当然,甚至是一种必然,自觉或不自觉地对诚信缺失产生宽容和法不责众的心理。此外,由于失信的成本太低,诚信的代价太大也导致人们头脑中传统的诚信价值理念有失偏颇,做人标准、办事准则的“天平”有所失衡。
      2、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建筑企业缘何缺乏诚信,谁是始作俑者?从市场运作状况来看,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商等的诚信度均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如有的建设单位招标压级压价,或迫使企业低于成本价中标,逼得施工单位不得不在建材、工艺上大做“文章”;有的设计单位也搞“挂靠”,有的片面追求安全性,超标设计“肥梁大柱”,不仅造成浪费,无形中给施工队提供偷工减料的可趁之机;有的监理单位存在无资质监理、超级监理问题,有的执行检查不规范、走过场,检验结果用辞含糊,以便日后推卸责任,有的甚至勾结“工头”包庇掩盖隐患,有的有意不配合,敲诈施工队;材料设备供应商在供应物资过程中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短斤少两现象时有发生,加之有的业主、施工方收了“回扣”心知肚明,装聋作哑,致使劣质建材设备混入建筑物实体,势必给建筑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3、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还未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信用体系,缺乏有效地约束信用缺失行为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虽然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规中有相关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缺陷,各种利益主体不能得到有效调节,权力与金钱发生交易的机会相对较多。此外,配套措施滞后,国家尚未出台正规的关于企业诚信经营的实施细则,只有为数不多的省份在市场信用体系建立上进行尝试,没有全国性的评价体系,缺乏权威性。由于目前市场信用体系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失信现象屡禁不止,各种腐败行为钻了法律的“漏洞”。此外,法律责任追究乏力。一些部门在查处违法案件中,“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能掩则掩,“适可而止”,客观上助长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4、政府监管服务不到位。政府的诚信是最大的诚信,一些企业之所以失信、腐败,政府难辞其咎。一是权力制约不到位。为什么“李逵”斗不过“李鬼”,因为李鬼肯花钱,背后有人撑腰,有的领导明里冠冕堂皇秉公办事,幕后私下勾结非法牟利;二是监督服务不到位。建筑领域管理环节复杂,技术性专业性强,有关部门明知有违法行为,却难以深入查证处理;三是执法管理不到位。有的部门为所欲为,动辄索贿,有的执法不严,“红包”一收就免检。究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政府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插手干预了许多本应由市场“杠杆”调节的事,并且在与企业交往和处理事项时有很大的随意性、个人倾向性和不稳定性。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太大,约束不力,寻租现象油然而生,如某省连续三任交通厅长前赴后继“栽倒”在调整公路建设上。这也表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现象“野火烧不尽”。
      5、企业自律责任不落实。建筑业虽属于微利企业,但每一个项目都有丰厚的回报。有的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把诚信道德抛到九霄云外。以国有建筑企业为例,在大原则上不会“越雷池半步”,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漏洞,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化公为私是家常便饭,肥了个人,亏了企业。有的项目经理干一个大工程,票子、车子、房子都有了,连“二奶”也到手了。有的单位当家人“常在河边站”稍不小心就被“拉下水”。从深层次说,企业自身责任不到位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因为没有所有人,就没有“骗人”积极性,诚信经营的大方向不会偏,但企业的“和尚”全是过夜和尚,过了一个夜,庙就与他无关了。短期行为决定了他能混则混,“能捞取则捞”。在市场经济无序的大环境影响下,讲诚信大打折扣,这是不争的事实。
      四、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的对策思考
      当前,企业诚信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注。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把加强诚信建设放在基础性的重要位置”。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的治理力度,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健全,监管体系日趋完善,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企业诚信缺失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务必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可以从建立健全“五大体系”入手。
      1、强力引导,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宣传教育体系。
      诚信是企业之魂,信誉是企业的生命,信用是企业最大的资本。要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诚信问题,必须从舆论的引导和教育熏陶着手,加大宣传力度,强力引导企业确立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形成一种长效机制,来强化企业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守信习惯和职业道德的养成教育。①加强现代诚信观的教育宣传。眼胩,就诚信讲诚信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奢谈道义上的诚信而不讲利益追求显然是不现实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代诚信观就是要承认和允许人们在遵守道德和契约的基础上去追求利益,引导和鼓励人们在诚信守法的基础上去言利、追利。这样现实的表达容易为人们所接受,所遵循。②加强企业诚信风险预警的教育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企业开展诚信风险预警教育的指导思想。“业无诚信不兴”,诚信决定企业的存亡。讲诚信,重在实践,贵在整改。要引导职工“不以恶小而为之”,立足诚信经营,及时地曲突徒薪,把失信解决在萌芽状态,规避失信带来的风险,无疑是企业谋求自身长远发展的明智之举。③加强企业防腐警示教育宣传。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是从源头上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把发生在企业内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行贿索贿行为进行“开胸验肺”,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并以此作为反面教材,广泛深入地开展反腐败警示宣传,教育职工知晓“多行不义必自毙”、“伸手必被捉”,做到诚信守法,不敢以身试法,从思想认识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2、强制约束,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立法支持体系。
      欲治顽症,需下猛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从宏观上说,国家应把增强企业诚信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轨迹,多层次,全方位地编织诚信“法网”,为保障企业诚信经营提供有力支持。让守信用的企业不吃亏,让不守信用的企业占不了便宜,并且受到法律的惩处。①国家要尽快制定出台《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企业信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一只看得见的手”从整体上规范市场的进出秩序,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起到强制约束的作用。②针对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企业诚信立法支持体系,破解建筑市场有序运作的“瓶颈”。一是进一步研究探索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政策措施,细化《招标投标法》,实施网上申报制度,如福建省建立招标项目信息网;四川省将实行招投标企业“诚信分”制度。营造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进一步探索防止拖欠工程款的法律支持措施。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提出14条实施意见,条条都是原则性措施,与之配套的强制性法律来措施跟上。③要加大对失信惩戒的法律措施的力度。诚信缺失之风蔓延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失信违规的成本低而利润巨大。要让见利忘义者的风险大于收益,一旦造成重大损失就要追究他们的责任,要釜底抽薪严加重罚,直到倾家荡产,并在社会上遭受舆论严厉谴责,使其没有立足之地。那么,许多失信行为就会收敛得多。
      3、强化治理,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监管制约体系。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必须是多边诚信。企业要讲诚信,政府更要诚信,建筑市场主体各方乃至个人都要讲诚信。诚信只有在全行业上下游进行,自上而下相互制约的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保证,从而建立起企业自律、政府管控、社会监督、各方面配合的企业诚信监管制约体系。①政府部门履行“双重职责”。政府既要当好“裁判员”更要当好“服务员”,履行好监督和服务职责。一是政府要发挥合规性监管职能,制定一整套严格、公正、公开的行政监管程序,带头学法守法执法,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如实行“准入”、清出“制度”,让失信企业淘汰出局。②政府要对企业诚信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杜绝“卡拉OK”行为,即先“卡脖子”后“拉关系”,钱到手就“OK”,真心诚意引导企业走上诚信经营的轨道。③工程项目实行“三方制约”。建设、施工、监理三方是“等边三角形”的关系,要在平等的位置上实行“三足鼎立”相互制约机制。建设单位对工程全过程实行监控,协调三方关系并信守诺言;施工单位诚信履约,严格按规范标准精心施工;监理单位自始自终对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严格检验把关,哪一方有“出轨”行为都应受制约。④企业内外实施“四重监督”。一是企业纪检、经审部门监督;二是劳务合作方、供货方的监督;三是业主受众、内部职工的监督;四是新闻媒体、网络舆论的监督。媒体和网络比政府更能广泛地接触群众。“不怕上告,就怕上报”、“不怕有人管,就怕被上网”,舆论和群众的监督是最重要、最有效的社会监督,倘若各级权力行使者的一举一动均处于众目睽睽之下,胆敢违规者就无处“遁形”。
      4、强劲举措,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信息服务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构建全社会信用体系不失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的最有效手段。建设部重拳出击,从2003年开始推出一系列强劲举措。2007年颁布施行《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发布了175条《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日前,又发出了《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①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为确保企业诚信数据的真实性、可信度,由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成诚信“道德法庭”,对企业资质审核结果和诚信情况作出准确评价,并上网公布。如评选“重合同、守信用单位”、“AAA级信用企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诚信工地”等。②建立企业诚信信息查询服务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企业诚信的档案,将企业的诚信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在网上公布这些信息,让人们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对企业的诚信度和依靠度有所了解。③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分层次开展企业信托担保业务。政府应避免和防止行政干预,增强财政、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的合力作用。④建立行业协会信息服务体系。行业协会是“半官方”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为企业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的作用无可替代,如各种培训教育、资质评审、职称评定、政策法规交流等。
      5、强势推进,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文化建设体系。
      诚信文化是衡量一个社会和企业文明程度和高端水准的重要尺度,是保证市场经济和企业活动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它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有实实在在的内涵。②牢固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提升社会信誉度。要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应担当的一种社会责任,把诚守信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可以采用各种灵活多变的经营战略,但要坚持以法律己不越轨,诚信经营不动摇,履约承诺不失信。②培植职工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提升相互信任度。企业领导要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带头遵守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金钱诱惑,坚守诚信道德底线。教育职工树立诚信第一的观念,恪守职业道德。用诚实守信价值观统一职工思想,规范职工行为,从而营造企业内部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相互信任的良好氛围。③构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诚信度。要模拟市场经济运作规范,以信为本、以信治企、自我约束,把信用管理融入日常各项管理,实现企业决策公开化、招标投标规范化、资金管理银行化、人事劳务管理合同化。④塑造企业诚信创新形象,提升社会知名度。要通过企业网站、企业报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渠道,大力宣扬企业经营宗旨、企业精神、企业方针和以往诚信业绩,利用企业品牌工程、精品工程,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等,提升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知名度。
      综上所述,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工程”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企业、个人三大社会信用主体的共同推进。我们相信,只要政府率先带头,企业自尊自律,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运作,诚信建筑市场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参考文献:
①郭广银、杨明:《社会主义荣辱观概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②宗惠昌:《诚信——商道之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2。
③史瑞杰、魏胤亭:《诚信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④《施工企业管理》,2009年第4期。
⑤《福州市源头治理腐败论文汇编》,2000。
(责任编辑:潘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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