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村华侨华人对家乡的贡献及该村侨资利用——福清市侨村岭村变迁调查之二(上)

http://www.fzskl.com  2010-05-24 15:41:32  来源:福州社科网  

 

作者简介:郁贝红(1948~),女,福州大学当代闽台文化研究所教授。邮编:350002

 

 


[提要]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旅印尼岭村华侨华人对家乡的经济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积极援助,和对家乡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出的巨大贡献。近年来,受捐

赠管理不善等多因素影响,岭村失去了侨资捐助,村民开始集资建设村庄。
[关键词]岭村华侨华人侨资岭村小学公益事业


      一、对家乡作出突出贡献的“旅印尼岭村同人”与乡亲
      (一)第一次集体援助家乡建设及“旅印尼岭村同人”的产生
      岭村人走番是由于地少人多,靠祖辈留下的土地连糊口生存都不可能,因此,每一个走番者都肩负着养活自己并资助家乡亲人的使命。历史以来,一代一代的走番者都各自为援助自己的家乡亲人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1953年,为了重建岭村小学,旅印尼岭村华侨华人开启了从未有过的团结一致共同援建家乡公共事业的先河,并在援建岭村小学中产生了“旅印尼岭村同人”团体。这一历史性变化,使岭村未来数十年,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村庄建设、重组村经济结构等方面均得天独厚、受益无穷。岭村小学创建于上个世纪40年代初,是由毕业于福州番船埔的修道院(也叫神学院)的村民陈德恩创建的。解放初,岭村小学原有教室已年久失修,破烂不堪。1953年,岭村的几位关心公益事业的族老、乡老,如陈振元的父亲陈彦俸和陈开美的父亲陈明顺等看到周边的村庄在海外华侨等人的帮助下振兴了教育,也萌发了请海外乡亲资助,重建岭村小学的念头,便与村干部商量后去信陈明顺的堂弟——旅印尼乡亲陈金煌先生,希望旅印尼岭村同乡也能帮助重建岭村小学。乡亲们去信陈金煌不仅因为他当时在岭村旅印尼同乡中生意做得大,而更在于大家熟悉陈金煌先生的为人,知道他热爱家乡,相信他会积极响应。重建岭村小学的费用为人民币4万元左右,这对于当时的陈金煌来说,由他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支出并不困难。但是,陈金煌先生认为“由旅外同人名义进行建设,更有团结性”①,一可以团结海内外岭村乡亲;二能更有力地援助家乡建设。于是,在他的牵头带动下,几位在雅加达等地的旅印尼岭村乡亲不辞辛苦,一面向各处旅印尼岭村乡亲发函劝募,一面“动用两辆汽车,往返十多天,所走的路程大约3000公里左右”②,在爪哇岛从东到西挨家挨户进行劝募。据说,为了这次劝募,汽车轮胎也跑坏了许多。对于募集这笔款项,陈先生在《记录册》中写道:“论理无须向全爪哇每个角落按户劝募的必要的,然而有监及有大赚钱而慨捐巨款而去,而小户捐少款而不去劝捐,有恐被其抨击你看有钱人家去,而我无钱被同乡看不起而不为,为了避免误会和旅印尼岭村全体男女老幼团结起见,所以才按户都去劝捐的。”③在旅印尼岭村乡亲共同支援下,翌年,崭新的岭村小学便诞生了。岭村小学新校址从原来的岭村街上的古驿站,改建成黄氏宗族当时的龙津社址上。座西朝东矗起了一栋建筑面积约为4百平方米的红砖二层教学主楼,另外,还建了厨房、厕所,并添置了一些必要的设备。新校舍的诞生使陈德恩校长高兴得几天都合不拢嘴。他请来了莆田著名书法家陈鹤为崭新的学校题写了“岭村小学”4个苍劲的大字。旅印尼岭村同人确定:“凡捐献印尼盾5000盾以上及对募捐出力者均称为发起人”,发起人有陈金辉、黄当富、陈玉麟、陈金煌、陈德发、陈丰美、陈金坤等25位④。由于捐建岭村小学的款项来自于旅印尼岭村全体男女老幼,因此,陈金煌等旅印尼乡亲决定,以“旅印尼岭村同人”这一名称来表示为岭村小学捐赠的这些旅印尼乡亲最为妥当。此后,一直到本世纪初,只要是由旅印尼岭村乡亲集体捐赠的物资与款项,都冠以“旅印尼岭村同人”之名,而其召集人基本上都是陈金煌,后期是陈子兴与陈丽英。自从捐建了岭村小学,旅印尼岭村同人便把她视为自己的爱子一般,时刻关注着她的成长。1958年为了给岭村小学建围墙、购置办公桌,以及支付民办教师和学校工人工资等,旅印尼岭村同人在陈金煌先生牵头下,在旅印尼岭村乡亲中又组织了第二次大规模的劝捐活动。按照陈金煌先生等人的想法,由于前次各家各户都已经访问到了,这次小户人家可以从略,因此,第二次虽然再度从西爪哇的雅加达出发去中、东爪哇募捐,但比起第一次的劝募行动简单了许多,而所获得的印尼盾的数额不逊于第一次。为了改善教师生活,使教师们安心工作,1983年,旅印尼岭村同人捐资在学校盖了一栋三层楼的教师宿舍。抄录在《记录册》上的商讨建设教师宿舍的海内外信件中,旅印尼岭村同人对教师的关爱,对希望家乡尽快改善面貌的拳拳之心跃然纸上,感人肺腑。同人要求:一,教员宿舍每间都需要装一个瓷盆,墙壁上要挂一面镜子,还要安装挂毛巾、放牙缸的设备;二,厕所不能沿用乡村传统的臭气熏天的粪坑,而要符合现代化的坐式或蹲式冲水的瓷便盆。为了说服村民,旅印尼岭村同人不厌其烦地一再说明这种安装的必要性。说到:“须知这样首创的安装,不能视为不合乡村的设备。……时代不断进步,一日千里,虽然今天视为不合宜,明天就会达到符合的理想了。”“明乎此,希我校的教师们须身先为士卒,而挺身改变陈旧的思想”。信中最后再次强调,只有这样做了,才使旅外同人援助家乡建设的汇款起了些作用和意义。⑤除了建设宿舍之外,旅印尼岭村同人还为学校建了餐厅:增建了厕所,水泥球场、自来水塔、围墙;开辟了音乐室、图书馆,添置了新图书;储备了用于奖教奖学的基金。
      1997年旅印尼岭村同人又派陈明光、陈瑞临返乡,修葺了校舍屋顶,建了宣传栏,设置了接待室,并给每个班级配置了一架投影仪、一台复读机。回顾历史可以看到,1953年由陈金煌先生在印尼岭村华侨华人中发起的劝募活动对岭村海内外乡亲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第一,它结束了岭村华侨华人只资助自家亲人的历史,开启了海外岭村人团结一致、共同援建家乡公益事业的先河;第二,它促使海外岭村人重温了故土家乡的亲情,使海外岭村人共同援建家乡公益事业的义举成为一种传统一直延续到50年后的今天;第三,这次捐款活动也使侨居印尼的岭村同人之间的感情联络和互帮互助得到了空前的加强,促成了“旅印尼岭村同人”这一群体的建立,团结了海外岭村人;第四,它促成的岭村人的海内外密切联系,为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岭村掀起的出国务工热潮提供了强大的海外社会网络。
陈金煌先生被村民拥戴为第一个发起为家乡公益建设作出贡献的侨领。在海外岭村人共同援建家乡各项公益事业的活动中,陈金煌先生是海外劝募活动的牵头人,两地书信往来的海外方面的执笔者、信息的传递者,是名副其实的、人人信任的海内外联系的架桥人。
      (二)对家乡作出突出贡献的旅印尼两位乡亲
      1 大慈善家陈德发
      陈德发,1918生,1937年南渡印尼谋生。通过艰苦奋斗,从在姐夫江光华的脚车店当学徒,发展成为成功的实业家。陈先生虽然事业获得巨大成功,但却好施乐善。在印尼经常赈济和帮助贫苦华侨解决各种困难,是个大慈善家。对于出生地的家乡,他同样慷慨解囊,为祖国、为家乡的公益事业不遗余力。早在1959年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陈先生便寄回大量食品、日用品和衣物等,分赠给家乡的亲友们渡过荒年。1984年以后,他每年赠送给乡亲们的红包扩大到他家所属的第8生产队的每家每户和生产大队所列出的全村困难户名单中的所有家庭。因此,约占当时全村三分之一的家庭都得到了陈先生的资助⑥。1981年11月,陈德发先生在出国44年之后,首次带领子孙数十人回到故乡。据不完全统计,至1991年逝世前的10年间,他捐资赠物共约2500多万港元⑦。为了表彰陈德发先生对家乡事业的贡献,福建省政府于1984年和1993年分别授予陈德发先生“捐资办学”金质奖章、“乐育英才”奖匾和“捐资办医”金质奖章。陈先生的爱国、爱乡事迹令人感动,但最令笔者感怀的是他的慈善家的旷达胸怀。上个世纪50年代初的土改中,陈先生的家庭曾有过不愉快的事情——其父母被评为富农。虽然1978年时被告知已于1956年改评为中农,但是,自土改后的一长段时期中,其家庭被视为阶级敌人,失去言论自由并倍受社会鄙视。但陈先生没有去计较那些往事,对祖国、对家乡充满爱情,全力以赴为祖国和家乡慷慨解囊。这使笔者为之肃然起敬。
      2 商界奇才陈子兴
      陈子兴先生,(1943—2003)出生于印尼,是陈德发先生的长子,岭村旅印尼华侨华人的第二代。1981年时,陈金煌对陈子兴赞叹到:“其生意之大冠及旅印尼及星洲之上,目前甚至驾临福莆仙三县旅印尼及星洲之上”⑧。1982年,即陈子兴从商才20年,就已被国际媒体誉为“印尼十大富豪”。陈子兴对家乡的捐赠早在1975年就开始了,但是由于工作繁忙,他于1991年3月才首次踏上了返乡探亲之路,回到父母之邦。据不完全统计,从1975年起的28年中,他给家乡福建各方面的捐赠达近亿港元⑨。为了表彰陈子兴先生对家乡人民的贡献,1984年,福建省政府授予他“捐资办学”金质奖章和“乐育英才”奖匾;1993年省政府又授予他“捐资办医”金质奖质;省政府还为他立碑,纪念他对兴办公益事业的重大贡献;1992年10月,我国轻工业部为表彰他独资创建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对我国轻工业教育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授予陈先生第四届“国际合作奖”。
      二、旅印尼华侨华人对岭村经济生产的贡献
      (一)改革开放前华侨华人对家乡生产的援助
      1953年岭村小学的重建激起了旅印尼岭村华侨华人对家乡建设的关注,一度曾十分主动为家乡建设排忧解难。但是,随着国内极左思潮逐渐浓厚,尤其是1966年后,国内开始了文化大革命,政治局势动荡,华侨汇款不但不受欢迎,而且还被极“左”分子诬为是在印尼剥削人民得来的臭钱;与华侨华人联系也会被怀疑为与海外间谍有勾结。因此,岭村村民几乎与旅印尼乡亲断绝了通信往来。继承父亲关心家乡公益事业美德的陈振元先生,文革中被加上莫须有的罪名,被叫到一打三反学习班隔离审查。另方面,人民公社时期,讲的是计划经济,只要求完成任务,追求利润是资本主义经营,是要被批判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岭村大队不可能意识到依靠侨资积极主动发展集体生产的必要性,侨资进入趋于停滞,并且基本处于海外华侨华人一头热的状态。
      1、全公社最早实现农业生产部分机械化的生产队
      1971年旅印尼乡亲黄当富回乡探亲,一回来便在村中到处察看,为村庄建设想点子,提建议。岭村厝后园的100多亩地由于在山坡上灌溉困难,常常因干旱影响番薯、黄豆、花生等的产量。黄当富建议由他出资,敷设一条管道,将东方红水库来的水引到后厝园中,用水泵将水打到山上,然后再让水从山上流下来浇灌这片旱地。这一设想在他的大力援助下,终于实现了,解决了5、6、7、8四个生产队在后厝园的土地灌溉问题。1972年,黄当富又赠送给他家所属的第8生产队一台拖拉机和一台打谷机,使该队成为全公社最早实现了耕地和收获部分机械化的生产队。陈金煌的《记录册》中写道:“黄当富自解放后也有一或二次返国,但每次返国时,都对家乡的公益事业大表关怀,而慨献巨金,如购买抽水机等等,甚获好评。”⑩这里顺便一提的是,在岭村调查中知道,解放前,富裕的人家是不会去走番的,黄当富先生由于家庭贫穷,15岁时便到印尼谋生了。但是,土改时,黄当富先生却被错评为华侨地主(后改评为工商业者),而且是以出国前就已是地主的土改规定没收了他家的土地、耕畜、农具,甚至其他生活用品。但是,黄先生并没有因此而对政府耿耿于怀。1953年他是重建岭村小学的发起人;1958年时,他购买了许多化肥送给岭村所属的生产大队;1959年开始的经济困难时期,他寄回或让家乡亲属用侨汇券购买了大米、食油等许多食物分送给他所在的第8生产队的各家各户;1959年他随同印尼旅游团回国参加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大典,周恩来总理亲自接见了该代表团,廖仲恺夫人何香凝还赠送给黄当富先生两幅亲笔画……。1975年,陈子兴先生也捐赠了上海45型大型拖拉机一部及其附属机件如拖斗、犁具等给岭村生产大队,同时还为大队建了一座拖拉机库。1977年陈又先后赠送东风牌12匹手扶拖拉机13部及其附属机件如拖斗、犁具等给岭村生产大队,使岭村生产大队的机耕面积不断扩大,成为新厝人民公社中最早实现机耕的生产大队。为了方便今后拖拉机的维修等,不久后,陈子兴还在岭村捐建了岭村侨兴农械厂一座。可以说,岭村在新厝公社率先部分实现农业机械化得益于海外侨胞的主动援助。
      2、利用侨资开办粮食综合加工厂
      华侨粮食综合加工厂的股本来自7、8户侨眷,各户投入1000或2000元,合计1万多元。投资户可以照顾一个人到厂里当工人。由于设备和技术好。加工的面粉质量好出粉率高。因此,该厂业务繁忙,有12个工人,晚上经常需要加班。一年纯利润约有5000元左右。上个世纪70年代末,由于莆田江口粮食加工厂机器设备更新,生产的面粉质量超过了岭村华侨粮食综合加工厂,岭村加工厂的生意少了,工人也削减了。1980年代初为了便于扩展业务,由旅印尼岭村同人捐资1—2万元,把厂房迁到了福厦公路边,并更新了旧式机器。虽然如此,但仍然赶不上江口粮食加工厂不断更新的技术与设备。因此,业务少,只有6位工人。岭村华侨粮食综合加工厂一直运营到1994年,因为村里的出国务工的人多了,土地没人耕种,粮食加工生意更少了,于是承包给了该厂工人林金美父子。1998年,林的儿子出境务工,该厂又转包给了王阿春。后来,王又将该厂转给了林元明,2002年,终于因为村民吃商品粮的人口剧增,华侨粮食综合加工厂关了门。华侨粮食综合加工厂虽然是在利用侨资的基础上创建和发展的,但是,在计划经济的大环境下,岭村大队干部不可能意识到积极依靠侨资,把集体企业办大办强,从而一方面增加大队的工分值,提高社员收入,另方面解决大量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在当时国家错误的经济体制环境下,岭村大队也与全国数百万个普通村庄一样,不可能具有抓住机遇、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去发展壮大集体企业的创新思路。
      (二)改革开放后华侨华人对家乡经济建设的援助
      1、陈德发先生与岭村合作开辟果林场
      1987年,为了帮助挖掘潜力发展岭村农业经济,陈德发先生提出与岭村合作开辟德发金匙果林场,利用村后半荒芜的玉屏山种植龙眼树。果林场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经营。协议规定:陈先生出资220万元人民币,由其经营管理果林场,而村里则以大约1000亩土地入股就可获得红利;果林场产出后,山地部分的果树由村集体(山地属于岭村集体所有)占40%,陈先生占60%;其他在原先种番薯、花生、黄豆的山坡旱地的果树则相反,村民占60%,陈先生占40%;50年后这些龙眼全归岭村人所有。1987年开始至1990年龙眼种植完毕,一亩地可种龙眼35—38株左右,因此,一共种了3万余株龙眼,比过去岭村所有的龙眼增加了10倍。陈德发先生与岭村村民合办果林场为岭村做了一件大好事。一是原来的荒山成为产生效益的花果山;二是山上灌溉困难,与其种番薯、花生和黄豆,不如种更耐旱的龙眼。因此,德发金匙果林场办起来后,早先由黄当富先生捐建的厝后园的100亩旱地的灌溉系统便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三是原来山上的梯田变成了果林,防止了水土流失,恢复了生态平衡;四是扩大龙眼生产规模,可以产生规模效应提高龙眼价格。村民告诉笔者,龙眼的价格与龙眼的数量相关。一般来说,龙眼数量多,前来收购的商人的收购成本会降低,收购的商人会多起来,龙眼的价格也就会高起来。所以,陈先生与岭村民合作办果林场的举动得到岭村村民一致赞成。村民们说:“这个合作我们很拥护!”陈德发先生的设想是要在玉屏山上办生态农业,于是,1989年,陈先生在山脚开辟了一个养猪场,即将养猪产生的粪便用于果树施肥。当时,养猪场每年出栏3次,一年出售生猪三四千头。然而,1990年代中期,由于国家建设高速公路,养猪场的土地被征用,养猪场被迫停办。1991年陈德发先生仙逝后,果林场和养猪场的经营交由其弟陈孙政和其子陈子煌负责。果林场投资是个收益比较慢的项目,龙眼树一般要7—10年左右才开始产出。德发金匙果林场虽然是岭村侨胞与村民的一个合作项目,但是,在某些素质低下的村民眼里却被视为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一般,“不拿白不拿”。果林场不但得不到大家的爱护,果树还常常遭到偷挖、偷剪,难以得到良好的养护。1997年陈孙政先生离开金匙集团时,建议将果林场分开经营。原来种在旱地里的果树的60%分给各家各户,而种在山地上的40%龙眼树则由村集体经营。侨胞应得的部分仍属于德发金匙果林场。这不但使得金匙果林场经营管理的压力得到缓解,也极大地发掘了村民经营管理龙眼的积极性。历史以来龙眼的价格一直较高,2000年以前鲜龙眼价格还在1斤5—6元左右。岭村扩种了那么多龙眼,本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是,从2000年开始,龙眼价格一路下跌,到了2002年价格跌为1.5元1斤。上个世纪80年代末种下的龙眼正当收获时期,却碰上了价格下滑,这对于农民来说是增产不增收,严重地挫伤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2006年,国家建设福厦铁路征用了岭村58亩旱地,由于旱地里种有龙眼,国家不但要赔偿农民土地,还要赔偿地里的龙眼。根据该地里种着的龙眼树的粗细大小,最多的一株赔偿1000元,最低的一株赔偿10元(如树苗)。如按一亩地种35株计算,岭村人所得1亩旱地的赔偿比纯粹旱地平均升值了至少17675元。这可以说是陈德发先生建设德发果林场给村民带来的意外馈赠。
      2、华侨华人对村集体企业的援建
      前面已经谈到人民公社时期,岭村大队没能充分利用侨资发展壮大集体企业十分遗憾的情况。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全国各地乡镇企业蓬勃兴起。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岭村集体也试图借助侨乡的资金优势,通过创办工业企业盘活侨资,解决多余劳动力的出路和改善村民生活。但是,这些新型企业已与公社时期所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有了质的不同,它对企业经营者们有了完全不同于前者的素质要求。因此,不仅必需配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还必须配备对市场动向敏感,善于运用契约与法规与市场交往,和将人情、面子等非理性因素置于理性原则的控制之下的经营管理人才才行。而事实证明,岭村村委会成员并不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结果,轰轰烈烈办起的企业,最终,有的无声无息收摊,有的狼狈不堪收场。
      (1)技术不过关的塑料厂
      1978年,岭村大队支部书记陈文华为了解决多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与门路广、热心肠、早年就离开岭村到泉州办企业的乡亲陈玉麟商讨决定,由陈玉麟与大队合办一个塑料厂。岭村大队出厂房,设在旧武当别院的中殿。据说,陈玉麟投股2000元,其他由村里的20多位侨眷每人投股1000元,投资者既是股东又是工人,总共2万多元资本,办起了一个塑料半成品加工厂。该厂是利用废旧塑料,如破塑料布、坏塑料拖鞋等,经过高温熔化,生产出塑料扁带,卖给莆田塑料厂作塑料产品的原料。开始一切正常,但没想到数月后,莆田方面不要这种塑料带了(据说是质量问题而被拒收)。工厂不得不停产。陈玉麟到处跑业务,终于找到了生产汽车电瓶外壳的生意。工厂买来了模具,请来了一位技术员指导,生产了约一二个月,产品出来后,陈玉麟到江西、广东一带推销,但因质量不过关,卖不出去。结果,生产了1000多个汽车电瓶外壳,只卖得2000多元钱。积压在厂里的汽车电瓶外壳最终散落到村民家中当板凳用。后经陈玉麟儿子介绍,塑料厂改为了生产金属钮扣和塑料玩具小人的工厂,总算又开始恢复盈利。原先办塑料厂时,生产做做停停,工资一次也没发放。做金属钮扣和玩具小人后,开始发计件工资。不过,好景不长,因为当时私人还不能开办工厂,金属钮扣和玩具小人生产还不到一年,陈的儿子被逮捕,罪名是认为他开皮包公司。为此,塑料厂终于关了门。工厂关门后,股东的股份一部分用生产金属钮扣和玩具小人的利润及变卖机器的得款归还,另外还欠下股东约8000元款项最终用村财归还。由于陈文华已定居澳门,陈玉麟已去世,我们无法知道当时他们决定创办塑料厂的依据,因此,也无从分析办塑料厂失败的本质原因。但是很明显,没有合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是工厂受挫的重要原因之一。
      (2)缺乏经营人才的农械厂
      岭村侨兴农械厂创办于1979年,是陈子兴听取了叔叔陈孙政的建议,主动向岭村大队捐建的企业。起名为侨兴,寓意是华侨陈子兴捐建的。如前所述,1970年代中期,陈子兴捐赠给岭村大队一部大型拖拉机和13部手扶拖拉机。在替陈子兴联系如何从香港进口这些国产拖拉机事宜时,福清县侨办主任俞建春向陈孙政提了一个十分合理的建议:既然岭村有那么多拖拉机,如果能够自己办一个农械厂,维修拖拉机既方便,又可以不必让别人来挣这笔钱。陈先生听后觉得有道理,就向陈子兴提出了援建农械厂的建议。在捐赠方面,陈子兴是个有求必应的人,他马上接受了这个建议。听说陈子兴要为村里捐建农械厂,岭村大队的干部们无疑高兴不已。当时请来了在福清农械厂当书记的郭说发、在永泰农械厂工作的乡亲黄当书、熟悉各种机床的岭村华侨粮食综合加工厂技术员,请来了上述合办塑料厂的陈玉麟,大家出谋划策,开列了办农械厂需要的最基本的机械设备名单。不久以后,机器陆续运到,建在福厦公路边的新厂房盖好后,进行了机器设备安装。决定建立该厂时,新厝公社要求占30%股份,岭村大队占70%。为此,公社安排岭村大队原大队长陈开荣当厂长,原桥尾农械厂厂长杨祖凤当副厂长,林金凤为会计,陈子文为出纳,刘孟汉为保管,陈玉龑为采购员,林紫东为电工。当时,不知什么地方阴差阳错,一部冲床和5万元流动资金没到位。陈子兴先生已经为盖厂房和购买机器花掉了约11万元,因此,大队也不好意思再次去询问这些问题。几个干部先凑了几百元,又向银行行贷了一部分款,买来了变压器,拉来了电。在翻砂车间隔壁作了一个配电房兼办公室;还隔出了一个小仓库;盖房时的打石棚当厨房;翻砂车间隔出三分之一作宿舍。从莆田雇来了一位翻砂师傅和若干翻砂工人(根据工作需要有时雇十几人,有时雇七八人);由岭村的每个生产队派一个村民进机修车间当工人。最初,机修车间联系到铝合金水泵和油泵的来料加工,后来,还进行了拖拉机零部件加工,拖拉机修理、修配等。不过,业务停停有有,不稳定。由于机修车间没有冲床,铣床上一个立铣头也到处配不到货,设备不配套,使机修车间的业务范围也受到了一定影响。翻砂车间联系到生产影剧院椅子的铁脚业务后,机修车间也有了为椅脚钻孔的业务。仙游城关大众影院、莆田江口影院、莆田小西湖影剧院,以及岭村华侨影剧院的椅子都是该厂生产的。一段时间,等于翻砂车间的生产维持了机修车间的生存。为了开发业务,经县企业办介绍,农械厂得到货主许可,到渔溪拆散了一台进口扬谷机,量了该机器的各个零部件,画了图纸带回来复制出一台扬谷机。这台扬谷机经物资局试验成功了。但是,这一成功没有给农械厂带来转机,那时全国已分田到户,个体农民不想购买农机,扬谷机推销不出去,无法生产。市场经济的需求转向毫不留情地给农械厂干部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正当农械厂失去业务、资金周转不灵、银行催还贷款之时,又发生了工厂主要负责人允许价值1万多元的产品一分未付,让客户提走之事。公社上面责令几个负责人在有限的时间内,追回债款。但是,最终未能追回。岭村侨兴农械厂终于于1988年破产了。公社指示岭村大队归还银行贷款,农械厂由岭村大队处置。
      农械厂虽然倒闭了,但管理失误的恶果还没有完结。不久,仙游坂头农械厂找上门来,向岭村大队要求支还他们8000元货款。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侨兴农械厂曾经聘用过一个仙游的供销员,不知什么时候被他利用农械厂的业务公章和厂长私章,与仙游坂头农械厂签订了价值8000元的生产合同。仙游坂头农械厂付了款,但没有拿到产品,因此,要求退回货款。岭村侨兴农械厂虽据理力争,但对方告到福清中级法院,岭村侨兴农械厂败诉。最终,不得不从村财中取出8000元交给仙游坂头农械厂,从而了结了这场出乎侨兴农械厂所有负责人意料的官司。岭村村委还清债务后,农械厂变成岭村独家的集体企业,但接不到生意便承包给外地人,外地人也无法办下去,便又以每年2000余元的租金出租给某晋江人开饭店。因为饭店里面不能摆放机器,所以1991年4月以2.55万元的价格出卖了机器。后来,晋江人的饭店也关了门。
回顾侨兴农械厂的倒闭,虽然有如流动资金不到位,生产设备不配套的客观原因,但是,根本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农械厂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其次是投资时机不对,即“生不逢时”。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到,侨兴农械厂管理者显然缺乏现代企业家的管理素质。首先,严格的财会制度是现代企业的生命线,现代企业只认法制,讲契约,不讲关系,不询私情。但是,该厂的管理者们还没有从传统农业社会的办事方式中脱胎换骨,怕伤感情,怕撕破面子,没有预见到不按财会制度办事可能带来的风险;其次,该厂的管理者们尚未意识到在现代企业中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即便私章也已赋予了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性,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按规定使用。由于侨兴农械厂主要负责人仍以“熟人社会”的办事方式对待市场——这一“陌生人社会”,结果栽了两次大跟斗。岭村侨兴农械厂的投资从一开始就几乎注定了失败的命运。该厂诞生于家庭承包制实施之时,这一政策的出台必然引起农机市场需求发生急剧转向。正确把握市场脉搏,开发和生产市场对路产品是现代企业经营者的基本素质。在农机市场大幅度转向,有相当经营经验的专业人士也纷纷失足,许多国营农械厂都难以维继而倒闭的情况下,对市场走向毫无警觉的岭村侨兴农械厂的经营者们怎么可能具备生存下去的可能性?所以话说回来,侨兴农械厂倒闭的责任也不能全归几个厂领导,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企业家,不具备把握市场走向的能力,倒闭是难以避免的。要说“生不逢时”,也的确可以这么说。侨胞对国内的情况及村庄的经营人才不甚了解,他们希望家乡发展的心情是令人感动的,但家乡的经营人才缺失,使美好的愿景难以实现。
      (3)村委会无法掌控的运输队
      1981年底,以旅印尼岭村同人的名义,陈德森捐赠了两部日本丰田牌货车给岭村大队。1983年,陈子兴也捐赠了一部旅行车给岭村大队。大队先后培训了以侨属为主的5名驾驶员(培训费由驾驶员个人负担)。运输队正式运营之后,两辆货车主要承运海产品到福州、跑江苏运鳗鱼苗、为深圳制衣厂送货、为鞋厂运鞋子、为私人运水果等等;旅行车主要跑福州、厦门、汕头等地接送探亲华侨。因为当时大队干部几乎不懂这方面的经营管理,生意都是由驾驶员自己去联系的。每天要出车的时候向村里负责管理车队收支的关文贵等人打声招呼就可以出车。收入由驾驶员自报上缴。由于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还不熟练,结果,货车出过一次事故,大队赔偿了一二万元;旅行车也出了一次事故,并且车子受损严重。汽车修理和事故赔偿,使得运输队根本没有收入。接受了这些教训之后,大队将汽车承包给个人,每年收取承包费。两辆货车于1982年开始承包,承包费为每年5000元,由林紫文、陈子富、陈通北和黄尚腾四人承包分摊支付承包费。旅行车于1985年承包给陈通凤和林紫先,承包费为每年3000余元,由其两人分摊支付。这样,大队运输队总算每年有了8000元的收入。到了1987年,货车承包到期。由于是进口货车,零部件有时要到香港定货,赚一点钱不够修理,因此,承包者不再继续承包。旅行车于1988年承包到期。由于汽车旧了,承包人认为无利可图,也不愿继续承包。因此,村委把车子以每辆数千元的价格卖给了两个驾驶员和一个外村人。当时还没有要求必须投标出售,因此,出售价是否合理,谁也说不清。总之,由于缺乏合格的现代企业经营者,岭村的集体企业虽然有海外华侨的资金和物质援助,但也没能逃脱失败的命运。顺便一提的是,1990年代,随着各地私营企业的兴起,岭村小部分村民,尤其是信息较灵通、见识相对较广的村干部等也开始了“离农不离村”的合伙办企业的尝试,如经营机砖厂、加油站、纸箱厂、养鳗场,但是,实践的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3、农民办企业并非易事
      以上论述了改革开放后,岭村华侨华人援助的集体企业的兴衰情况。包括村民的合办企业在内,岭村的这些企业几乎无一逃脱失败的命运。这是为什么呢?是岭村人没有搞企业、当企业家的天赋吗?不是!走番的岭村人大部分都成为成功的工商业者,有的还名扬东南亚,名扬全世界,这又怎么说呢?本土的岭村人和海外岭村人有什么不同吗?笔者反复思考过这一问题,结论是本土岭村人手里攥着土地,而海外岭村人两手空空孑然一身。换句话说,本土岭村人即使办不成企业还有生存的退路,而海外岭村人是孤注一掷,豁出去了,非闯出一条生路不可。正因为有这一根本性的不同点,在创业的道路上才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态度和结局。具体来说,海外岭村人在创业的过程中不是没有失败过,只是他们失败后,爬起来总结经验后再干,而不是草草收摊了事。从调查中我们已经知道,走番的许多人为了生存,辗转颠沛,改行转业,在创业中经历了许多磨难,才最后得以成功,甚至有的人成功后又会突降灾难。但面对失败,他们只有一个态度,那就是重整旗鼓从零开始。本土岭村人缺少的正是这种精神,因此,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他们失败的叹息,而无成功的自豪。归根结底,对村民来说,他们失败后还有退路——农业,而对村干部来说,他们失败后还有工资,尤其是集体企业,倒闭了受损的是集体财产、华侨的捐款,更不易促使人们去反思失败的原因。岭村人期盼通过做生意、办企业,用比干农业更轻松的方式赚取更多的钱,但是,并不是非走这条路不可。因此,一旦这条路难走,就迅速败退下来了事,而不想分析问题的症结,寻找有效的办法。海外岭村人身处异国他乡,他们没有退路,只能一往无前闯出一条生路。为了生存逼着他们学习,逼着他们跌倒了爬起来再干。因此,最终他们的大多数在非农产业站稳了脚跟,成为企业家和商贾。总之,要从一个农民变成一个工商业者,是需要付出“学费”的,并且多数人还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没有这种精神准备,就不可能从农民变成一个企业家。另外,从调查一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海外岭村人做生意、办企业,不是想办就办起来的,而是都有一段在乡亲的店里,或企业里帮忙或当学徒的经历的。在别人的企业里有了一定经验后,学会了适应市场规律的现代经营的一套规则和制度后,才出来独立做生意或办企业的。但是,本土岭村人一方面没有这方面的学习机会,另方面,把办企业看得很容易,说干就干起来了,因此十有八九要摔跟头。这也是必然的,不足为怪的。陆学艺先生对大办乡镇企业就有他的独特看法,他认为:“农民办乡镇企业是在不能改革二元社会结构条件下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虽然它是中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创造了大量财富,促进了工业化,但农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国家和社会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环境和资源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实践告诉岭村人,办企业不仅仅只是投入一笔资金就可以坐等收获的。资金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要有具备驾驭现代企业所需各种知识的人才。这种人才的才干往往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学习和实践中一步步学会的。农民办企业,对他们来说是一个质的飞跃,需要他们自身素质也有一个质的改变,不然是徒然的。岭村人在劳动力由自己掌握的各种实践中,最终重作冯妇,选定了一条对他们来说最理想的致富路径——出境务工。出境务工在投入一笔资金(手续费)后,到了海外,干的是几乎不需要语言沟通也能操作的最简单粗笨的活,因此,只要有一副健康的体魄谁都可以胜任。这确实是一条要求条件不高、最适合岭村人的致富路径。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叶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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