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群体在建设福州新农村文化中的作用研究

http://www.fzskl.com  2010-05-24 15:47:59  来源:福州社科网  

 


作者简介:张宗柯(1976~),男,福州市社科院研究实习员。邮编:350004

 

[提要]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和谐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一个需要社会赡养的特殊群体,老年群体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之一,在推进农村文化发展中起到一种双刃剑的作用。老年群体既是维

系农村家庭、宗族情感的重要纽带,对传播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他们也是农村最为保守势力的代表。我们应该趋利避害,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促进新农村文化的发展。
[关键词]老年群体新农村文化


      一、老年人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
      1、农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孝文化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孝传统是中国人伦道德的基石,孝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在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文明史中,可以看到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孝亲、敬老、尊老的孝文化。其最主要的核心思想观念是要求人们要尊敬亲长,孝敬父母。因此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中,老年人在家庭中占有权威的地位,具有绝对的话语权。随着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深入,传统的孝文化也受到了一定的挑战,农村也出现了一些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行为,但孝在农村仍然是占据主流的思想观念。农村的孝文化之所以有所淡化,主要是由于农村传统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的改变,如青壮年外出打工、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等。近年来,政府意识到了重塑孝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也有意识地加强了这方面的宣传和引导。
      2、农村老年人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
      中国农村社会不同于现代城市的特有的宗族社会结构关系,使得农村的老年人在当地社会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1)经验丰富、有威信的老人在农村家族、家庭矛盾,社会纠纷的调解中往往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农村邻里、家庭、家族间的矛盾,绝大多数的村民不会选择法律的渠道,他们更愿意选择民间的调解方式如家族间的调解。在他们看来,打官司不但要付出时间、精力和各种费用的高昂代价,而且会严重影响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为当事人留下后患。在农村,家族间矛盾、社会纠纷的调解往往由矛盾双方都信得过、有威信的老年人出面做矛盾双方的工作,最后达成令双方都较为满意的协议。实践证明,这种调解方式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形式,比司法形式的调解更有效果。个案:福州市闽侯县某村男村民江某与邻村村民林某在2009年6月订了婚,林某在订婚之前在外面已有男朋友,但家里看不上,林某的母亲借故把林某骗回家并拿走了林某身上所有的钱,林某在母亲的威逼下只好暂时同意了母亲安排的与江某的婚事,并收了江某的礼金和彩礼。林某在与江某去福州市区玩的时候与前男朋友逃到外省不知所踪。江某认为林家骗了他,在明知林某有男朋友的情况下还要与自己定亲,要求退回彩礼并赔偿损失,林家则认为江家把林某弄丢了,双方争执不下,矛盾越演越烈。最后由双方家族中威信高的老人出面才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林家退还了江家的彩礼,而江家也同意不再追讨与江某相处期间的所有开销和名誉损失。
      2)老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威信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在农村集资修建的一些公共设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相比年轻人言,老年人更关心村庄公益事业,注重村庄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每当村里要修建道路、水渠,往往都是由村里或族里辈份和威望都比较高的老年人出面集资,并出面向村里的经济强人游说。在大部分村民眼中,他们往往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因此,在集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威信的老年人往往身兼项目的组织者和资金的管理者等要职。他们以自身在当地村民中的威信,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二、当前农村文化的特征及老年人在其中的作用:
      1)当前的农村文化在很大程度是以老年人为主的文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农村的中青壮年劳力大都外出打工或做生意,家庭有条件的小孩也跟随父母到城里上学。外出打工的中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在过年、过节才回家。常年呆在农村的往往是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其中又以老年人居多。在笔者参与的一项对福州市十个乡镇农村文化建设的调查显示,其中有一半左右乡镇的外出劳动力达到了40%以上,罗源霍口畲族乡更是达到了60%。农村人口流动的状况决定了当前的农村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老年人文化的特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老年人更热衷于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二是在农村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老年人的身影。三是常年外出谋生的中青年人适应了城市的文化生活。而农村的文化生活在内容、形式等方面的落后、单一等也造成了中青年人对其不太感兴趣。
      2)老年人是农村文化的主力,是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的倡导者,组织者。
      在全市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中,老年人最为活跃。在福清、长乐等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以中老年人为主的各类民间文化团体比较多,而在民间舞蹈队、太极队、拳操队更多的是以老年人为主。在笔者参与的对福州市农村文化建设的调查显示,在各类民间文化社团中,老年人的社团最多,活动也最频繁。在调研的几个区县市的乡镇中,福清市的老年团体最为发达,已形成了包括老人会、老年学校、老休协“三老”组织在内的健全的组织体系。福清市的老年学校已形成了市、镇、村的三级办学网络;97%以上的村居中建立了老体协;100%行政村建立了老人会。2006年1月到9月福清市老体协组织的20项活动中以乡镇老体协参与为主的占了19项,全市各乡镇老体协都参加了则达到了16项。从笔者调研的情况看,老年人在农村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有老人会、祠堂、公园、村级文化室等,而这些设施也是当前农村文化设施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村级文化室的情况看,农村文化室大都建在老人活动中心里面,一般都是由老年人管理,在其中活动的也都是老年人。年轻人文化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则是网吧,游戏厅、歌厅、舞厅等。而这些文化设施在农村的覆盖面不广,其中网吧、游戏厅的消费群体还是以中小学生为主,这与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背,家长对经营者的意见也很大。而很多地方的歌厅、舞厅平时大都处于半歇业状态,只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会“红火”一把。
      3)老年人是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的组织者。
      农村有许多传统的集体文化活动,如以宗族为单位的建祠堂、修家谱、祭祖、办婚丧仪式、建房仪式和以村为单位的庙会等,老人不仅是这些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而且还是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和发起者。老年人之所以比年青人更热衷了传统的民俗文化活动,主要的原因是通过这些活动,可以借机娱乐和相互交流,以消除寂寞,还可以从中得到年青人的尊重,体会到人生的意义,得到精神慰藉。更重要的是,这些传统的集体活动有利于强化村庄内所有的成员对村落文化、宗族关系等的认同,培养年青人的孝心,同时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使村民的不孝行为不仅遭到村庄公共舆论的强烈谴责。
      4)老年人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大部分是由村集体、企业、华侨及村民个人出资兴建的。当地辈份高、有威望的老年人在项目的集资、兴建、管理过程中都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以项目的集资来看,村文化设施项目的集资大都是由这些老年人出面向企业、华侨和村里的经济强人游说,村企、华侨和经济强人对他们也比较尊重和信任。连江、福清、长乐等华人、华侨比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村庄,一般都设立了基金会等类似组织对捐款进行统一管理,这些组织的成员大都是当地辈份高、有威望的老年人。
      5)老年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力军。
      这是历史的必然。每一项专门技能,都是日积月累的苦功夫,而近代社会动荡,变化剧烈,文化出现过断层,老年人受传统文化的浸润深,有传统文化底子,有长期的艺术实践,故成为中华文明火种的继承者和传递者。以文化为信仰,老年人守护民族精神家园,优秀传统文化早已融入到一些人的血脉中,成为他们的信仰。中华民族的记忆在这些非遗传承上身上活着。在全国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更多是那些老年人的身影。在笔者的调研中,很多文化工作者对农村的传统文化遗产表示了很大的担忧:目前农村文化遗产的传承上出现了断层的现象,对一些农村传统的文化遗产,现在年青人了解的越来越少,而掌握这些技能的大都是上了年龄的老年人。福清新厝的海族舞是一种很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调研中,村里的几个老者对海族舞的发展前景表示了很大的担忧:现在的年青人大都不愿意学这个。他们希望这个舞蹈能够传承下去,目前他们也正积极地从事这项工作。
      6)除了看到老年人在推动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我们还要认识到他们的消极作用。农村大多数老年人文化水平比较低,文盲、半文盲的占了很大的比重;适应能力不强,农村社会的剧烈变化对他们的影响最大,老年人往往在变化过程中对自己的定位越来越模糊,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老年人在身体上衰退也降低了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参与方面的积极性;老年人往往观念比较落后,思想保守,不容易接纳新鲜事物,封建迷信意识观念比较强。这些消极因素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对新农村文化建设造成很大的阻力。
      三、积极推进老年人在农村文化中的作用对策
      1、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始终坚持以落实老年人“福利权、生存权、优待权、参与权”为目标,以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了农村老龄事业发展,为老年人更好地发挥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固树立“老年人是财富不是包袱”的思想观念。
      老年人身上所体现的吃苦耐劳,勤俭持家,艰苦朴素,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正是我们现代社会要积极提倡的;老年人拥有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经验丰富、有威信的老人对处理农村矛盾、化解农村社会纠纷、稳定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破除老年人是社会负担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老年人是财富不是包袱”的思想观念,趋利避害、扬长避短,积极挖掘老年人身上的宝贵财富,让他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3、为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创造条件
      要不断加强农村老年人文化组织网络建设,积极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文化活动的组织网络,形成镇、村(居委会)、自然村(社区)三级老年人文化组织网;要大力加强农村老年人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设施是开展农村老年文化活动必不可少的保障条件,各级政府要大力加强老年人文化设施建设,努力为老年人参加文化活动提供方便,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公共设施资源,为老年人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平台,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社会赞助和部门支持,并动员个人捐资。
      4、积极引导和鼓励老年人参与农村文化事业发展
      要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经验与智慧,调动老年人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文化发展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和鼓励老年人参与文化事业建设,努力实现老有所为,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老年群众组织如老人会、老体协、老年学校等建设,团结和凝聚广大老人积极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及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专家、老教师等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弘扬传统美德,传播先进文化,推广科学技术知识,调解邻里纠纷,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要通过组织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单位活动,积极开发老年人才资源,建立起老年人才档案之老年人才信息库。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积极为老知识分子和具有专业技能的老年人才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和牵线搭桥。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创造参与愿望,发挥老年人的创造才能,肯定老年人的创造成果。各乡镇、村居要深入开展“双向服务”活动,成立老同志“智囊团”和“顾问团”,充分发挥其在政治、威望、经验、亲情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参谋助手作用,为和谐农村建设及新农村文化建设奉献出智慧。
      5、“三老”组织要成为推动老年人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力量
      各级乡镇各村委会要积极支持和资助村老人会、老体协组织本村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老人会、老体协要结合农村实际和老年人特点,将一些农村老年人喜闻乐见、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健身项目供老年人选择,如:象棋、纸牌、麻将、健步行等,做到运动项目与休闲项目并举,引导老年人步出家庭,融入社会。老年学校要建设成为农村老年人学习新文化的阵地,成为破除封建迷信的阵地。老年学校要结合农村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工作。如可以定期举办健康讲座、法律讲座,开设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技术课程,开设烹饪知识和饮食卫生课,组织开展农村老年人喜闻乐见、喜欢参与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寓教于学,寓教于乐。通过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综合素质,丰富和活跃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①姚远:《老年人社会价值与中国传统社会关系的文化思考》,《人口研究》1999年第5期。
②李曜,张学孝:《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体协在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老区建设》2009年第4期。
③林启雄:《开发老年人才资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2007年11期。
④东波、颜宪源、陶志刚、马露霞、姚云云:《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老年弱势群体问题研究》,《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⑤王耀发:《农村文化建设的调查》,《党政干部学刊》2002年第10期。
⑥福州市社会院课题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研究—对福州5县(市、区)10乡镇23村的调查》,《福州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责任编辑:杨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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