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http://www.fzskl.com  2012-10-11 10:12:38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福建文化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实现福建文化产业的跨越发展,必须在管理体制、竞争机制、科技带动、打造品牌、集聚人才等方面进行创新。
[关键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当今时代,文化产业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对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决定》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近年来,尽管福建的文化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一些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要实现福建文化产业的跨越发展,就必须在管理体制、竞争机制、科技带动、打造品牌、集聚人才等方面进行创新。
一、在管理体制上创新
  全球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表明,要锻造强大的产业核心竞争力,就必须通过整合市场资源以拓展产业发展的空间和平台。此次《决定》就我国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作出明确的战略谋划,提出了“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目标要求,认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这实际上,也是对今后福建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然而,长期以来,在旧的文化体制下形成的行业分割、地域分割依然严重地限制了文化资源的整合与资本融合,使得福建省文化产业存在着“只见星星,不见月亮”的局面。目前,福建省文化产业的发展正处于整合资源、发展壮大、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时期。就福建省当前的情况来说,要推动文化产业的快速跨越发展,必须适度加强宏观调控力度,促使资源的有效整合。对此,可否参考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和上海的“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由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成立类似这样的领导机构。
  这样的领导机构其作用在于:一是可以从全局和宏观层面了解和掌握福建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创意人才,及较大较强文化企业的发展情况,为省委、省政府把握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参与制定和落实促进我省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配合作好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三是促进社会资源的整合,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福建省文化产业。四是推进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公共技术服务、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中介服务平台。五是协调各地级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进本地区、本行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六是组织有关部门,对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与督促检查,扶持并全程跟踪重点项目的落实。
  可以看出,这种借助创新管理体制的行政推动,既能够在整体、全局上制定好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又能够及时将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避免部门间的相互争执或推诿,使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资产重组、资源整合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二、在竞争机制上创新
  要推进福建省文化产业的跨越发展,不仅要在宏观层面上创新管理体制,而且还必须从微观层面上引入竞争机制,激发活力。《决定》的第七部分是阐述“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这部分的第二小点提出“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认为:“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必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是与竞争机制的引入密切联系的。只有彻底摒弃原有的思维习惯和做法,转变观念,突破陈规,通过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才能充分解放文化生产力,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活力,焕发生命力。为此,就必须重点在如下几个方面引入竞争机制:
  一是要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拓展与完善福建省文化产业的产品交易的平台。二是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设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构建以福州、厦门、泉州为重点城市,形成与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三是推进福建省国有文艺院团尤其是省属文艺院团改制转企,以及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四是拓展出版、发行、影视企业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五是推动代表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能力。
  如果我们站在未来文化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上,就应该看到,微观层面上引入竞争机制,充分激发文化创新的活力,其意义将是深远而重大的。例如,文化艺术院团竞争机制的创新,其意义就不仅仅局限于文化产业的发展上。因为,文艺产品及其艺术种类往往还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国民经济的GDP固然紧要,而通过竞争机制的创新,激发文化艺术院团的活力,传承民族精神的DNA,使命更加重大。
  三、在科技带动上创新
  《决定》明确强调:“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认为:“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我国文化产业的构成来说,它分为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核心层由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构成。我们在分析福建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时,常说福建省文化产业的主体偏弱,竞争力不强,指的就是核心层所应有的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决定》指出:“抓住一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科技课题,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重视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我国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网络、动漫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决定》的这一阐述,可以说是对今后福建省文化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指明了努力方向。为了进一步增强福建省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可以着重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实施科技带动:
  一是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带动。坚持重点抓项目、抓重点项目的方针,积极推进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使文化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乃至在“十二”期间使文化产业成为福建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围绕规划策划文化产业项目,不断充实项目库和人才库,确保项目储备一批、推介一批、申报一批、立项一批、实施一批,真正做到工作有重点,建设有规划,发展有目标。二是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带动。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带动应采取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培植一批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骨干民营文化企业;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民营文化企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文化产业,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三是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带动。文化产业示范基的带动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产业导向,自主申报、专业评审,促进集约、合理布局,动态管理、择优扶强为原则,通过认定示范基地,引导具有较好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集聚区走产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形成产业规模,创造示范效应,引领全省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四、在打造品牌上创新
  一个地区文化的影响力取决于其文化品牌的影响力,这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共识。就目前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看,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缺乏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从演艺品牌来看,许多省、市早些年就拥有影响力的品牌,如陕西有《仿唐乐舞》、《梦回大唐》,河南有《风中少林》,云南有《云南映象》、《丽水金沙》、《云南响声》,广西有《印象刘三姐》、《八桂大歌》、《大地飞歌》,杭州有《印象西湖》,上海有《ERA—时空之旅》,北京有《女子十二乐坊》,等等。而福建到了2010年3月,“印象大红袍”才正式首演。虽然这是张艺谋团队的第五个“印象”系列作品,创意的“新鲜度”已经弱化,但对于福建来说,却是在打造真正意义的文化品牌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要实现福建省文化产业的跨越发展,就必须着力打造具有海西风格,展现海西气派的文化品牌。文化品牌的打造可以依托有形的自然生态、文化古迹,也可以依托无形的民间文艺、土著文化,打造文化品牌既关系到系列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又关系到文化产业发展的速度、规模、效益,必须从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将福建文化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前些年,就有学者主张把福建从古到今的文化整合为三大品牌,一是古代树朱子文化品牌,辅以武夷自然风光,客家土楼文化;二是近代树林则徐、严复文化品牌,辅以福州历史文化名城,船政文化;三是现代树闽台交往文化品牌,辅以闽南文化、厦门经济特区。这三大品牌全国独特、规模宏大,不仅在全国,而且在世界都具有影响。而福建省其它地域的文化尽可能融入其中,成为其有机的组成部分。
  一种文化品牌树立之后,可以借鉴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做法,叫做“综合开发,多次收益”。也就是说,一旦某种文化产品在市场取得成功,只需要追加少量的费用即可生成多种收入模式,创造出高效益的附加值产业。对于“印象大红袍”就可以进行“综合开发”,可以开发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印象大红袍”音像制品开发;大红袍茶叶营销模式开发;“大红袍大景区”开发等等,以获取多次的收益。还可以借鉴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另外一种模式,即“一种资源,多种使用”将“印象大红袍”与武夷山旅游业相链接,进而催生新的产业,如“游学武夷”、“养生武夷”等。
  五、在集聚人才上创新
  《决定》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文化产业本身是内容产业,而内容产业的核心和源头就是创新。因此,就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和外围层而言,其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尤其是要打响文化产业的品牌,没有高素质的领军人物不行。而福建省在全国有影响的名作家、名编辑、名记者、名演员、名学者、名主持人及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甚少。由于缺少领军人物,福建省文化产业就缺乏叫得响的品牌。为此,必须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加强。
  一是制定规划入手。要把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推动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同时各文化产业、单位也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适应产业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目标要求来规划人才,充分发挥各种优势,以培养适用人才为主,努力改善人才环境,积极引进急需人才。二是激励奖励为主。要在聘用制和任用制的基础上,建立职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完善人事代理、争议调解与仲裁制度,做到优化机制选人才、产业优势聚人才、高薪延揽引人才,孵化培训育人才、竞争上岗用人才的良性模式。推行人才签约制度和绩效分配制度,做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识人、用人环境。三是培育领军人物。推行“领军人物+团队”模式,发挥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凝聚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必须建立文化领军人物“一站式”引进制度,畅通引进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引进领军人才的户籍、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关问题。四是高校积极参与。省内高等院校和高等职业学院应根据文化强省建设的需要,抓紧培养善于开拓文化产业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产业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
  只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为福建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才能推动福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作者简介:叶志坚(1959~),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教授。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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