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福州蓝色经济的研究

http://www.fzskl.com  2013-03-21 15:23:00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要]福州作为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对台区位优势突出,海洋自然资源、产业资源、科技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应紧紧把握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新机遇,推进滨海新城建设、加快蓝色产业大项目“三维对接”、引导政府及社会资本向蓝色产业聚集、推进滨海旅游深度开发,快速发展壮大蓝色产业,提升福州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关键词]福州蓝色经济
 
 
福州海域面积10573 平方公里,海洋生物种类繁多,港口资源及海洋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应紧紧把握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新机遇,发展壮大蓝色产业,把海洋资源优势加速转化为蓝色经济优势,提升福州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一、福州蓝色经济的发展现状
  福州市蓝色产业已初具雏形。“十一五”期间,福州市海洋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年均增速19 06%。2011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1490亿元。以蓝色产业为依托的福清、长乐、罗源、连江等沿海县(市)区的生产总值合计约占全市的一半。
(一)临港工业初具规模
  目前,江阴、罗源湾两大港口区为重点的南北“两翼” 临港工业快速发展,已形成了罗源亿鑫钢铁、宝钢德盛镍业和长乐鑫海钢铁为龙头、拥有410万吨炼钢能力的钢铁产业集群,形成了华电、国电为代表的临港能源产业集群。在修造厂方面,冠海造船厂建造了福建省单船吨位最大(8 03万吨级)的散货船,2011年建造的船只总载重达45万吨。总投资约30亿元的罗源华东修造厂是福建目前规模最大的修造船厂,目前世界上在营运的装箱量最大的船舶阿尔齐拜号(可装载13600个标准集装箱)已进入罗源华东船厂2号船坞进行维修。华东船厂全部投产后,年可修造从3万吨到30万吨级的各类船舶160多艘,年造船能力可达100万载重吨。
  (二)临港新城建设取得进展
  福州市坚持“港城联动”战略,大力加大马尾新城、江阴海港新城、罗源滨海新城等临港新城建设力度。总投资200多亿元、占地面积5827亩的罗源湾滨海新城一期工程进展顺利,至目前,已累计投资35 7亿元,16万平方米商业街已完成封顶,86万平方米住宅已完成地下室建设,正进行地上主体工程建设。罗源湾滨海新城全部建成后将成为能容纳约10万人的度假、旅游、休闲、生活城市新区。江阴港区拥有国家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优惠政策,近年来依托和借助福州保税港区、平潭开放开发等政策优势,完善江阴港区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配套,着力提升海港新城的综合服务功能,努力实现江阴港城一体化发展。
  (三)港口建设加速推进
  近年来福州进一步完善港口的集疏运体系,增加港区货运航线和密度,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参与港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铁路支线、疏港公路、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配套,已建成生产性泊位121个,深水泊位40个,其中5万吨级以上14个,形成年通过能力8199万吨,其中集装箱242万标箱,逐步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重要港口。今年3月19日,一艘香港籍32万吨的干散货轮成功靠泊可门作业区,标志着福州港完全具备接卸目前全国海运市场上最大型干散货船舶的能力。
  (四)海洋渔业发展良好
  2011年福州市水产品总产量达184万吨,全市水产品加工产量预计133万吨,产值198亿元。全市经农业部批准的远洋资质企业8家,占全省100%,年产量约16 77万吨。福州市已成为全国重要的远洋渔业集散中心,每年集散的远洋渔获物约80万吨,带动了加冰、加水、供油、船舶制造、装卸、搬运、物流、冷藏、销售等产业的发展,为数十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五)滨海旅游持续推进
  近年来福州市大力培育现代滨海旅游产业,加强榕台旅游互动,创建海峡西岸滨海旅游品牌,以度假休闲、生态观光旅游为主导,扶持发展游艇旅游、海岛休闲探险旅游、风能发电观光和垂钓旅游等特色旅游。其中,连江县苔录镇洋屿岛成为省内首家获批的无人海岛旅游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30亩总投资额3亿元人民币,目前该海岛旅游已初具规模。同时,强化滨海旅游宣传,健全滨海旅游营销体系,深度开发国内外重点客源市场,重点对接闽北和闽南市场,增强对两个三角洲辐射扩散能力,加快向江西、湖南等内地拓展,形成三方客流聚集的有利市场空间。
二、福州蓝色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蓝色产业结构不合理,轻型化特征还比较明显
  全市海洋经济规模还不够大,海洋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二产业比重仍然较低,临港工业的集聚带动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广阔空间,海洋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渔业以近海近岸养殖为主,浅海及外海养殖、远洋捕捞业水平有待提高,近海捕捞过度造成的渔业资源衰退还未有效缓解。
  (二)规模偏小,产业偏弱,资金困难依然是制约蓝色产业大发展的瓶颈
  与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同级城市相比,海洋经济规模偏小,核心竞争力尚未形成;虽然主导产业已经形成,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不仅产业竞争力偏弱,而且缺乏大型、知名企业缺乏规模集聚效应。随着越来越多的临港大项目的落地,仅仅依靠政府资金的投入已经无法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
  (三)蓝色资源开发深度不够,开发的科技含量不高
  海洋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政策措施不能及时到位,海洋科研与产业未能形成有效合作机制,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偏低,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海洋科技对海洋发展的贡献率较低。传统海洋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一些新兴海洋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如养殖还主要以近海养殖为主,大型抗风浪网箱养殖偏少。
  (四)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蓝色产业发展的用海矛盾依然存在
  海洋环境污染较为严重。一方面,随着福州城镇人口的迅速发展,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未能有效控制,大量江河携带的陆源污染物入海严重影响海洋环境质量。另一方面,随着临海工业快速发展和围填海工程的持续建设,滨海滩涂湿地进一步减少,鱼虾贝类产卵场、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环境受损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临港工业与养殖业、滨海旅游业的用海矛盾,港口建设用海与渔民生产用海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如计划投资200亿的连江可门港神华煤电一体化项目需要用海,原处养殖户因为2 5亿个鲍鱼养殖转移问题,需要以每粒5元、共12 5亿元赔偿款,给该项目落地造成一定困扰。
  三、发展壮大福州蓝色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滨海新城建设步伐,大力打造蓝色产业总部经济基地
  一是举全市之力加快马尾新城、江阴滨海新城和罗源滨海新城等新城建设,为福州海洋蓝色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城市支撑服务平台。建议尽快启动马鼻平原附近的可门新城建设,与附近的罗源湾滨海新城连片发展,形成规模效应,更有力的带动罗源湾蓝色产业的快速崛起。二是发挥“省会经济”资源优势,不断完善信息、金融、人才、商务服务等营商环境,从而积极吸引涉海企业的行政营运总部和投资、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落地,打造福建省涉海企业总部基地。三是加快海洋蓝色信息服务业发展。建议加快海洋基础数据库和海洋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建设,提高海洋基础信息利用程度和应用水平,推进以近海及台湾海峡动态监测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海洋"建设。大力开发科技含量高、应用目标明确且极具推广价值的海洋信息服务产品。
  (二)加快“三维对接”步伐,快速壮大临港工业基地
  抓住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发展和福州市大型重化工业、能源产业布局向南北“两翼”集聚的契机,以项目集聚为抓手,以深水港区为依托,加快“三维对接”步伐,快速壮大临港工业基地,使临港工业成为福州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是集中力量推进蓝星化工CPP、天辰耀隆己内酰胺、中石油渤海装备福建钢管项目、中航国际通用航空飞机制造项目、中国联通云计算产业园基地、神华可门煤电一体化项目、宝钢德盛不锈钢二期、东南电化、耀隆化工搬迁等项目建设,跟踪落实“5 18”、“6 18”、“7 13”珠三角民企项目对接会等项目成果,推动项目从在谈向签约、签约向落地、落地向动建投产加快转化。对制约许多项目建设进度的土地、海域征迁问题,市、县、园区三级联动,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加强互动,一个项目一个班子,加强用地报批、争取用地指标,依法强力推进。
  二是继续加大临港工业“三维”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按照“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的精神做好临港工业项目招商工作的全程跟踪推进,直至落地。突出重点领域招商,实施“突出对台,深化港澳,紧盯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加强东南亚,拓展欧美日”的招商地区战略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突出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央属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100强企业。按照“抓龙头、铸链条”的发展思路,重点打造临港工业产业集群。同时创新引资形式,鼓励多形式、多渠道利用外来资本,积极采取特许经营、股权转让、融资、租赁、BT、BO、BOT等方式,吸引客商前来投资,共同打造临港工业集群。
  (三)以蓝色高新科技园区建设为龙头,带动福州市蓝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加快与省海洋渔业厅战略合作,全力打造闽台蓝色高新产业园区,将其建设成为国家级闽台蓝色经济高新产业园、海洋经济自主创新的领航区、海西涉海产业研发转化基地、涉海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人才集聚中心、绿色宜居的生态型滨水科技新城。一是争取闽台蓝色经济高新产业园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优先保证闽台蓝色经济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用地。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吸引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海洋科技企业进入闽台蓝色高新科技园区,促进园区适度扩容,提升层次,增强园区的集聚效应。鼓励园区设立研究生实习基地、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三是充分发挥园区的示范、辐射作用,建立一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产学研基地和海洋优势特色产业基地,着力推进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此开发一批海洋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特色产业。同时,争取创办福清、连江、罗源湾等省市级海洋高科技园区,形成福州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优势。
  (四)多管齐下,积极引导政府及社会资本向蓝色产业聚集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对福州市蓝色产业发展、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海洋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建议福州财政设立“蓝色福州"建设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海洋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和涉海国家级基地建设、福州市鼓励发展的海洋产业项目建设、海洋基础科学和关键技术研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产业化、海洋经济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海洋企业总部引进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
  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民间金融资本向蓝色产业聚集。由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主导发起的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于2012年2月8日在济南正式成立。该基金是由政府推动、市场运营的国内第一只专注于海洋经济的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300亿元,存续期限为12年,首期规模80亿元。建议福州借鉴山东经验,针对海洋科技创新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政府主导多方合作共同设立“福州蓝色产业创投基金”用于引导社会资本向福州市蓝色产业集聚。同时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核心产业、新优项目、重点工程信贷支持,优先满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涉海先进制造业、现代海洋渔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等行业的资金需求。畅通直接融资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鼓励蓝色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融资。
  (五)引导海水养殖从内海向外海转移,从福州向江苏、广西乃至海外转移,为临海工业大型项目发展腾出空间,为失海渔民安置提供便利
  福州市原有的水产养殖区主要分布在10米等深线内的近岸海域,由于搬迁困难使得一批临海工业大项目难以迅速落实。建议推广开发浅海海珍品养殖基地实施浮动式消波堤建设的新技术,在10米到30米等深线的近海海域建设浮筏式消波堤与新型塑胶渔排和网箱,提高养殖成活率,解决内湾养殖密度过高、水产品品质下降等问题,促成养殖业搬迁;积极开发浅海适养海域,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利用现有水域资源和适宜养殖的荒滩、荒地、废弃地发展水产养殖业,拓展水产养殖空间,从而推进工业项目落地。同时,用开放的思维出台优惠政策,发挥福州市沿海养殖户长期积累的技术专长,积极组织他们“抱团”转移至国内江苏(苏北滩涂地每年面积增长数万亩)、广西等地乃至越南、印尼、缅甸等其他国家,为解决福州市沿海渔民群众生产生活安置和大型工业项目发展用海问题开拓一条“双赢”的新路。
  (六)以“滨海旅游综合体+邮轮(游轮)+航运”模式,推进福州蓝色滨海旅游深度开发
  目前,国内外先进城市的蓝色滨海旅游已经完成了几个转变:从滨海观光转变为滨海度假;从近海休闲转变为远洋度假;从滨海景区、观光旅行社业、酒店业等为主的传统产业格局,转变为以海洋旅游装备制造业、邮轮供应商、滨海度假物业、度假会展为核心的新型产业格局;从政府投资为主体,转变为政府、民企、外企多样化投资主体。建议福州市大力引导港口企业通过自建(租用)邮轮游船,自建邮轮码头,自主区域开发,统一协调,统一管理,采用“港船一体化”运营、区域综合旅游地产开发的新模式,利用专营权,基于港口综合开发,利用旅游盘活航运,利用航线串联景区,利用客运引领货运,实现企业效益的高成长和高利润。同时围绕“海峡旅游”主题,重点建设马尾船政文化旅游区、琅岐国际旅游岛、黄岐(环马祖澳)旅游区、筱埕游艇旅游综合体、长乐海滨旅游度假区和福清东龙湾海上温泉旅游区等六大滨海旅游园区,培育发展闽江巡游、历史文化、海上游艇、体育游乐、海上温泉等旅游资源和产品,形成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体育游乐等为一体的现代综合海洋旅游经济,推进福州蓝色滨海旅游的开发深度。
  (七)着力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促进蓝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积极引导科学用海。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湾外围填海区域用海规划》,引导临海建设项目向湾外拓展,缓解海湾资源与环境的压力。控制和压缩近海传统渔业资源捕捞强度,进一步加大对罗源湾护花米草等外来物种的整治力度,加强对福州港外轮压舱水的严格管理,防止压舱水带进污损生物。加强对引进养殖品种的检验检疫,防止病毒入侵。
  二是加快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与保护,推进无居民海岛有序利用和管理,加大海岛特别保护区建设力度。增加对有居民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在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利用单位,以承包、租赁、转让、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出让岛名权等方式,对无居民海岛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对领海基点岛屿、具有特殊价值的岛屿及其周围海域实施严格的保护制度,严禁炸岛、炸礁活动。促进海岛地区加快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是构建防灾减灾预报体系,提升灾害应急及救助能力。加快海洋观测与预报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市级海洋预报台及重点海域海洋观测站、水文潮位站以及海上浮标,运用863项目成果,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的台湾海峡及毗邻海域海洋动力环境立体实时监测网。完善台风、暴潮、海啸、赤潮、海上渔排养殖区火灾等灾害应急预案。同时深化榕台在海洋和渔业防灾减灾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灾害科学研究,逐步实现防灾减灾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榕台渔船与渔港防灾减灾互助互救合作机制,实现海上安全避险,提高双方的减灾效益。
(执笔: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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