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http://www.fzskl.com  2013-03-21 15:24:37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要]农业产业化是新阶段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突破口和主攻点,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文章分析了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验与成效、瓶颈和障碍,并提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对策建议。
[关键词]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产业化是新阶段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突破口和主攻点,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福州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效地提高效益农业发展水平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立足福州市农业产业化现状,结合2011年福州农业生产相关数据,分析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 福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1、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近几年以来,福州市各级把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中心环节来抓,农业生产规模呈现了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的变化特点,规模迅速扩大。至2011年底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9家,实现总产值673 35亿元。企业带动农户数已达130 14万户,比10年增长1 2%。平均每个农户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得到收入7673元,比10年增长3 1%。从龙头企业带动基地规模情况看,带动种植面积468 03万亩;带动牲畜饲养203 25万头;带动禽类饲养3427万只;带动水产养殖面积88 10万亩,各项指标均呈扩大之势。2011年福州市平均每个企业的年产值接近2 7亿元。五年来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1 2%。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五大特色优势凸显
  近年来,结合福州市特色优势,重点围绕水产、畜牧、果蔬、食用菌、花卉等五大特色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五大特色重点产业不断发展壮大。249家龙头企业中,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企业有81家,实现产值176 17亿元,占所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值的26 2%,形成了一批优质鱼类和珍稀水产品为主体的高优水产养殖基地;畜禽饲养及畜禽产品加工企业27家,实现产值54 81亿元;果蔬及加工企业51家,实现产值123 33亿元,形成了柑橘、橄榄、青梅、枇杷、荔枝等五大名特优水果基地,蔬菜生产逐步形成了平原、沿海、海岛、山地等四大基地发展格局;食用菌及加工企业11家,实现产值8 92亿元,食用菌业已逐步实现以单纯的产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市已形成罗源、闽清、永泰、连江、闽侯等五县为主的食用菌生产基地。花卉及加工企业5家,实现产值4 79亿元,新建了一批1000亩以上的花卉苗木示范基地,花卉销售已开拓了日本和东南亚市场。
   3、企业生产全面提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几年来农业龙头企业逐步从原来“小打小闹”发展成年产值较大规模的中型企业。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和经营水平的提高,龙头企业经济实力也明显增强。据统计,2011年全市市级以上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653 27亿元,比10年增长33 9%。各类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达195 07亿元,比10年增长10 5%。实现出口创汇13 57亿美元,比10年增长12 7%。;2011年全市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发展到103家,5000万元以上企业达146家。五年来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5 7%。
   4、产品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品牌逐步形成
按照建设大市场、发展大商贸的要求,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批发市场。福州水产批发市场批发总量超过20万吨,在全国水产交易市场排名百强之首。积极组织龙头企业与麦德龙、好又多、沃尔玛、永辉超市等对接,参加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交易会、订货会和展销会,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目前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销售率都在90%以上,80%的龙头企业主要产品进入福州市各大型超市销售网络。全市每年约30多万农民常年或季节性在外从事商品流通活动。鼓励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树品牌、创名牌,依靠名牌开拓市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市已创立了15个省级名牌农产品,涌现出了一批如:永泰“芙蓉李”、“现龙”牌海带、“茶口”牌粉干、“阳光”松花蛋等品牌响、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2009年绿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叶美之源”甜椒、星源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星源”猪肉、东阁华侨蛋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嫂”皮蛋、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光阳”咸鸭蛋入选福建省农产品名牌名单。
  二、福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部分龙头企业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与基地联系不紧密
  大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偏小、设备不优、技术含量不高、产品档次低。真正上档次,上规模的较少。全市果蔬产品深加工企业不多,只能销售初级产品。而大部分企业经营者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管理知识缺乏,仍延习传统的家庭式经营管理方式,现代化企业经营制度难以建立。当前,农产品加工业普遍存在着“基地生产什么,企业加工什么”的现象,基地还没有完全按照企业需要进行专品种原料生产,不适应现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机制不完善、联结不紧密
  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产业化组织形式中肩负着双重责任。既要保证企业自身利益的现实,又要能够带动农户,并让利于农。但目前福州市大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不紧密、不稳定只停留在订单层次上,有的只是单纯的买卖关系,难以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有效机制,农民受益有限。且目前已签订单农户的履约率也偏低,农户很难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好处和流通环节的商业利润,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3、项目前期投入偏少
  根据农业产业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政府应在基础设施配套、政策优惠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在基地建设、技术引进、产业开发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产业化基地是龙头企业的原料来源和第一车间,是整个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从2011年农业产业化基地投资情况来看,龙头企业投资33 96亿元,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 2%。多数农业企业发展前期投入不大、收效慢、效率低与实现农业产业化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4、产业发展的层次较低,科技含量不高,农产品竞争不强
  随着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逐步深入,农产品基地建设对种子、技术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从福州市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业科研综合实力薄弱,科技创新能力缺乏,基本上停留在粗加工层次上,加工水平和技术装备与发达地区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精深加工二次增值产品少,高科技、名牌产品更少。2011年全市通过HACCP认证的企业只有45家,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也只有47家。而无任何国际质量认证的企业却占139家,占了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55 8%,直接影响整个产业化工程的效益。由于企业的科技创新意识不强,产品档次不高,难以适应不断变化和竞争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直接影响了对基地农户的带动力、市场开拓能力和自身的经济效益,从而制约了福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农产品加工与营销服务不足
  一直以来,农业生产只重产量不重品质,重实用不重加工、销售与包装,加工技术落后、加工水平低,销售方法原始、销售人员缺乏等,致使农产品基本上以初级产品的状态进入消费领域,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同时,由于相应的集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销售中介组织的缺乏,市场供求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使生产效益难以提高。?
     6、龙头企业评定标准不严密,企业贷款融资相对困难
     由于各级每年都有一定的扶持资金下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因此,一是个别企业为评定龙头企业能得到低息贷款和扶持资金,千方百计想办法、做工作,只要能沾边,都申报上,二是刚被评为农业企业龙头企业,当年或次年就倒闭,但企业享受的待遇己得到,但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户无法享受到优惠待遇。另外由于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强,产品相对集中上市,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则须在短时间内收购足量农产品原料,以致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紧缩银根的情况下,这方面的矛盾更突出。主要是银行贷款对企业有严格的担保抵押条件、审批手续繁琐,使得企业贷款陷入困境,一定程度上制约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的扩大。
  三、推进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突出区域特色,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
  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相对集中、生态高效的要求,以现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围绕农业龙头企业和市场需求, 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促进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聚,建设和完善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水产:重点发展南美白对虾、罗非鱼等加工出口原料基地,鲍鱼、海带、淡水鳗等标准化养殖基地及鱼虾贝藻无公害基地;继续扩大具有地域特色的大黄鱼、鲍鱼、梭子蟹、锯缘青蟹等品种养殖规模。
  畜牧:重点以福清市、闽侯县、长乐市、连江县为主,促进规模化、标准化生猪生产。同时加大对福清山羊、长乐灰鹅等地方特色畜禽品种的发展。
  果蔬:建立晚熟荔枝、晚熟龙眼、晚熟枇杷、早熟水蜜桃和油桃、早熟梨和李等水果优势产业区。加速新优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建立沿海大葱、洋葱、马铃薯优势区,着重发展创汇蔬菜、精细蔬菜、大棚蔬菜,并形成沿海、平原、山区、岛屿的区域布局。
  食用菌和茶叶:重点发展蘑菇、反季节香菇、高质量花菇、秀珍菇、金福菇、反季节白色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等珍稀菌类。发展无公害、绿标、有机茶,重点恢复福州茉莉花茶、罗源七境炒绿的发展工作。
  花卉与竹木:重点发展国兰、洋兰、菊花等适销品种,引进台湾花卉品种,发展绿化苗木、盆花、盆景栽培基地,建设一个花卉集散地和交易中心。加快商品用材林、工业原料林资源培育,扩大竹林和油茶等名特优经济林基地规模。
  2、壮大规模,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以壮大规模和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把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把做强龙头企业作为产业化经营的重中之重。要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搞好重点龙头企业的确认和运行监测,对已经确认有良好发展前景,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同时要大力支持开发新产品、创新新技术,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创立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鼓励龙头企业吸引外资、扩大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国际的大型展销活动,提高企业和产品知名度,不断拓宽营销渠道。引导企业创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造就一支善经营、懂管理、高素质的现代企业管理人才。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灵活运用资本运营手段,以资产为纽带,对一些规模过小或生产经营困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兼并或重组,成立大型龙头企业集团。要鼓励多元融资,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打破地域,行业界限,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兴办龙头企业。
  3、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继续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培育一大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农产品,形成一批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促进名牌农产品的产业化。要严格产品质量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从生产环节上把好关口,提高产品档次,推动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机结合。积极引进企业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努力争创名牌农产品。积极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率先实施ISO9001、ISO14001、ISO22000、HACCP和GAP,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农产品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检制度。鼓励企业自觉打响品牌,创优名牌。要实施“以质取胜,以牌占市”的品牌经营策略,同时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竞争力。为实现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4、更新经营理念,推进农产品营销现代化
  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合理布局农产品市场,加快市场升级改造,强化市场功能。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购销大户和流通经纪人等从事农产品流通。鼓励城市各类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区市场配送农产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到大中城市建立销售网络。鼓励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到境外投资经营,带动农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加强农产品物流信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供求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畅通农产品物流信息。龙头企业要成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不断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同时要加强与农技推广服务部门的合作,成为农业科技入户和培训农民的有效载体。
  5、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鼓励广大农民及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基地带农户,科技市场服务一体化”等有效的组织经营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定向投入、定向收购、定向服务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服务,提高龙头企业的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合同、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大胆创新 “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连接机制,确保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6、继续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广,需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一是大力有效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各级财政要按照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鼓励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名牌农产品”、“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龙头企业和基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二是各项税费上应尽量予以规范、优惠。用足用好国家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税收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所得税征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农业技术转让的龙头企业,以及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行业,按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三是着力解决农业企业贷款困难问题。各商业银行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涉农业务较大的银行要不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对龙头企业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根据贷款项目风险和贷款主体信用度及负担能力,确定适当的利率浮动幅度。四是相关扶持政策要跟上。龙头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农产品,按国家现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执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口种子、种畜、种苗和加工生产设备等,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大力支持。对农产品加工和鲜活农产品运销企业车辆,在本市境内运输鲜活农产品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证车辆同等的优惠。
  7、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
  福州市绝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了与农户的利益链接,建立了与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关系。但是,也出现单方悔约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就是涉及到利益链双方的利益联结机制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对双方都会产生较大影响。有关专家认为,利益链能否牢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益分配机制是否合理。在这方面,现在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许多问题。如有些地方的企业和农户签订农产品“订单”,但收获时订单兑现不了,其主要问题是利益分配关系没有处理好。因此,为了避免机会主义行为所造成的利益损失,有必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制定出相关政策、法规来完善户企利益联结机制。比如订单产品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变动有一定的浮动,让龙头企业与农户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让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用政策引导效应,从而规范农业产业化运行。
  8、做好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使符合标准的农业生产专业户、企业能得到龙头企业认定,并得到政府的扶持和关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得到各地龙头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农业部等九部门专门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也要参照农业部等九部门制定的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做到优中选优、扶优扶强。
  
课题负责:金昌勇
执笔:蒋宝泉龚元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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