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合支持系统探析

http://www.fzskl.com  2013-03-21 15:55:42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要]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社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到制度、经济、文化、心理等众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以福州为例,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合过程是长期的身份融合、心理融合、文化融合和经济融合过程,需要政府、亲属、同伴、学校、社区、媒体等社会支持资源的有效参与。只有充分整合社会各类支持资源,建立健全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社会支持网络, 才能实现流动儿童在城市的健康发展,提高其城市融合度和归宿感,保证未来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福州流动儿童城市融合支持系统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人口流动的模式也逐渐由单个移动模式向家庭型迁移转变。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我国流动人口已超2 6亿,同比十年前增长81 03%,其中举家迁徙的占66%。在这人口流动大军中,其中就有一大批随父母流入城市学习、生活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为流动儿童或农民工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儿童群体将在5—10年的时间里陆续进入社会,这期间,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实现社会融合,适应经济社会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那无疑将成为推动社会繁荣发展、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福州市作为东部沿海的省会城市,是人口流入的聚集地之一,也是接收流动儿童就学生活的重要地区。据福州市教育局统计,2009年秋季,全市已有112883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就读,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总在校生数的16 1%。2010年秋季,全市共有122874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9 4%。2011—2012学年,全市共接收13 51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1 4%。可以说,近年来,随着福州市委、市政府对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视,到福州市学习生活的流动儿童是与日剧增,流动儿童也在福州找到了学习的“入场券”。那么,数量庞大的流动儿童在福州解决入学问题以后,是否真正融入了福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大问题。本文试图在借鉴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同时,结合近年来福州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对流动儿童的调查情况,对福州市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合支持系统进行探讨,揭示其社会融合特点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作出相关讨论和对策研究,形成较为全面而客观的认识,以期更好地服务于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合。
二、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合支持系统现状
  流动儿童跟随父母来到一座新城市,他们将面临着新的城市适应和城市融入两个阶段。城市适应主要表现为流动儿童通过自身的单向努力去适应新的环境;而城市融入主要表现为流动儿童在对环境作出积极的调节适应的同时,环境对流动儿童的接纳和认同的双向互动过程。然而,综观流动儿童的学习生活现状,我们不难发现流动儿童在城市融合过程中,家庭、学校和社会支持系统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着流动儿童“难融入城市”的现象。
(一)家庭支持系统缺位
  1、居住边缘化影响社会融合
  由于父母工资收入水平比较低,流动儿童一般都随父母租住在城市边缘的农民工聚集区,即环境条件较差的“城中村”,这种基于乡籍、血缘关系聚合在一起的居住方式,形成了一些封闭性明显的社区、村落,加剧了与城市主流社区的隔阂性。据市家教研究会的调查结果显示,不少流动儿童居住在城效结合部,居住社区环境杂乱,卫生和安全没有保障,缺乏与城市居民互动的空间。超过半数的流动儿童家庭居住面积不足50 cm2,没有独立的学习房间的流动儿童占调查总数的63 69%。在这样 “孤岛化”、“贫困化”的空间隔离下,流动儿童在社区关系上一般也多游离于城市本地居民,与城市市民之间存在着空间和情感上的隔离。缺乏地利与天时,使流动儿童的交往圈一般也局限在具有同样“身份”的群体儿童之间,难以融入理想的城市生活。
2、亲子关系不和谐
  家庭作为未成年人社会融合教育的第一课堂,儿童的社会知识、道德规范和社会行为首先是从家庭中获得的,因此家庭中包含的各种关系以及父母与子女间的各种关系在儿童社会融合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据福州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对718名流动儿童的调查数据显示,由于农民工家长忙于生计,能经常与孩子进行亲子沟通的家长只有302位,占42 06%。与此相对应的是,360位家长选择“偶尔沟通”, 56位家长选择“几乎不沟通”,这两项合计达57 94%。可见,流动儿童在融入新的环境过程中,来自家庭的引导和支持是十分有限的。
3、交友缺乏家庭指导
   初入城市后,由于原有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基本消失,导致流动儿童同龄群体中同学朋友的减少,处于城市孩子交往“主流圈子”的边缘。此时,家庭对孩子人际交往的指导与支持显得非常重要,这也是引导孩子尽早融入城市学习生活的关键。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据市家教研究会的调查数据显示,76 15%的流动儿童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关心孩子同学关系的家长还不到一半,只占总数的42 66%。可见,绝大多数流动儿童在人际交往的重建方面难以得到家庭有利的指导和支持,亦导致孩子在新的环境中心理孤独感增强,不利于孩子的社会化发展。
(二)学校支持系统乏力
  1、入学受限阻碍城市融合
  受办学条件的限制和流动儿童日益增多的影响,福州市不可能在短期内建造足够多的公办学校来接收全部学龄流动儿童。据统计,2010年秋季和2011年秋季,全市分别有8051名和11600名流动儿童就读于民办学校,这其中只有极少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流动儿童能就读于私立贵族学校外,大部分只能就读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生源的同质性,致使他们与校外当地儿童的交往存在很大问题,彼此之间缺乏沟通交流的机会,由于价值观念、生活背景等方面的不同,他们甚至在校外与城市儿童发生肢体等方面的冲突。
  2、“身份差异”影响同伴交往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对于自己交往群体的选择具有倾向性,他们的交往大多集中在“身份”比较一致的成员之间,如会跟自己的家庭社会地位、家庭经济水平等背景因素相似的同学交往比较亲密。据市家教研究会对晋安、金山片区流动儿童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不足14%的家庭经济水平比较好,其余家庭均呈现出中等偏下的水平。在接受调查的流动儿童中,好朋友“大部分是外地的”的占33 3%,还有相当部分的流动儿童表示与城市儿童交往存在一定的障碍,他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社会地位悬殊太大,没有“共同语言”。
  3、升学无门缺乏归宿感
  流动儿童在城市就读普高,也有着诸多限制。据统计,2011年福州市区共有初三毕业生2 2万余人,其中外来工子女约占三分之一。虽然从2012年开始,福州市放开了一类校招生政策,但放开报考的试点对象仅限于省内户籍考生。省外流动儿童要想在福州继续上学,只能报考福建省二级达标普高及以下高中。再者,由于我国规定高考必须回户籍所在省份报考,在这个大背景下,即使外来工子女在福州能就读任何一所普高,将来也会因为高考的问题回到户籍地。一方面在福州无法考大学,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地与福州的教材不配套、教学管理模式迥异,回户籍地参加中、高考也缺乏竞争力。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境遇下,流动儿童虽然身在城市,但面临升学无门的境地,难以融入到城市生活的环境中,缺乏归宿感。
  (三)社会支持系统滞后
  1、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福州市中心城区还未将流动人口纳入户籍管理范围。长期以来,公安部门也只对16-48周岁的外来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而对16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没有做出明确要求,导致16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未纳入流入城市人口登记和管理体系,不能享受到与户籍儿童相同的社会服务,难以消除流动儿童与本地户籍儿童的待遇差别。随之而来的是,流动儿童的诸多社会权益难以落实到位,如在校的流动儿童虽已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0-3岁流动儿童尚未纳入。
  2、校外活动场所缺乏
  社区是流动儿童接触城市市民的重要场所,它具有社会融合和社会团结的功能,社区的物质环境则是连接市民与流动儿童的重要纽带。然而,由于流动儿童大多居住于城乡结合部,即城中村或村中村,这些地方的公共物品如公共花园、免费健身器材、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保健站少之又少。再者,由于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电影院等大多集中于市区,离流动儿童居住地较远,这无形中也让流动儿童失去了很多与城市接触和到外面游玩的机会,难以融入城市的各种业余文化生活。在受市家教研究会调查的流动儿童中,放学后选择在家做作业的孩子占到总数的88 89%,其次看电视、电影的占总数的27 91%,而选择室外活动的如跟同学们一起玩只占12 74%。由此可见,受居住地区课外活动设施的限制,单一的室内活动是大多数流动儿童的课余活动安排。
3、社会认同感偏差
  受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目前城市社会对流动儿童的父辈还存在一定的刻板印象,随之作为后代的流动儿童也被贴上了种种不公平的标签。在市家教研究会对农民工的问卷调查中,仍有52%的的家长认为农民工的身份影响到了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主要表现为:一些市民仍以“一等公民”自居,对农民工及其子女持排斥和歧视的态度。另一方面,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对流动儿童的报道也经常是“报忧不报喜”,过分夸大流动儿童的负面特征,造成大众对流动儿童的刻板印象和认知偏差,把流动儿童定位为“问题儿童”。所有这些,都深深伤害着流动儿童幼小的心灵,进而妨碍了他们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和对城市生活的适应。
三、影响因素分析
  综上所述,由于支持系统限制,流动儿童这一庞大群体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先天不足。社会融入的困难不仅不利于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导致社会发展的畸形。笔者认为,影响流动儿童城市融合支持系统构建的因素主要包括制度、家庭经济基础、根生文化、教育投入衔接等方面。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合过程其实也是长期的身份融合、心理融合、文化融合和经济融合过程。
  (一)制度性制约
  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是我国城乡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和载体性制度,它不仅是城乡资源享有权的凭证,也是身份地位的分水岭,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安排嵌套在户籍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并因此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就业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形成了城乡之间的壁垒和城市内部的壁垒,导致了城镇人口优先享有公共资源,在招工、招生、社保、医疗等社会福利方面享有“市民身份”带来的种种优惠,农村户籍人口则被排除在利益格局之外。在此大背景下,流动人口难以均等化地获得城市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对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当地社会的制度排斥,从而使流动儿童一生下来就输在各项发展的起跑线上,游离城市外围。
  (二)根生文化差异
  根生文化差异也给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社会带来了巨大冲击。作为乡村文化接受者的流动儿童,他们早期的文化习得与城市文化之间存在较大异质性,如语言服饰、生活习惯、社会礼仪、价值观念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当他们跟随父母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一个异质文化空间,他们将面对城市文化与他们自小接受的乡土文化的碰撞冲击。再者,由于乡土社会的分工相对简单,成员具有较高的同质性,是一种“熟人社会”;而城市社会的分化程度较大,社会成员之间异质性较强,是一个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机械结合形成的“陌生人社会”。这种文化差异形成的壁垒,使部分城市文化持有者总以物质优越感、文化优越感本能地对外来文化进行排斥,甚至演变成一种文化歧视。流动儿童进入城市接受基础教育时除了要面对城市人群的歧视还要面临自身的文化焦虑,这就注定他们的城市融合过程也将是一个长期的文化磨合的过程。
  (三)教育财政体制不合理
  我国的义务教育经费由政府根据当地户籍学生数进行划拨,使“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流动儿童教育政策面临诸多挑战。流动儿童离开户籍所在地以后,客观上减轻了流出地政府的义务教育财政负担,而相应却大大增加了流入地政府的财政压力。尽管近年来福州市公办学校在接收流动儿童入学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但受资金瓶颈的制约,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政府很难在短时间内划拨出足够的教育经费,解决全部流动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的问题。可见,如果国家不建立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合理的分担机制,仅靠流入地政府单方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经费问题,显然是力不从心。而与此相对应的,各种民办学校尽管承担了相当数量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财政支持,在教育质量、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场地、安全卫生等方面缺乏保障机制。
  (四)经济基础差异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市优先发展的经济政策,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较之城市居民而言,农民工家庭贫困、居无定所,缺乏应有的社会福利保障,与城市居民形成较大反差。如在城市福利房申请条件方面,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等均与城市本地户籍挂钩,农民工游离于体制之外。微薄的经济收入,加之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使他们只能满足子女基本的生存物质需要,而在子女的教育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往往处于只是“管”而不是“教”的境地。而城市儿童,不仅在学校教育上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他们家长的教育程度普遍比较高,能为他们提供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这就使流动儿童产生自卑心理,总有一种低人一等、寄人篱下的感觉,贫困感、不安全感和不安定感在他们的心里萌生,导致他们与城市儿童的交往中产生心理障碍。
  四、结论与思考
  基于以上分析,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合需要制度、经济、心理、交往等多方面的支持内容。这就注定流动儿童的城市社会融合支持网络也必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社区、亲属、同伴、新闻媒体等社会支持资源的有效参与。只有充分整合社会各类支持资源,才能建立健全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社会支持网络,提高流动儿童的城市社会融合度,保证未来社会各阶层的和谐共处。
  (一)加强制度创新,构建制度支持体系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减少户籍所承载的附加功能,剥离那些与户籍制度相挂钩的教育、保障、医疗公共服务城乡差别制度。一是要进行制度创新。在全国推行“一卡通”管理,将0—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份登记、社会保障、儿童就学等公共事务整合到智能卡中,国家财政补贴、社会福利保障等可以随卡流动,从而让流动儿童真正享有与城市儿童同等的各种公共社会服务。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及法律支持网络。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在流动儿童接受教育以及其它配套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以法律的形式让两地政府共同承担起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三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户籍改革的有效模式,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让流动儿童名正言顺地成为城市市民,进而产生对城市社会的情感归属和身份认同。
  (二)加强家庭帮扶,构建家庭培育支持体系
  一是突出家庭经济帮扶。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举办文化教育班、春风送岗等活动,充分挖掘农民工家长的工作潜能,提高其生存能力和文化素质,增强致富脱贫能力,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为子女提供较稳定的经济支持。二是改善其居住环境。逐步取消城市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申请的户籍制度限制,对在城市居住两年以上、且有稳定收入、为城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可以先纳入社会保障房的分配对象。三是发挥家庭教育功能。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的平台作用,帮助农民工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素质,努力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教育环境。如学会改变不良的教育方式,从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加强亲子交流互动,注重言传身教为子女树立好形象,关心子女的城市生活适应状况,能及时给予一定的心理支持和援助,增强子女城市融合的自信心。
  (三)加强学校教育,构建教育关怀支持体系
  一是落实“两为主”政策下的配套机制问题。针对各地教育经费按户籍人口划拨,客观上对流入地的公办教育资源形成压力的现状,建议国家为每个适龄儿童建立一个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账户,地方划拨的教育经费通过数字平台进行信息处理和经费划拨业务的方式,转移到流入地,即实现流出地的义务教育经费“财随人走”。在此基础上,“流入地”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补贴一部分。这种通过“流入地”与“流出地”共同分担教育经费的方式,可以缓解流入地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局面,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能平等地在异地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实行高考管理体制改革,用学籍制代替户籍制,让流动儿童不在为升学担忧。二是发挥学校教师、同伴群体的支持互动作用。接收流动儿童的学校,要充分创造条件,引导城乡两类学生在课前课后开展互动,在互动中消除偏见,形成双方的肯定性认识,营造使流动儿童产生亲切感与依托感的校园氛围,缩短其与城市同龄人的心理距离,消除陌生感和紧张感,从而增强其城市融合的同伴支持力量。教师应给予流动儿童更多的关注和关怀,通过生活学习上的接触与关怀,不断挖掘流动儿童的闪光点,并予以强化,激发他们在城市学习与生活的热情,帮助他们逐步克服自卑感、不安全感与不安定感,使其早日融入城市生活,成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的好公民。
  (四)加强社会引导,构建社会帮教支持体系
  一是充分开发社区的支持能力。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工集中地社区的公共活动设施的投入,积极为农民工及其子女搭建与城市居民接触、沟通交流的有利平台,加强社区和流动人口相互之间的文化接纳建设。如在社区建立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纸质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流动儿童之家,免费向农民工及其子女开放;定期组织开展义务知识技能讲座、举办社区法制宣传周、开办社区艺术班,在提升农民工及自身素质基础上影响并强化其子女的规范意识。另一方面,发挥社区在群体道德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月等有利契机,组织流动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道德活动,将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两种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优秀道德成分进行有效衔接整合,使道德共识成为群体间和谐融洽的粘合剂。二是发挥社会爱心团体的吸纳关怀功能。要充分整合并扩大当前已成立的党员志愿者、“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五老人员等“爱心队伍”力量,引导他们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几”的结对帮扶服务,从情感交流、道德引领、生活照顾、心理疏导、学习辅导等各个方面入手,让流动儿童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学有所教、心有所依,从而有效促进流动儿童的城市化和市民化,增强其城市归宿感。三是发挥舆论引导功能。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网络平台,一方面要积极开拓农民工及其子女正面形象的报道,挖掘展示他们身上勤劳简朴、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的思想品质,宣传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巨大贡献。在全社会传播民主、平等、公平、正义的现代价值理念,进一步打破群体间的隔离状态,逐步改变市民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认知偏见,提高社会对流动儿童的肯定性认知,以多种方式加入到关心、关爱农民工子女的爱心队伍行列,努力为流动儿童健全人格的塑造和个体发展营造宽松、友善的社会环境,形成推进流动儿童有效融入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媒体普及宣传面广、发动社会力量强的优势,主动为那些身陷经济、心理、学业困境的流动儿童提供帮助。

 

作者简介:廖禄香(1980~),女,福州市妇联儿童部科员。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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