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结构嬗变与传统养老文化的变迁——以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例

http://www.fzskl.com  2013-03-06 09:46:59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要]目前福州市家庭结构小型化已成为家庭模式的主流。这种变化淡化了传统养老文化氛园,动摇了传统养老模式等。经济社会发展所引起的家庭结构的改变和养老文化的淡化,应引起人们充分的重视。
[关键词]家庭结构养老文化福州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结构的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并随着社会生产方式而改变。家庭规模由大变小,是工业化进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世界人口发展的趋势。目前,福州市家庭结构小型化已成为家庭模式的主流,但在这种模式嬗变过程中,其背后所隐藏的文化和民俗制度等深层问题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例如,核心家庭的大量增多,空巢家庭和老龄鳏寡孤独家庭也随之增加,其背后潜伏的居家养老等问题已开始显现暴露。如何化解人口再生产过程中各种矛盾,让人口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值得深入探讨。
一、福州市家庭结构变化特征
    家庭结构的变化,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一方面是自然因素,即人类的自然繁衍引起人口自然增长从而促使家庭分化;另一方面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因素。目前,影响福州市家庭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是推行计划生育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共同作用的结果,导致家庭结构呈现出小家庭增多和大家庭减少的变化趋势,它反映出家庭结构的变化与工业化进程同步的社会现象,也折射出独生子女增加的事实。据统计,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年)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年)相比,十年间,福州市一人户、二人户、三人户分别增长了 2 9 1百分点,5 75百分点,7 3 l百分点;而四人户减少0 36百分点,五人户减少5 08百分点,六人户减少4 93百分点,七人户减少2 62百分点百分点;八人及以上户减少2 79百分点。
以下根据第四次、笫五次、第六次历次人口普查资料,按照家庭中的代际数量和亲属关系的特征将家庭分类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各时期福州市家庭结构比例构成表家庭类型1990年2000年2010年夫妻家庭5 516 323 1核心家庭35 745 357 8主干家庭16 615 715 5联合家庭5 22 31 7其他11 916 220 8
(一)夫妻家庭。指只有夫妻二人组成的家庭,包括夫妻自愿不育的丁克家庭、生育有子女但子女不在身边共同生活的空家庭以及尚未生育的未育夫妻家庭。从表中可以看出,目前,此类家庭所占的比重逐期增长。2010年夫妻家庭为23 1%,比1990年提升了17 6个百分点。
(二)核心家庭。即有父母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是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随着人们的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尤其是年轻人结婚后,普遍不愿意与父母同居而自立门户,使得核心家庭家庭户大量增加。1990年夫妇核心家庭为35 7%,而2010年则上升到57 8%,上升了12 1个百分点。
(三)主干家庭。即由两代人或两代以上夫妻组成、每代最多不超过一对夫妻且中间无断代的家庭。主干家庭所占比重基本上处于平稳阶段,“四普”、“五普”、“六普”三次普查年份分别为16 6%、15 7%、15 5%,整体发展趋势呈现平稳下降。
(四)联合家庭。指家庭中有任何一代含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妻的家庭。联合家庭所占的比重正逐期期减少,所占份额也较小。1990年、2000年、2010年的比比重分别为5 2%、2 3%、1 7%。
(五)其它家庭形式。如由一个核心家庭加入非直系的未婚亲属组成的扩大家庭。从三个时点指标来看,其它家庭所占的比重呈现逐期上升的趋势,“四普”、“五普”、“六普”三次普查年份分别为11 9%、16 2%、  20 8%。
二、家庭结构变化对传统养老文化的影响
(一)家庭结构变化淡化了传统养老文化氛围
    在传统养老文化传统中,孝道是其中一种非常核心的价值观念,它非常强调家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不仅在形式上宣扬数代同堂的居住方式,而且在伦理价值上也以父子关系为轴心来构建整个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男性长辈会在家庭中占据了有利的地位。事实上,从养老模式的发展历史来看,在没有出现现代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前,家庭养老模式一直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国家和社会仅仅是为一部分特殊的老年人(如孤寡老人)提供支持和救助。即使是现代意义上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并发展成熟之后,家庭仍承担着养老的基础责任。这不仅表现为家庭成员继续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方面的支持,也表现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了绝大多数的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而且家庭在精神慰藉方面更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普查数据,2010年,福州市二代直系家庭为102 33万户,占家庭户总户数的47%。从家庭结构来分析,2010年,福州市家庭结构中三代同堂的家庭户为33 85万户,占常住人口家庭户的15 5%;四代同堂的家庭户为0 98万户,占常住人人口家庭户的0 45%。上述数据充分说明了我市数代同堂的居住方式正在逐渐缩减。
(二)家庭结构变化动摇了传统养老模式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目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步入独居行列。父母与子女居空间的分离,使得家庭精神慰藉功能和日常照料功能弱化,家庭照料更为困难,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资源越来越少。当前,我市人口抚养关系更多出现“4-2-1”模式,即一对年轻夫妇需要抚养和照料一个小孩并赡养和照料4个老人。家庭结构变化动摇了传统养老模式主要表现为:
    一是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规模逐渐缩小。2010年,福州共有家庭户21 7 73万户,人口635 32万人,每个家庭户均的人口为2 91人。与2000年比,平均每个家庭户减少0 34人。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市家庭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独生子女家庭已成为城市家庭结构的主流,城市人口生育率持续下降,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比例人幅上升,家庭需要照料的老人增多,而可提供的家庭成员却相对减少,养老负担必然随之加重。
    二是空巢家庭增多。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福州市共有一个60岁及以上单身老人户10 7 1万户,有二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9 03万户,两者合计占全市有60岁老年人常住家庭户的31 9%。与2000年比,10年间,福州市空巢家庭户(包括独居)的比例提高了17 7个百分点。空巢家庭户数量增加,一是年轻人外出打工、经商者多,留下老人守家;二是家中关系不和睦,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在城市,因住房条件改善,收入增加,年轻人购房搬入新社区,多数老年人留守老屋,呈现出新社区年轻化、老社区老龄化的格局。此外,还有子女远离父母异地就业、创业等等因素。城乡“空巢”老人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经济社会发展越快,“空巢”老人越多,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目前,“空巢”老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孤独、无聊、缺乏亲情和精神慰藉,很多老人患上了不同程度的抑郁症;二是缺乏生活和医疗照顾,害怕有病,许多孤寡老人担心病死在家中也无人知道。以上问题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或多或少都对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形成威胁。
(三)家庭结构变化影响了家庭代际关系
    家庭代际和家庭结构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的代际关系和家庭结构是不同的。家庭结构包含两个方面要素,一是家庭人口要素,即家庭规模;二是家庭代际要素,即家庭中夫妇对数和代数状况。家庭代际关系与家庭结构密不可分。家庭代际关系是血缘亲情性和权力利益性于一体的。这种亲情性主要表现在中国社会特有的抚育赡养反哺链;先是父母抚育孩子,待其年老体衰时,孩子反过来赡养父母。家庭代际关系是涉及多方面的有价值资源的双向支持和交换的复杂问题,代际关系的内容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日常服务的互惠以及亲情、情感的沟通和慰藉。家庭结构的变化影响着家庭代际和谐,人口统计指标体系可用“隔代抚养”来反映。2010年,福州市隔代抚养的家庭总户为6 47万户,占全市有60岁老年人常住家庭户夫妇的户10 9%。
(四)家庭结构变化降低了传统家庭功能
    传统家庭是一个功能完善的社会基层事业实体,负担从生产与消费到政治、收养祭祀、生育与养教、婚姻生活与娱乐甚至家庭保护的功能,有一套严密的规范。目前,社会需求和家庭结构发生了变迁,家庭某些功能也发生了变化,表现为家庭功能的变化过程与社会保障系统的建立健全过程没有完美衔接。这一现象在农村地区尤其明显。2010年,我市农村“负担老年系数”为13 3%,比2000年提高了2 7个百分点。此数据意味着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增加。目前,福州市家庭结构小型化,“4-2-1”模式家庭已很普遍,一对夫妇养育1个孩子和照料4位老人已成为事实。独生子女早已成家立业,多数离开父母安家,他们的父母也已步入老年,已成为社会照料的对象。在农村,子女进城务工或安家又拉大了赡养照料老人的空间,日常生活照料成为鞭长莫及的无奈。此外,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增大,子女也无暇守在父母身边,即使“常回家看看”亦实属不易,“少有所依”、“养儿防老”的旧观念受剑强烈冲击,家庭养老功能被急剧弱化,这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传统“反哺式”家庭养老基础地位的动摇和演变结果,必将催生出新型的养老模式。
(五)家庭结构变化淡薄了传统伦理道德观
家庭伦理观是对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或准则的态度和看法。中国传统家庭是靠家庭伦理来维系的,而不是靠法治维系的。家庭结构的变化对伦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家本位思想的变化。在传统的家庭里,个人完全隶属家庭,个人的一切行为都体现了家庭的利益。近几年,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生活方式的变更使他们不再完全从属于家庭,个人的个性逐渐体现出来,人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看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敬老养老等传统伦理意识淡化,家庭养老所包含的供养、照料和慰藉老人的责任失去依托。
三、新加坡在传统养老文化建设注重家庭的基础作用经验启示
    在新加坡,虽然家庭结构已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深受儒家传统影响并自觉坚持儒家文化传统的新加坡政府和社会,非常重视家庭的地位,并注重发挥家庭在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和服务中的基础作用,家庭在养老方面仍承担着基础作用和责任。新加坡领导人和政府一方面在大力维持传统的家庭结构,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宣传孝道的价值。李光耀强调家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家庭是“巩固国家,民族永存不败的基础”。李光耀极力主张按照儒家传统伦理道德,“保持三代同堂的家庭结构”,“必须不惜任何代价加以避免的,就是决不能让三代同堂家庭分裂……这是一个家庭结构、社会结构、把家庭单位连成一体的伦理关系和结合力的问题。家庭把社会价值观念用潜移默化,而不是正式讲授的方法,传给下一代。如果新加坡社会要在不失去它的文化冲劲、同情心和智慧的情形下自力更生,就必须保持这种珍贵的家庭结构”。
事实上,新加坡政府在强调家庭责任的同时,也在积极创造条件,为家庭养老提供种种便利和鼓励措施,从而使得这种家庭养老模式较好地解决了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赡养问题。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措施有: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政府从养老保障的支柱中央公积金制度入手,运用政策引导鼓励家人赡养老人。从1993年以来,新加坡陆续推出了“公积金填补计划”、“敬老保障金计划”、“保健储蓄计划”、“家属保障计划”等项日。目的则是强化家庭保障功能,使家庭成员之间的社会保障利益相连,增强了子女对父母、国民对家庭及社会的责任意识,从而密切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增强了家庭凝聚力,提高了社会稳定性。
    2 周密的保障措施。新加坡通过政府的“组屋”这一住屋保障措施来积极鼓励子女与父母共同居住。建屋局对与老人同住的组屋,申请者可以得到便利和优惠。在分配政府组屋时,对三代同堂者给予价格上的优惠和优先安排,同时规定身男女青年不可租赁或购买组屋,与老年人同住,还可以享受一定的遗产税优惠。此外,如果子女不与父母同住在一起,但是为了鼓励子女经常去探视服务,政府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并免除子女探望父母时部分小区停车费。
    3 健全的法律制度。新加坡政府于1995年颁颁布了《赡养父母法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类似法律的国家。该法令“规定子女必须照顾和赡养年老父母,父母有权控诉子女。
    总之,从新加坡政府的种种制度安排上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政府对传统孝道观念和家庭养老模式的提倡并没有停留在口头上,而是通过种种措施鼓励和帮助家庭成员应对家庭养老面临的问题,并且这些措施从总体上来看考虑得非常细致周到,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这也许可以成为我们当前家庭养老的一个借鉴。
四、结束语
    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的细胞,联结着个人和社会。它既是社会文化的传承,道德教育的基本载体,又是个人养老防病,危机救助的主要场所。家庭将个人聚合,进而联结社会整体,提高了社会的整合程度,增进社会和睦。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所引发的家庭结构的改变和养老文化的淡化,应引起人们的重视。家庭作为养老基础性作用,不仅要从物质上承担赡养责任,而且要成为老年人照料服务的基地。社会有责任在政府的支持下,协助和支持弘扬传统养老文化,政府则要发挥主导的作用,在制度设计上搭建框架。

 

作者简介:黄忠煌(1964~),男,福州市统计局。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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