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空巢独身老人“黄昏恋”问题初探

http://www.fzskl.com  2013-09-09 15:43:47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要]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但同时也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冲击和严峻挑战。把老龄化事业仅仅理解为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养老和医保,把老人置于社会管理无足轻重的边缘位置,依然是当下最普遍、最常见、最简单,也是最粗陋的社会现象。更好地满足、尽量地帮助老人实现这些最后的亲情、最后的亲近与最后的温存,是各级社会管理部门有效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一切为老龄化社会所进行的制度设计、为老龄化社会所推动的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经济发展的人文基础。
[关键词]空巢独身黄昏恋
 
 
  空巢独身老人(简称“空独老人”)在社会人口学范畴里,是指无子女或不与子女共居一舍独自生活的老人。“黄昏恋”又称老年恋爱,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青春时代未解决好个人问题,到老年遇到合适的才谈恋爱;另一种就是空巢老人丧偶或离婚后再进行组合新家的恋爱活动。“黄昏恋”,形象生动又富诗意,在外人看来,似乎浪漫。而空独老人真正所需要的就是寻找一个“伴”,当中更多的是相互扶持与依赖,而不是年青人的追求风花雪月的浪漫。“少年夫妻老来伴”,这“伴”字就点出了空独老人情结的核心所在。目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在这背景下,空独老人的“黄昏恋”问题也日益突显。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福州在60岁以上92.87万人的老龄人口中,未婚、丧偶、离异比例达34.05%。而且,这个群体还在不断扩大。随着我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2年,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期,家庭的代际人口结构已呈现“四二一”(即四位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状态,及现代家庭结构的日益小型化, 在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的情况下,空独老人情感上的“空巢”与“再婚寻伴”问题已成了社会管理工作的空档,亟待社会关注。
一、福州老年人的“黄昏恋”现状
  “黄昏恋”不时尚的浪漫。福州人对“黄昏恋”还是持谨慎、传统与保守的态度。改革开放初期,从台湾、香港、新加坡等地回来的一些空独老男人,要在福州相亲求偶时,市区适宜的老人是极少地给予回应,而在郊区,以及长乐、福清等县(市)则有所理解。一些50多岁的丧偶与离异女人,见到上述地区回来的独身老男人有钱、有财产、身体不错,而且语言、生活习惯也比较相似,愿意结为“夫妻”,由此引起了先遣性的实践效应,带动了不少40多岁离异女人的加入,福州对“黄昏恋”的思想观念从此开始发生变化。
  据笔者调查,近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福州市有82.2%的空独老人渴望再找一位老伴共度晚年,以排解“寂寞和性困惑”。他们认为:空独寂寞,能有个老伴进行情感上的交流,对自己身心健康都有很大好处,子女再孝顺,也不能替代老伴。再说,万一生了病,卧床不起,老伴照顾也比子女合适得多。因此,越来越多的空独老人,大胆地迈向社会,通过亲戚朋友、婚介所、网络等渠道,进行广泛接触,寻求解决“黄昏”婚姻大事。
  目前,据我市13家较大规模的婚介所征婚信息显示,老年客户已占所有客群的13.8%。前来征婚的空独老人中,女方年龄集中在45至55岁,一般不超过63岁,多为离异者;男方年龄集中在57—70岁年龄段,个别超过80岁,多为丧偶者。相比中年人,这一群体征婚成功的概率也较高。从福州在于山曾举办多届的“父母相亲会” 况看,相亲的主体虽多是中青年,但其中也不乏有60岁以上的老人报名,而且每年人数都在增加。据了解,仅2009—2010年两届,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报名者就达500多人,其中最大的男性82岁,老性65岁。?在择偶方面,老年女性比男性更为积极主动,女性报名有360多位,男性 130多位,男女性别反差较大。据不完全统计,近年福州经过亲戚朋友、婚介、网络等传媒牵线结为夫妇的占空独老人求偶总数的13.7%,人数有4000多人。并表现出三种不同结合方式的家庭生活:
  较高层次有滋有味的晚景生活。夫妻双方经济条件、文化知识相对较高,没有什么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双方的子女对两老也都很尊重,彼此间也很和睦。多数这样结合的老年夫妇,每天早晨,都会携手在小区绿地、公园等场所进行散步、唱歌、跳舞等运动。在家,老人就做些家务、练练书法、看些书报等。外出,俩人再一起到老年活动中心娱乐。同时,每年都按排几次出门旅游,出门玩时也会拍好多照片留作纪念。对两家子女的事情也处理的比较妥当。两家人组成一家人,每年都会聚几次,全家乐融融,日子过得很开心。
  “合来一起过,散伙也干脆”的走婚式生活。“走婚”,这个描述云南泸沽湖畔摩梭人婚姻形式的专门词汇,如今已成为一些空独老人非婚同居的代名词。由于不少空独老人“黄昏恋”面临来自子女、社会重重压力的围追堵截,无奈之下选择了不婚而居的“走婚”生活。这样,不会给自己造成财产纠纷的“威胁”,子女也遂认可了老人“走婚”选择,但却给空独老人生存状态,突现出了“痛苦与快乐”并存的生活色彩:痛苦的是自己的合理要求竟然得不到子女的理解与同情,不能给老伴一个合法的名份;快乐的是两人还能生活在一起,相依相伴、共度余生。
  在养老院相濡以沫的共同生活方式。在养老院安度晚年的养老方式,如今也逐渐被大家接受。老人结为夫妻后在养老院里,不必为家务所累,一日三餐吃食堂,空闲时读书、看报、打牌,或跟老朋友们攀谈,感冒发烧可以到卫生服务室拿药,使双方都能走出老伴走了,孩子在外地工作或不喜欢住在一起,每天孤零零一个人重复单调生活的空独环境阴影,并能在养老院一个房间里,相濡以沫、放松情感、过好每一天,特别在疾病时给予照顾,相偎搀扶,生活更为踏实了。
二、福州老年人的“黄昏恋”面临的难题
     “黄昏恋”——想说爱你不容易。黄昏恋问题由于受社会环境与各自的婚恋观、经济条件、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生活习性、社会阅历等因素影响,其恋情步入误区与遇到诸多麻烦的情况,远比年青人的恋爱婚姻复杂:
(一)沉重的社会压力与家庭子女的阻力
  1、社会封建残余习俗和舆论的压力。空独老人再婚本是无可非议的事情,但由于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目前社会上老年再婚还存在一定的阻力。在我国,特别是解放前,鳏夫再娶,寡妇改嫁,历来名声都不那么好,不少人总以“好女不嫁二夫”、“从一而终”等封建陈腐观念对离异或丧偶老年妇女再婚进行评头论足。即使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思想开放化的社会环境里,我市也时有发现一些人将老年人“黄昏恋”当作街头卷尾、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而且说起来总带着几分轻蔑神情味道,使那些想再婚的空独老人望而生畏、强抑感情、闻之却步,就像一张看不见摸不着的网,左冲右突难以扯破,须花极大勇气才敢接触这一难题。
     2、缺乏有效的管理、缺乏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由于容易受到不法婚介与婚托迷惑而上当受骗,在于山举办多届的传统的“父母相亲会”也因非法婚介摊点介入而遭到取缔。近年出现的通过婚恋与“走婚”,欺骗老人财物,造成财产损失问题时有发生。不少老人被骗甚至还不敢告诉子女,也不敢找有关部门申诉。调研中还发现,目前我市空独老人“黄昏恋”与再婚的心理障碍还比较严重,亟待老年婚恋问题有关心理专家及时对其进行疏解开导。
     3、子女的反对与阻挠。很多子女对自己年老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感情上转不过弯来,认为无法接受。于是,举出颇多理由,如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让人说闲话,产生子女晚辈“不孝”的社会形象等。更有甚者干脆盯梢、谩骂、哭闹等等方式,软硬兼施、不择手段,目的就是要老人断掉再婚念头。
(二)自身思想观念与处事方式的不妥当
   1、陈腐思想与旧的道德观念。不少空独老人因受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影响,常给自己泼凉水,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恋爱?同时,许多空独老人又怕再婚引起与子女的感情隔阂,或伤害了他人的感情。虽然以后有了老伴,感情上有所依靠,但在日常生活中还有许多需要子女照顾的时候,特别是日后身体有病甚至失去自理能力后,更需要有人床前侍奉,若自己的子女不情愿,对方的子女也指望不上,反而落得“孤家寡人”无人照料而后悔莫及。
  2、缺乏相互了解,草率成婚。有些空独老人认为,双方都是饱经风霜的过来人,再婚无须讲究张扬,彼此看顺眼就行,因而往往缺乏彼此间的深入沟通与了解,有的甚至相识一两个月就草率结婚。结果婚后发现两人性格、生活习惯、社会经历等相差太远,而且几十年长期形成的各自生活习惯一时也很难改变,相互间缺乏耐心地磨合与谅解,最终还是分道扬镳。
  3、新旧对比,情感落差大。有些空独丧偶老人再婚,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特别是拿新老伴的短处去比过去爱人的长处,甚至还当面指责、数落,这就使处于不很稳定的感情受到伤害,自身也无法从过去痛苦的影子里走出来,全身心地投入新的夫妻生活。
  4、经济问题。据了解,在老年妇女中,有一些依赖性强的妇女认为找丈夫是为了找靠山,她们自己工资少,没有公费医疗或退休金,找个男人就听从、依靠他,有的将私底全部交给男方,有的将卖房钱都交给男方管理。这种情况一旦出现男方变心要求离婚时,便造成女方人财全失的局面。另外,有些空独女性再婚时,放弃前夫的财产继承权和自己的房产权,送给子女,也造成“门好出、家难进”的被动局面,搞不好,诺再次离婚也没有退路,无处安身,而且还要承受丧失亲生子女从精神到物质方面赡养的压力。
三、加强对空独老人“黄昏恋”关注与扶持
  爱情不是青年人专利,空独老人同样也应享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在“空巢化”日益严峻的今天,空独老人无论选择再婚还是同居,其恋情确很无奈,但却充满着黄昏般的宁静与和谐;她不需要激情,只用沉默表示了它的超脱、厚重。夕阳西下,空间有限,爱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空独老人“黄昏恋”这朵花儿虽然很虚弱,但必须得到社会的关爱、呵护和精心浇灌。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积极引导,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社会舆论宣传力度。应加大对空独老人恋情与再婚行为的正确舆论引导。社会应对他们从法律上予以保护,从道义上给予支持。要大力宣传老年人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观念,让老人知道,既然法律赋予了自己的权利,就应该学会依法维权,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而不是选择与现实妥协。具体可采用以下三种办法:一是对子女教育疏导维权方式。就是做好子女的心理工作,让子女将心比心、设身处地明白老人“黄昏恋”只是图个知己相互依托,再孝顺的子女也各有事业,总不能整天守着老人。要打消子女们“只顾金钱,不顾亲情”的杂念。子女与老人关系融洽了,遗产是少不了的。作为子女为了报答老人的养育之恩,还是开明一点好。财富靠自己去挣,别盯着那点财产不放。二是采取自我心理调节依法维权方式。老人在思想上应明确,只要符合《婚姻法》中的没有配偶、没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等条件,老人再婚是合法行为。主动打消空独老人再婚的种种顾虑,而且婚姻法对老人再婚没有年龄上限,有的高龄老人还到网上征婚。如今,新的婚姻登记手续也简化了,如果爱面子就悄悄登记,有个合法手续,把办婚宴的钱用于旅游风光一把也是不错的选择。再说那种合情不合法的“走婚式”未婚同居,虽会顺心一时,但日后万一有个变化,反会引来很多说不明、理不清的纠纷。三是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权方式。对少数“只顾金钱,不顾亲情”无理阻挠空独老人再婚的子女,可以将之告上法庭,告其违法干涉婚姻自由的恶名。如果闹僵了,可以依法剥夺子女对遗产的继承权。目前,全国人大已把维权“黄昏恋”列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因此,对空独老人“黄婚恋”、再婚行为,不要再象“羞答答的玫瑰悄悄地开放”,而要“妹妹(哥哥)大胆地向前走”,珍惜生命傍晚,过好自己每一天!
(二)工、妇、老龄委等有关部门及社团组织应搭好平台给予支持。空独老人生命正处在“丧失期”,搭好平台、牵线搭桥,是让老人保持与社会联系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今,空独老人大胆求婚论嫁现象增多,从一个侧面折射出社会对空独老人精神关爱还待加强,因此,工会、妇联、老龄委等部门及有关社团组织要积极主动给老人尽可能多地搭建一些公益平台。针对老年群体不同对象的需求开展活动,让老年人晚年生活丰富多彩。目前,我市为空独老人“黄昏恋”交流公益场所依然十分有限,而传统较有名气、开办多年的于山“父母相亲会”因非法婚介摊点的介入,已经取缔两年。不少网友热议:支持整治相亲平台,但不希望一棒子将于山“父母相亲会”打死。建议工会、妇联、老龄委等有关部门与相关社团组织发挥沟通主流作用,搭好平台,让空独老人通过健康的征婚交友活动,有缘相会。建议老龄委成立专门的老年婚姻管理机构,对空独老人再婚采取一些特殊照顾,帮助再婚双方签订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协调子女关系等。
(三)组织有关专家对空独老人“情感缺氧”进行咨询开导。“黄昏恋”与再婚,在一些年轻人看来,好像是老人心灵的“枯井冒水”,有点不正常。其实不然,空独老人这个特殊群体,在经历了个人生命周期与家庭周期转型,社会角色或多或少的缺失,人际交往愈来愈窄的同时,自身机体也开始逐渐衰老,但他们对感情渴求依然强烈,对婚恋更是无奈,在此情况下,情感极易“缺氧”,若不予妥善解决,会引发焦虑、抑郁、老年痴呆等多种心理障碍疾病。为了给空独老人心理健康提供指导,建议工会、妇联、医院、老龄委、婚姻家庭研究机构联合成立“空独老人心理健康咨询室”,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或是定期举办“空独老人心理健康”讲座活动,适时邀请社会学、心理学专家对其进行培训与开导,使他们尽快走出迷阵。当然,要解决老年人的情感和婚恋的心理症结问题,最重要的是老人身边的亲人,要重视老人的精神需求,让老人老年生活真正得到快乐。
(四)正确处理再婚前财产与家庭经济问题。经济是婚姻巩固的基础。据调查,50%以上的再婚家庭都会碰到这个问题,导致离婚的情况也确实不少。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首先,空独老人再婚要遵守婚姻规则,不能因为没有功利性,就用“走婚”方式草率处理,对有依赖性的妇女再婚后患更须注意。积极妥当的办法是:通过财产公证或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自所有财产或共同所有财产,这样就可以让子女放心。其次,商量起草的协议应坚持“几个不变原则”。第一,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财产的继承权不变;第二,婚前的债务关系不变;第三,婚前亲子关系不变,各自子女赡养关系和养老义务不变。在这情况下,即使有的老人财产不多,也必须给子女讲明,这是作为今后自己的生活保障,同时也减轻了日后子女对自己的负担,以求谅解。最后要处理好新家庭的经济问题。这不单单是钱的问题,往往同双方的感情有着直接的联系,处理得好可以成为巩固发展夫妻感情的催化剂,反之,也可会成为导致不幸的导火线。鉴于以上情况,可能一些老人碍于面子而不愿意去做。其实这是必须的,否则会为日后产生家庭纠纷埋下隐患。
(五)处理好婚恋与子女情感关系。空独老人婚恋,最直接的阻力大多来自子女干涉。遇到这种情况不能一味责怪子女,要具体分析,妥善处理:一是不能在丧偶不久就急于“婚恋”。因为子女对逝去的父(母)的思念,是需要有一个淡化过程,如果老人丧偶急于再婚,子女在感情上会难以接受。应相对拉长一点时间考虑再婚,这样比较合乎情理;二是再婚前最好先同子女打个招呼,使他们在思想上有所准备。对子女一时想不通的,要主动做工作,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三是对待双方子女要一碗水端平。比如对子女管教问题,最好各自管好自己的子女,而对子女有好处的事,就尽量让对方的子女去办。子女对已故亲人的怀念和祭奠,不仅不应阻拦,尤其是对方子女,更要表示同情和支持。这样自己的行动才能得到对方及其子女的尊敬,所组建的新型家庭才会充满笑声。
(六)重视婚姻起始阶段的“磨合期。空独老人再婚后,与年青人新婚一样,都有一个家庭关系的“磨合期”。有人把这个磨合期称为“婚后危险期”。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既然有缘走到一起,就应该相互磨合、调适,以达到尽快和谐的目的。老年夫妻双方应平等相侍,民主协商,切不可主观武断,更不可有大男子主义,共同合理分担家务。在生活习惯上,决不能坚持原来的生活模式,应注意相互适应,既要尊重对方,又要设法融化对方的缺点,弥补对方的不足。要相互尊重对方的感情,允许对方有自己生活的秘密;允许对方对已故老伴的怀念,并从各方面给予更多的抚慰,帮助对方从伤感中解脱出来,这将会进一步增进双方的感情。
(七)正确对待再婚后两情相悦的情感生活。有人觉得空独老人再婚,年龄大了性感应日趋平淡,仍然沉湎房事未免有失端庄,因而逐渐荒废甚至停止性生活。专家告诫,这是不可取的。其实所谓性,并不单纯意味着性欲的满足。从广义上来讲,老年期的性,就是满足相互认为还有必要的一种感情,使双方得到相互鼓励,增强团结,分享欢乐,进而使双方的情绪都得以满足,既能打消孤独感,又增添了自信心。当然,上了年纪的情感生活不能像年轻人那样激情澎湃,但它可以如涓涓细流:可以如香茗,慢慢品味沁人心脾。而时常牵手、爱抚和亲吻,就如杯底翩然泛起的茶叶,更显重要。因而老年夫妻不仅应保持同床共枕的习惯,还要时时不忘给予温柔的抚摸、临睡前一吻等亲密行为,适度调整性生活的频率和方式。专家强调,由于性能力的下降是一个缓慢减弱的过程,且又有用进废退的特点,如有需求,身体健康的老人每周适当安排一、二次情感生活也未尝不可。天天耳鬓厮磨,加强对皮肤和感官的刺激,既能增强抵抗力,延缓衰老,还能使夫妻关系更融洽恩爱,避免老人走向孤独。总之,性爱并不是中青年人的“专利”,她在老年人健康的生命中,也是始终如影随形。性爱可以是晨起时的微笑一吻,是夜半时的喁喁私语,是午后阳光下的相互按摩,也可以是落日余晖里相偎搀扶的身影,让生命延长充实温馨。   

 

 

作者简介:林文(1945~),男,福州市房地产经济研究会秘书长、研究员。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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