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
http://www.fzskl.com 2017-07-18 10:11:32 来源:福州市社科联
各学会、研究会、协会、促进会:
为切实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榕委办发〔 2017〕17号)文件精神,我会将于近期组建中共福州市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学会、研究会、协会、促进会必须成立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尽量单独组建党支部。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多种形式灵活组建。对于兼职人员较多,可探索成立兼合式党支部,兼合式党支部与社会组织负责人所在党支部实行一套支部人马、两块牌子。
3.请于7月26日前将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报送至我会学会工作部(联系电话:83273562、88036887)。
福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