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员如何退休和养老

http://www.fzskl.com  2017-02-22 16:35:11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凌光

  历史长河古人究竟如何养老?

  北魏首创“存留养亲”制度

  在古代,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许多底层官员没有退休工资,家庭养老的严峻性远远超过现代。

  早在北魏时期,政府为保证老人有儿女所养,首创“存留养亲”制度。该制度规定,如果犯人(犯罪极其严重的除外)的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则国家应当对这个犯人减刑或刑罚缓期执行,即便坐牢,也一般关押在当地,不会流放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随时回家照顾老人。更有甚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赡养老人的目的,可以赦免犯人一些不太严重的罪行。

  “存留养亲”制度从北魏开始,一直延续到清代,是中国古代重视家庭养老和保障家庭养老的一个缩影。对某些犯人进行特赦,以确保家庭养老的实现,这在古代社会是很有必要的。

  在唐代,社会上普遍形成了一种良好的风气,子女不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顾和赡养老人,而且要在精神上保证老人的心情愉悦,当时称之为“色养”。所谓“色养”,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在唐代,如果儿媳妇不能“色养”公婆,那就可以成为丈夫休妻的理由。盛唐时期,一位叫李向秀的大臣,就因为妻子未能尽到“色养”公婆的义务而将其休掉。

  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于平民家庭,深知民间疾苦,对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感受。他问鼎皇位之后,规定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除其一个儿子的所有徭役。这个规定,其实就是把这个儿子指定为老人的专职供养者,让老人因此能够得到赡养。

  官办养老院从南朝开始

  古代人较高的死亡率和较短的寿命,注定了相当数量的老人会没有后代。公元521年,中国有了历史上第一家由政府开办的“养老院”——南朝的梁武帝命令设立“独孤院”,专门收养老人和孤儿。从此,中国的养老院开始制度化。

  到了唐代,国家强盛,养老院更为普遍,当时称为“悲田院”。但名副其实的养老院是北宋时期的“居养院”,只收养贫困老人。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及以上,这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成为历史上老人养老的一个黄金时期。大文豪苏轼任职于杭州时,就在城内设立养老院,并委任德高望重的僧人为院长,救济贫困老者。

  南宋初年,中国出现专门为包括老人在内的各种贫民设立的福利医疗机构,叫作惠民和剂局。刚开始,只是象征性地收取费用。后来,干脆免费,全部由地方财政埋单。

  明代初期,朱元璋下令全国各地建立“养济院”和“惠民药局”。养济院是一个融收容和养老于一体的机构,与南北朝时期的“独孤院”类似。惠民药局则等同于南宋的惠民和剂局。养济院都设立在寺庙和道观里或是周边地区,因为在古代,寺庙和道观本身就是收容弱者和老者的。

  清代延续明代制度,继续开办“养济院”和“施棺局”。即便到了清末国家较为衰弱之际,对养老的支出也毫不吝啬。如光绪年间的某一年,仅广东一省的养济院,就花费白银近1.7万两。

  80岁老人与县令平起平坐

  授予老人官位开始于北魏。北魏孝文帝曾下诏,授予70岁以上的老人各种官位。唐高宗曾授官给80岁以上的妇女;唐德宗曾授官给90岁以上的老人。宋代的仁宗授12个百岁老人为州助教(宋代的一种官职),后来的神宗又任命9个百岁老人为州助教。

  与授官相比,赐爵的做法出现得更早,在汉代就有了。汉代赐给老人的爵位从一级到三级都有。汉代之后,赐爵的做法不再普遍,只是偶尔出现,如北魏孝文帝赐爵给老人,宋太宗赐爵一级给70岁以上老人。

  明太祖朱元璋也举办过全国性的赐爵于老人的活动,在当时的首都南京和朱元璋的老家安徽凤阳,对80岁和90岁以上的老人,分别授予两级爵位,使他们可以与当地的县令平起平坐。

  (本文写作参考佟宝贵编著《古今中外退休养老制度》、梁盼著《以孝侍亲:孝与古代养老》等,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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