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社团年检的通知
各学会、研究会、协会:
根据市社团办2009年度社团年检时间安排,市社科联于2010年5月19日与市社团办联合办理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登记的市级学术性社会团体(含社团分支机构)。
二、参加人员
各社团法人代表或秘书长、财务人员各一人。
三、年检应提供的资料
⒈ 2009年度社团工作总结及2010工作计划;
⒉ 经法人代表签章并盖好公章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年度检查报告书》(设有分支机构的社团填写)一式三份;
⒊ 2009年度财务报表、帐本、凭证和缴纳团体会员费的票据。社团年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
⒋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年检地点:817中路798号金安大厦9层会议室
各学会、研究会、协会务必认真按照榕民[2010]80号文件要求,做好自查,按时接受年检。
附:各学会、研究会、协会年检时间安排表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年检时间 |
年 检 学 会 |
上午 |
城市金融学会、税务学会、国际税务研究会、政策咨询研究会、出版工作者协会、劳动学会、霞光画院、工会职工教育研究会、广电学会、音像协会、孔子学会、人口学会、工人运动研究会、民政学会、老年学学会、档案学会、价格协会、监察学会、粮食经济研究会、统计学会、审计学会、卫生经济学会、华侨历史学会、精神文明理论研究会、语言文字学会、党建研究会、文化艺术交流协会、书标收藏协会、海洋经济学会、会计学会、诚信促进会、船政文化研究会 |
下午 |
世界语学会、教育学研究会、教育学会、检察官协会、新闻工作者协会、房地产估价协会、历史学会、心理学会、对外文化交流协会、陈靖姑文化研究会、房地产经济研究会、社会学学会、物资经济学会、党史学会、成人教育学会、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法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