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提要]进城务工带来的家庭模式、思想观念、环境压力的变化深刻地影响着农民工的婚姻生活质量。以调查数据为基础对影响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年龄、受教育程度、恋爱时间长短、月收入、加班频率、配偶是否同住、子女数是影响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由于性别的差异使得影响男性和女性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出现差别;农民工的婚姻问题与其农民工身份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提高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除了靠夫妻双方的努力外,政府引导、社会关心、企业关怀等外部环境的支持也很重要。
[关键词]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影响因素
中国独特的城乡二元体制催生了一支庞大的城市农民工群体。截止 2011 年,我国农民工数量达 2 5 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约 1 6 亿人。大量农民进城打工引发出新的社会问题,城市农民工的群体状况、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城市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城市农民工犯罪问题等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近年来,随着对农民工问题研究的深入,视角越来越具体,农民工的婚姻家庭问题开始被关注。在不多的文献里,学者主要研究了青年农民工的婚恋问题(吴银涛和胡珍,2007;肖和平和胡珍,2008);分析了农民工婚姻家庭形式(王杰,2007);农民工离婚现象和婚外恋问题(疏仁华,2007;周伟文和侯建华,2010;尹子文,2010)。实际上,农民工的婚姻家庭问题与其进城务工的选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进城务工带来的家庭模式、思想观念、环境压力的变化深刻地影响着农民工的婚姻生活质量,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本文拟依据2013年5月份完成的调查数据,对农民进城打工给婚姻生活带来的影响进行探讨,对影响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进行实证考察,并从社会支持的视角思考改善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对策措施。
一、资料来源及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2013年5月,课题组在福建省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进行了“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及影响因素”的匿名问卷调查(本调查所界定的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人)。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36份,其中福州475份,宁波461份。调查对象为在福州市、宁波市务工的外来人员,主要从事建筑、制造、美容美发、餐饮、维修、家政保洁服务、保安等工作。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1)性别。调查对象中男性605人,女性331人,分别占64 6%和35 4%。(2)文化程度。调查对象中,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42 6%、30 5%,初中以下的占13 1%和高中以上的为13 8%。(3)婚姻状况。单身的(离婚、丧偶及未婚)257人、已婚的679人,分别占比为27 46%和72 54%。(4)在外打工时间。调查对象中外出打工时间最短的不到半年,最长的25年,平均外出务工年限为9 37年。(5)年龄状况:调查的农民工中25岁以下的有242人(未婚比例高,为173人),25—45岁的有526人(90%已婚且有孩子),45岁以上的有168人(大多已婚,孩子开始独立)。(6)来自地区。来自全国15个省份,主要是福建、江西、贵州、河南、湖南、湖北、四川、广西、安徽等省。
二、进城务工对农民工婚姻生活的影响
流动人口婚姻家庭观念及行为的调整与迁移者的性格特点、文化程度、语言能力、获得迁入地的协助与否、当地城市环境等因素相关。① 国内已有研究表明,当夫妻一方外出打工时,其家庭生活、家庭关系和家庭稳定往往会受到外出者打工时间长短、打工地离家的距离、打工地外部社会环境等因素的严重影响。②这种影响与进城务工带来的家庭关系模式、思想观念、生活环境的变化有者密切的联系。
1、家庭模式的变化对农民工婚姻生活的影响
农民外出打工首先带来的是婚姻中双方相处模式的变化。汪国华(2006)将农民工婚姻家庭模式分为三种类型:(1)夫妻暂分型婚姻,夫妻二人同时出去打工,但不在同一个城市或打工夫妻二人一个出去打工,一个人留守。(2)暂迁城市型婚姻,同在一个城市打工,没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没有小孩或子女与老人都在乡下生活。(3)城市定居型婚姻,夫妻二人在打工后就定居在城市中, 虽然户口仍是农村户口。③分居的家庭模式仍是中国农民工家庭的主要模式。在调查中,对于调查题“已婚者的配偶在哪里?”,被调查者选择“同一城市住在一起”的有303人,选择“在另外城市工作”的有68人,选择“在老家”的289人,选择“其他(如同一城市不住一起)”的有19人。尽管调查中夫妻在同一城市打工的比例在增加,但大部分农民工家庭(约占56%)还处于“妻离子散”的分居状态。
婚姻生活的维系需要有时间和空间,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夫妻之间才能进行正常的心理沟通和情感交流,夫妻之间婚姻生活的质量才有保证。农民工婚姻家庭关系由长期共同生活转向长期分离各自居住,必然使婚姻的许多功能不能正常实现,给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在调查问卷的“婚姻质量的维护”部分,对已婚农民工(679人)的夫妻沟通方式、沟通频率、性生活、相互关心度及婚姻生活中的最担心的问题等进行了调查。基本情况如下:(1)沟通方式,夫妻分居两地的被调查者(376人)有92 7%选择了电话沟通,每月平均电话费为75元,还有少数人同时选择短信、微信、QQ、微博等沟通方式。(2)沟通的频率和内容,“天天沟通”占39 16%,“常沟通”占 29%,“较少沟通”占 23 55%,“极少沟通”为 8 29%。沟通内容以“子女为主”的占50%以上,“家庭琐事”为主的占30%。(3)性生活情况。性需要是每个已婚的农民工都希望能够满足的基本需求,和谐的性生活影响者农民工婚姻生活满意度和夫妻感情。我们借鉴已有的研究,以“多长过一次性生活”作为调查问题,结果显示:约一周一次的占36 7%,半年或更长为 27 47%。在“在很久没有性生活了,会选择干什么?”(多选题)的问题上,有回答的只有63人,全为男性,选择“找小姐”的占52%,选择“看黄色录像”的占82%,其他占36%。(4)夫妻相互关心度,“经常关心”为 64 24%%,“偶尔关心”为 31 35%,“基本不关心”为 4 41%。(5)婚姻生活中最担心的问题,最担心“配偶忠诚”的占 60 70%,“家庭经济”的占 30 85%,“子女教育”的占 7 45%,“其他”的占1%。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沟通与相互关心是常态,他们和一般的家庭一样重视对婚姻和家庭的维护。但夫妻分居、家庭成员离散还是对婚姻生活质量带来了负效应,如留守儿童问题、性压抑问题等。特别性压抑问题造成已婚夫妇之间的情感缺失、性爱缺位、家庭出现裂痕、婚外性行为频现。据统计中国现有2 5亿农民工,约有10多万中国农民工结成“临时夫妻”,其中包括许多将配偶留在家中独自外出打工的已婚农民工。④
2、思想观念变化对农民工婚姻生活的影响
农民进城后, 由于经济的改善和城市现代生活的熏陶,婚恋观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在择偶标准上注重精神因素,要求有共同语言。在调查中,在”择偶的第一标准”选项上,68%的未婚者选择“情趣相投,能说得来”,7%的未婚者选择“外在形象”,23%的未婚者选择“经济能力”,2%选择“地位”。女性的择偶标准也在发生变化,选择“情趣相投,能说得来”的占到女性未婚人数的61%,表明传统的依附观念在淡化。二是在择偶对象上更倾向选择相互了解的。在对未婚农民工的调查中, 大部分未婚农民工都表示愿意自己找对象,63%的人选择了“在同一城市的人” ,女性在这一选项上比例达到96%;而选择“在农村或老家的人”只占16%,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年轻一代农民工对婚姻质量的追求。但因为农民工职业流动性强、工作时间长、交往圈子小,一起工作的人和老乡成为择偶首选对象。在与未婚女性务工者的深度访谈中,她们一般希望找一个收入、学历等各方面条件都比自己强的男性为配偶,但又表示如果要为此委曲求全,还是愿意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一起白首起家创造美好生活。三是在择偶方式上向往自由恋爱。在“向往的择偶(或恋爱)方式”上,78 9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希望自由恋爱”,特别是25岁以下的年轻人。
尽管婚恋观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农民工的通婚圈没有太大的突破。对已婚农民工的“你与配偶认识的方式”的调查上,选择“媒人说合”占57%,“自由恋爱”占33%,“其他”占10%。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增加了婚姻危机的可能性,表现在:(1)很多青年农民工由于经济、时间、身份的限制,当无法在城市中找到理想中的爱情和婚姻时,只能将目光重新转回乡村, 以生育和经济为目的的闪婚就成为年轻农民工一种无奈的选择。这种婚姻使得双方缺乏沟通与了解,易出现道德情感危机。(2)已婚农民工由于一方常年在外务工,另一方留守在老家,生活环境的差异使夫妻间眼界产生差异,这种差异的体现在技术层面上的差异(夫妻双方在知识、信息和技术的了解、掌握上产生的差异)、社会生活层面上的差异(夫妻双方在言谈举止、服饰形象、行为交往方式上的差异)、心理及情感层面上的差异(主要是文化价值观念上的差异)。⑤这些差异使夫妻间关系出现微妙变化,或者小心翼翼,努力达成一种默契,以维持婚姻相对平衡;或者我行我素,渐行渐远。无论哪一种,都不是和谐的婚姻生活所需要的。
3、工作和生活压力的变化对农民工婚姻生活的影响
由于身份原因,农民工要忍受制度造成的就业歧视,一般从事又脏又累又险的城市人不愿意干的工作,而且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低。⑥加上二元体制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农民工工作保护的制度的不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丧失等原因,农民工生活和工作压力很大。在本次调查中,51%的调查者表示“有时加班”和“常加班”。健康的身体和较高的收入是保障婚姻生活质量的物质基础,但对农民工来说,两者又不能两全,迫于生活压力一般选择后者。为了生活,很多人不得不为加班加点而牺牲夫妻团聚的时间,甚至透支身体换取不高的工资收入。没有了好的身体和时间,婚姻满意度和夫妻感情自然会随之降低。
三、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影响因素的实证考察
1、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影响因素总体分析
影响农民工婚姻生活的因素很多,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变化。这些因素对农民工婚姻质量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找出主要影响因素对于寻找提高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对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以接受调查的679已婚农民工对于“婚姻生活满意度”的看法(二分变量,满意为1;不满意为0)作为因变量,以表示农民工个人特性的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表示农民工婚恋观的从确定恋爱关系到结婚的间隔(月)、择偶方式、婚外恋经历,表示工作和生活压力的月收入、每天劳动时间、加班频率、配偶是否同住、子女数共11个指标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实证结果显示(见表1):模型的似然比卡方统计量(Chi-square)为320 356,对应的P值为0 001,Hosmer-Lemeshow卡方统计量为27 859,对应的P值为0 001,说明模型整体是显著的;Cox-SnellR2统计量和NagelkerkeR2统计量分别等于0 529和0 749,意味着模型解释了被解释变量70%以上的变动,拟合优度较高。从表1的各影响因素Wald统计量及其对应的P值看,有以下特征:(1)总的来看,农民外出打工未对婚姻生活产生大的影响,接受调查的农民工对婚姻满意度的评价较高(有474人选择了“满意”,占69 8%)。(2)年龄、受教育程度、恋爱时间、月收入、加班频率、配偶是否同住、子女数是影响农民工婚姻生活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年龄越大(婚姻稳定度高)、受教育度越低(对婚姻感情的期望值低,要求简单)、恋爱时间越长(有感情基础)、月收入越高(有物质基础)、加班频率越低(有经营婚姻的时间)、配偶同住(沟通多,性生活正常)、有子女且个数合适(子女是维系家庭的重要纽带),农民工对婚姻生活满意度越高。(3)婚外恋经历在10%显著度下有效,说明其对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有一定影响,但不是主要影响因素。婚外恋对分居的农民工家庭的稳定性影响更小,对于“如果出现感情问题,是否会选择与配偶离婚?”这一问题,有婚外恋经历和无婚外恋经历的被调查农民工都有70%表示不会选择离婚。(4)性别、每天劳动时间(因为有法定标准时间制约)、择偶方式对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影响不大。表1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影响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变量变量分类与赋值样本人数(人)回归系数βWald值P值性别(X1)
年龄(X2)
受教育程度(X3)
恋爱到结婚时间(X4)
择偶方式(X5)
婚外恋经历(X6)
最近一年月收入(X7)
每天劳动时间(X8)
加班频率(X9)
配偶是否同住(X10)
子女数(X11)
常数项男(1)
女(2)
25岁以下(1)
25-45岁(2)
45岁以上(3)
初中以下(1)
初中(2)
高中(3)
高中以上(4)
从确定恋爱关系到结
婚的时间间隔(月)
自由恋爱(1)
媒人或父母介绍(2)
其他(3)
无(1)
有(2)
2500元以下(1)
2500—5000元(2)
5000元以上(3)
8小时以下(1)
8小时以上(2)
不加班(1)
有时加班(2)
常加班(3)
同住(1)
不在一起(2)
子女个数(无子女的为0)
474
205
69
475
135
87
300
196
96
—
224
387
68
615
64
344
318
17
544
135
335
254
90
303
376
—
-0 237
0 843**
-0 527***
0 591***
-0 150
-0 862*
1 039***
-0 289
-1 739***
-0 342***
-0 607**
-0 1900 456
5 556
8 029
113 001
0 305
3 440
9 937
2 683
0 252
7 284
5 653
0 0140 499
0 018
0 005
0 000
0 581
0 064
0 002
0 101
0 000
0 007
0 017
0 904 注:①* ** ***分别表示回归系数在10%、5%、1%水平下显著。②数据通过SPSS软件计算后整理得到。 2、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影响因素分性别分析
性别视角不同,对婚姻幸福的理解往往会不同。为考察性别差异下各因素对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影响程度,将679人的调查数据按性别分为两组,仍按前述方法分别进行Logistic回归。回归结果显示(部分数据见表2):(1)男性和女性组的Chi-square分别为25 104、68 257,对应P值为0 001和0 000,Hosmer-Lemeshow卡方统计量分别是219 001、44 498,对应P值为0 001,说明两组模型整体都是显著的;两组的Cox-SnellR2统计量和NagelkerkeR2统计量分别是0 519和0 745、0 656和0 907,表明两组模型拟合优度高。(2)男性农民工对婚姻满意度(71 5%%)略高于女性(65 8%)。(3)从两组数据的各影响因素Wald统计量及其对应的P值看,可以发现由于性别的差异带来生理、心理上的区别,使男女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扮演的角色不同,导致影响男性和女性婚姻生活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出现差别,如收入因素对男性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影响高于女性,而子女对于女性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的影响要高于男性。
不同性别下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影响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比较
男性(表示“满意”的339人,占71 5%)女性(表示“满意”的有135人,占65 8%)回归系数β影响分析回归系数β影响分析年龄0 317影响不显著。2 091**年龄越大,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越高。受教育程度-0 537**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婚姻的精神层面的追求越高,使得对婚姻的满意度降低。-0 058影响不显著,与受调查的女性教育程度大多是初中及初中以下有关。恋爱时间0 527***时间越长,感情基础越牢固,婚姻的满意度越高。0 873***时间越长,感情基础越牢固,婚姻的满意度越高。择偶方式0 047影响不显著-0 595影响不显著婚外恋经历-0 898*有影响,但不是主要因素。-21 111影响不显著,样本数太小,只有11人选择有此经历。月收入1 358***按中国传统,男性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其收入越高,婚姻越有保障。0 503在中国传统里,女性的收入只是家庭经济的补充,其收入的高低对婚姻幸福影响不大。日劳动时间-0 209影响不显著,大多数被调查者选择标准劳动时间。-0 566影响不显著,劳动时间受标准劳动时间约束。加班频率-2 534***劳动强度对婚姻生活质量影响显著。-0 744*加班频率越大,农民工享受天伦之乐的时间越少。配偶是否同住-0 304***配偶同住关系到夫妻之间的交流沟通、性生活的和谐等,对对婚姻生活质量影响显著。-3 215***影响显著,长期的分居对婚姻生活会产生负效应。子女数-0 214影响不显著,与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家庭责任分工有关。-2 470***固然无子女会影响女性对婚姻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但子女太多会加重女性的负担,降低她们婚姻生活满意度。她们希望“像城里一样,孩子少,轻松,多了养不起。” 常数项1 252——21 413——注:①* ** ***分别表示回归系数在10%、5%、1%水平下显著。②数据通过SPSS软件计算后整理得到。
四、提高农民工婚姻质量的外部支持措施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婚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幸福婚姻主要靠处于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共同创造。但与一般的家庭相比,农民工的婚姻问题有其特殊性,从上述影响农民工婚姻质量的因素分析可以看出除年龄、受教育程度、子女数等个性特征外,农民工的婚姻问题与其农民工身份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提高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除了靠当事人的努力外,政府引导、社会关心、企业关怀等外部环境的支持也很重要。
1、稳步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
收入对农民工婚姻生活有着重要影响,而劳动技能的提升是增加其就业机会和提高其养家糊口能力的直接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对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进行免费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已就业农民工进行职业深度培训,提升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和职业技能;同时完善各种就业政策,逐步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质量。
2、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不仅为农民工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为农民工的婚姻和谐提供了物质保证。政府要确保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劳动监察,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的规定,使农民工能有时间享受“天伦之乐”;关心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养老问题、医疗问题,实现城乡社会保障资源的合理流转和有机整合;把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中,让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优惠政策能惠及农民工。
3、关心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以农民工居住地的社区为主,工作地的企业为辅,开展有益的工余活动,加强农民工精神文明教育,增强其文明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以健康向上的心态应对婚姻生活中的困难,处理好家庭婚姻关系,减少同居、婚外恋等不正常的婚姻现象。
4、构建充满人性关怀的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环境
已婚农民工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已经成为影响他们婚姻生活的大问题。因此企业等用工单位要从人性关怀出发,尊重农民工正常的生理、心理需求,尽力为农民工创造与家人沟通、团聚的机会和条件。如为农民工提供夫妻房、建农民工公寓等,保障已婚农民工的基本家庭生活权利。
注释:
①McHugh K E ,E H Skop and I M Miyares The magnetism of Miami:Segmented Paths in Cuban Migration Geographical Review,1997,87(4)pp·504-519
②风笑天:《农村外出打工青年的婚姻与家庭:一个值得重视的研究领域》,《人口研究》2006年第1期。
③汪国华:《城市农民工婚姻家庭的再造》,《南通大学学报》2006年第9期。
④《中国农民工结成10多万“临时夫妻”》,《印度时报》,2013年05月16日。
⑤疏仁华:《解析当代农民工的中国式离婚》《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⑥刘翠霄:《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
作者简介:薛菁(1970—),女,中共福州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副主任,教授,博士。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