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担任福州市历史学会等8家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公告
http://www.fzskl.com 2017-12-20 08:32:24 来源:福州市社科联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之规定,决定取消与福州市历史学会、价格协会、粮食经济研究会、心理学会、教育学研究会、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物资经济学会、房地产经济研究会等8家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关系,不再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
特此公告。
福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