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
http://www.fzskl.com 2016-06-12 15:08:50
(一)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程序
1、社会团体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2、业务主管单位经审查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盖章。
3、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备。
(三)申报材料
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设立或变更申请书(原件1份);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决议(原件1份);
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或《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3份);
(四)表格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