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质 提高监督水平

http://www.fzskl.com  2009-12-17 15:54:59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  要]  文章分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特点、规律把握不准,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二纪委对同级党委负责同志的监督缺少办法;三缺少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制度。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纪检监察队伍组成人员较复杂,缺乏系统培训,理论水平、工作能力等有待进一步加强。文章提出了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质提高监督水平的思路:一加强马列主义学习教育,法律、党纪条规培训,加强人格修养,保持内心和谐;二健全纪检内部制度;三完善惩处机制;四培养健康生活情趣。 

  [关键词]  纪检监察  预防腐败  创新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职机关。每位工作人员都承担监督责任。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监督效果。多年来我们党十分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着力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取得了一定成效,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但是应该看到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才能担负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的重任。 

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受人尊敬的队伍。但是,应该看到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同样对这支队伍产生巨大的腐蚀作用,致使纪检监察队伍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产生、变化的特点、规律把握不准,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

社会主义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法规不完善、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不健全,在某些领域产生体制失范和漏洞,为腐败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许多纪检监察人员对处于体制转轨时期腐败的新特点、形态和不同表现形式,缺乏深刻的认识,缺乏预见性,在大量新的经济现象面前心中迷茫,无所适从,看不准是腐败行为还是正常的经济行为,在具体工作中无法给予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引导和监督。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罗列了八种日常经济交往中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的腐败行为。对此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把握不准,认为这只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还参与其中,获取不正当利益。表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市场经济诱发干部的趋利思想和出怪招获取好处的心理有认同感,对新的经济行为、商品交易形式、人的交往方式认识还比较模糊,在隐蔽的利益诱惑面前缺乏警觉,缺少辨别力。

(二)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对一把手如何监督缺少办法   

纪委书记一般兼任党委副书记或常委。个别一把手搞腐败一般都是利用书记办公会或常委会或授意或打招呼达到提拔送礼的干部、上马获得好处的工程等目的。纪委书记是“两会”参与者,但发现问题检举、揭发或抵制一把手违纪违法行为的并不多,很多时候都是举手通过,致使一把手腐败行为都是在集体讨论,按民主集中制程序通过的名义下得手的,并屡禁不止。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纪委和湖南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对42个出逃贪官样本进行综合分析,结果如下:42人中有一半左右级别相当于厅级或者副厅级,国企出逃的35人中有20人是“一把手” ①。这里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把手”贪污受贿巨款并出逃,同级纪委书记事前如果一无所知,说明这个纪委书记是不称职的,如果有所知而不举报制止同样是不称职的。纪委书记参加常委全部会议,参与各项决策,却没有发挥监督作用,说明现有纪检书记兼任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的职务所发挥的监督效果不够理想。这是纪委书记本身的问题,还是监督体制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三)缺少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综合性制度   

监督是个互动过程,监督他人同时要接受他人监督。但是现有一些纪检监察部门成为监督真空,出现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制度无人监督现象。有的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制定适合自己利益的制度或规定,把违反党和政府规定的事合法化,如个别纪检监察部门自己制定补贴制度、发节日费制度,规定副处级以上领导有专车坐专车、无专车报销“打的”费制度,机关人员轮流出国旅游等五花八门的制度规定。这些制度、规定有的形成文件,有的仅在会议纪要里体现。按规定每年财务开支应由审计机关监督,但在许多地方却是空白,湖北监利县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一针见血地指出“按程序县市审计部门应该对纪委财务进行一年一度的审计,但不知何原因这么多年来就一直没有审计过。” ②使纪检监察部门财务成为无人监督的随意帐。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监督更为薄弱。按规定,年终各单位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时纪委要派员参加,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实时进行监督。那么谁来监督纪委监察干部?党委对纪检监察干部宠爱有加,很少进行监督,组织、审计等部门对纪检监察干部既敬又畏不敢监督,形成纪检监察干部只靠自律的现象,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由此产生高人一等思想,引发了个别以查处案件为名,到企业强行借用车辆、报销费用、收取好处,甚至受贿等不正之风。

二、纪检监察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

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有的是体制原因,有的是个人因素。要把它放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中来分析,才能比较客观的找出问题的根源。

(一)纪检监察干部选拔缺乏统一标准   

纵观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各机关选调的;二是与公务员同时考试进来的;三是接收转业军人。考试相对比较公平,接收的转业军人政治素质普遍较高,选调的难免夹杂着人为因素,有的甚至是通过行贿主要领导跨行业、跨部门调进来的。人员构成的多样性,造成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比较复杂、政治素质参差不齐。由于纪检监察机关任务重、缺少必要的系统培训,一些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特点、要求不甚明确,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甚熟悉,对自己承担的责任不甚了解,因而不能敏锐地察觉新时期腐败的新形式、新特点。一些人甚至把纪检监察这一神圣的岗位作为逃避自己原来贪渎行为的保护伞,作为换取利益的商品,为自己换取好处,给纪检监察机关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缺乏有效的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别人的,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当前还缺少这一方面的完善制度。长期以来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强调自律,但是事实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定产生腐败。纪检监察机关也不例外。那么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按常规同级党委第一把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监督者,但是由于第一把手太忙,无暇监督。人大可以监督。“一府两院”能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吗?据了解,纪委几乎没有向人大汇报过工作。审计部门要对纪检监察机关财务开支进行监督,但没有纪检监察领导发话一般不敢监督。纪检领导如果没有主动发出邀请,审计人员不敢冒然对纪检机关财务进行审计。许多纪检监察机关有意把办案神秘化,由此形成监督真空,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不断发生,乱发加班费、补贴费、办案费等,产生了不好影响。

(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党纪条规政策水平尚不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马列理论、党的建设理论以及相关的社会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理论知识比较生疏,对纪检业务研究不深。纪检监察是一门综合性的行为科学,对此许多纪检监察干部认识不足、知之甚少,又不善于学习,把纪检监察工作简单地定位为查处案件。因而造成许多纪检监察干部对当前腐败新形式新苗头把握不准、看不透,出台的一些政策规定总是落后于形势。 

三、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思路

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因此,他们应是遵守党纪的模范、公正执法的楷模,是党员的形象代表。一个称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多方面优良品质:法纪法规观念强、政治嗅觉灵敏、立场坚定、清正廉明,讲原则、顾大局又耐心、细致、平易近人。当然这些素质不是天生的,而是经过长期磨练培养出来的,这就要:

(一)加强学习培训

首先,加强马列主义理论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在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实践中形成发展的,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学习掌握其精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要学习先辈的高尚品质,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使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权力,把为党的事业努力工作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再次,要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抗震救灾精神激励自己。以抗震救灾英难为榜样,全身心投入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开阔心胸、放宽眼界,升华自己的思想境界,以保持内心和谐。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物质利益的诱惑能引发人的非理性欲望,从而产生心理失衡,形成违反法纪的行为。内心不和谐是产生腐败的诱因。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教育引导干部保持内心和谐。和谐是一种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思想品格。内心和谐能产生抵制各种诱惑、保持心理平衡的意识,能产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能产生摒弃庸俗、舍弃低级趣味、克服贪婪欲望的想法,从心灵深处激发出做好纪检工作的热情。最后,要认真学习党规党法。纪检监察干部是党规党法执法者、监督者,熟悉掌握运用党规党法是基本功。党员也是社会人,党规党法与其它法律也是相关联的,所以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成为精通党规党法又熟悉法律的专门人才。同时要严把入口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招收人员除按公务员一般标准外,要加试党规党法和相关法律。正式加入到纪检监察队伍后要组织系统学习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二)规范制度,严格管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监督者先受监督。应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员的管理教育、检查的制度。通过完善而严密的制度制约以及自身的自我约束,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1、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程序或行动准则。这就表明它是维持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一个规则。所以要求制度规定要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既使是单位内部制度,也要符合公共利益,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单位内部制度(规定)应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废除。对单位内部制度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但首先要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制度。纪检监察部门是受人尊敬的单位,掌握监察大权,本身更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凡规定其它单位不能做的事,纪检监察单位要率先带头执行,并主动接受党委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年终或岁首都要自动通知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并形成制度。党委第一把手也要大胆进行监督,形成既监督他人,又接受他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2、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管理,拟率先在纪检监察人员中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则已对人们思想产生深远影响,物质利益对人的诱惑比任何时候都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仅靠自律还不够,还要用严密的制度约束。最有效的制度是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家庭财产能客观反映收入情况,正常情况下靠工薪收入的家庭财产是透明的。但是近年来一些人靠不正当手段获取大量灰色收入,出现工资不高、财产丰厚的现象。纪检监察干部中也不乏其人,曾有不少人反映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收入与他们的消费支出、与他们拥有的财产严重不符现象。从已揭发的贪腐案件中可看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人们对纪检部门的尊重,滥用手中的监督权审查权谋取私利,获得非法收入。为维护纪检监察部门的形象,有必要在纪检监察干部中率先进行家庭财产申报,让民众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这应成为纪检监察干部一项必备要求。如果不愿披露家庭财产信息说明他不愿意接受公众的监督,那么这样的人又怎么能监督别人呢?那么干脆就不要当纪检监察干部。

(三)完善惩处机制

严厉惩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腐败分子。惩治的目的是警示,是威慑,也是一种教育。所以惩处要适当、适时、适宜,把握标准,严肃对待。让贪官在经济上倾家荡产,政治上身败名裂。

1、从严从重惩处渎职又严重腐败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贪渎人员。纪检监察内部的贪官影响更恶劣,要严加惩处,要消除对这些人的同情心理。认为同在执法机关,偶尔失足,处理下不了手,结果造成了文字处理,实际谅解的现象,产生了不好影响。同时要发挥惩处之后的警示作用。各地区每个季度都应选择一两个当地腐败分子的典型案例,让腐败分子现身说法,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直观教育,能收到很好效果。

2、健全引咎辞职机制。引咎辞职是一种带有人情味的温和惩处,运用得当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国人官本位意识浓厚,在长期以来形成的能上难下的用人机制下,对引咎辞职产生恐惧感,因而除非开除公职,引咎辞职的极少。应借鉴其他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凡渎职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的,贪污腐化有失形象的,下属出现重大问题的等等都应责成主要责任者引咎辞职。我国今年在这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山西溃坝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已引咎辞职,表明这一机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作用已日益显现。

应把引咎辞职制度引入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一二把手、党委成员出现重大贪污腐败案件,表明纪委书记没有尽到监督责任严格说就是失职,也应引咎辞职。要健全引咎辞职机制,要把引咎辞职与公务员退出机制结合起来。要改变现有一些地方今天责令某人引咎辞职,明天异地升职,把引咎辞职当成蒙骗群众、间接保护犯有重大过错干部的挡箭牌的做法。

(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树立形象一靠良好行为影响人,二靠舆论宣传。

1、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记者能听到纪检监察部门听不到的话、掌握不到的材料,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好助手,也是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工具。要用制度来保证记者的采访权、见报权。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都可以见报,特别对个别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贪渎、包养情妇等丑行就应大胆曝光。是否可尝试外国的一些作法,大胆曝光公众人物的各类丑闻。他们认为州长、总统都是靠纳税人的税金养活的,是靠选民选出来的,出了丑闻就是给选民抹黑,因而毫不留情。中国传统的观念是为尊者讳,因而对公众人物、名人、官员,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官员的丑闻不敢曝光。现在有一种奇怪现象,甲地腐败案件乙地曝光,乙地案件丙地曝光,本地案件不敢曝光,削弱了监督效果。应改变这种现象,大胆地曝光腐败案件,进行分析解剖总结并吸取教训,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委反腐败的决心和行动,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地置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下,从而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培养健康生活情趣。2007年1月9日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倡导官员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其中关于个人生活作风问题是这样表述的“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它应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准则。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一要靠自觉,二要营造环境,三要制度约束。可以尝试纪检监察干部住宅区中建立社区干部联系点、邻居联系点,了解党员八小时之外的活动,让干部自觉抵制赌博、不入高档娱乐场所、抑制自己的非正当欲望,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业余时间花在看书学习、陪伴家人、教育孩子上。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对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搞好反腐败工作有积极效果。 

 

  注释:  

①《加拿大是中国逃犯的天堂吗?》,载《人物周刊》2007年3月11日第39~40页。本文系记者黄绵,发自温哥华。 

②摘《湖北监利县委书记怒斥县纪委》,载《东南快报》2007年6月13日B29版。

 

  参考文献:  

①《邓小平文选》1-3卷; 

②《江泽民文选》1-3卷; 

③《中国共产党》,2006年第1-12期,2007年第1-12期,2008年第1-5期; 

④《求是》,2006年第1-24期,2007年第1-24期,2008年1-14期; 

⑤《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2007年10月1版; 

⑥《党风廉政建设》,中共中央纪委委员会主编,2008年5-9期。 

        

   作者简介:    张忠松(1951~  ),男,福州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邮编:3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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