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村华侨华人对家乡的贡献及该村侨资利用——福清市侨村岭村变迁调查之二(下)*

http://www.fzskl.com  2010-06-23 15:09:34  来源:福州社科网  

作者简介:郁贝红(1948~),女,福州大学当代闽台文化研究所教授。邮编:350002
*《岭村华侨华人对家乡的贡献及该村侨资利用——福清市侨村岭村变迁调查之二》(上)本刊2009年第4期已发表。

 


      三、华侨华人对岭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的贡献
      直至改革开放前为止,国家强调的是阶级斗争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要求生产第一,生活第二。在这种精神指导下,岭村大队基本上没有进行村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的意识,同时由于公共积累贫乏,也不可能进行这些建设。但是,历史以来,岭村宗族自治和宗族联合开展村庄公共活动的传统遗风使一些宗族领头人和乡老依然关心着村庄的公共生活和公益事业,他们自发地出来,利用他们与海外岭村乡亲儿时的亲密关系,向村庄管理机构献计献策,引进侨资,为岭村的公益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改革开放后,在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必须同时发展的政府政策引导下,岭村村委会也开始积极引进侨资建设村庄。在海内外岭村人的共同努力下,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村民生活质量大大提高。1987年岭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福州市,甚至福建省各地来岭村参观的团体络绎不绝,1987年2月21日,福建省省委书记陈光毅、福州市市委书记袁启彤也到岭村视察。岭村曾风光一时,闻名遐迩。
      (一)村民与华侨华人促成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时期
      1 陈子兴捐建戴帽初中班及福清岭村侨兴初级中学
      1955年,江兜华侨中学创办之前,新厝镇没有一所中学。岭村的儿童小学毕业后要上中学的话,就必须到距离岭村11公里远的莆田县江口的锦江中学念书,或者到更远的福清县的中学念书,因此必须住宿,十分不便。
      1965年,新厝公社在武当别院的后殿遗址上办了一所农业中学。不久以后,该农中撤销,改成新厝中学(现在的江兜华侨中学)岭村分校,即一所普通全日制初级中学,使岭村儿童有了在村里就可以上中学的方便。但是,文革结束后,该分校撤销。教育局打算把岭村小学扩大为戴帽小学,但苦于资金不足没有动工。1976年,陈子兴派几位经理回到岭村给村民发红包时听说了这一情况,陈子兴决定为家乡捐建戴帽小学。他委托叔叔陈孙政及堂弟陈子祥、堂妹陈丽萍及陈振元负责此事。1977年动工在岭村小学内兴建了一栋石砌三层、建筑面积为1458平方米,合计有教室与办公室24间,可容纳五六个生产大队的大约九个班学生的初中班校舍,1979年6月竣工。这样,岭村小学便成为戴帽小学。得益于陈子兴先生的爱乡之举,不仅使岭村的孩子们受益,周边村庄的孩子们也纷纷来这里上学。
      1982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形势的需要,福清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将附设在岭村小学中的初中班独立出来,创办岭村初级中学。于是,陈子兴先生决定独资创建这所中学。他在村南的虎头山前购买了24 5亩土地,兴建了建筑面积为1721平方米、12间教室的初中教学楼。1984年9月,原附设在岭村小学的初中班迁入了新校址,1985年该校正式更名为“福清岭村侨兴中学”。1992年,陈子兴先生又投资建起建筑面积为659平方米的大礼堂,翌年,盖起了食堂和师生宿舍楼各一栋。由于岭村侨兴中学接纳的学生不仅来自新厝镇各个村庄,甚至还要接纳来自别镇的学生,因此,2003年已在病榻上的陈先生又为该校追加新建了一栋学生宿舍楼,并扩建了运动场和围墙。除了上述大项目外,陈先生还赠送给每位教工和学生一套校服,1986年赠送给学校一部旅行车。另外,先后为学校添置了彩色电视、电脑设备、一个多媒体教室以及赠送了奖励优秀学生用的奖品,如自行车等,使该校硬件设备达到了农村初中二级标准。据该校财务科统计,为了这所学校,陈子兴先生先后独资花费了400余万元巨资。不过,岭村侨兴中学全体教职员工也不负陈先生的厚望,在建校20余年中,克服了新办学校不少设施、设备需陆续完善的不利因素,严格管理,自强不息,发展得很不错。从办学开始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考成绩一直很好,因此,当时小学毕业能考上岭村侨兴中学算是值得骄傲的事。
      2006年时,岭村侨兴中学已是一所占地面积174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教师28人,职工7人,其中校处级干部9人的,迄今为高一级学校和社会培养出4356名初中毕业学生,为新厝镇完成学生九年义务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初级中学。
不过,由于计划生育实施的成功,不仅使小学,而且也使初级中学出现了生源短缺,学校过剩的状况。2007年9月岭村侨兴中学全部并入江兜华侨中学,完成了她的历史使命。
      2 全镇第一个亮起电灯的村庄
      1969年东方红水库建成,莆田、福清的一些村庄按上了电灯,村民们十分羡慕。旅印尼岭村同人知道了这一情况后,于1973年初由雅加达汇回了约2万多元人民币,加上以往捐款使用剩余后寄存在陈振元、陈开美和陈开荣(后2者为陈金煌的堂侄)3人处的近3千元,为全村家家户户都安装了一盏25瓦的电灯,并在一些大房子前安装了公共用灯。旅印尼岭村同人为家乡成为全镇第一个亮起电灯的村庄而感到欣慰和自豪。陈金煌在《记录册》中感慨道:“自有史以来陷入黑暗世界”的岭村,“自安装电光(灯)后,遂使我乡全体男女老幼大感万分的欣慰,从此的生活进一步提高”,“我乡就进入新的纪元,由黑暗的时代而进入光明灿烂新的世界的环境中矣!”。安装电灯需款不多,只在雅加达一处筹募。据陈金煌在《记录册》中介绍,从50年代到70年代末,在20多年的时间里,旅印尼岭村乡亲中的不少人的事业已今非昔比,有了很大的发展,陈德发父子、陈玉麟等先生也已从外地迁到了印尼首都雅加达,陈亚、陈福顺等先生作商发财,旅印尼岭村同人的资本均集中在雅加达。因此,不但不必出去劝捐,而且,也不必再挨家挨户走访,只目标大户人家如陈德发父子及陈金煌、陈亚、陈福顺等几位先生筹募即可。
      虽然岭村曾经是全镇第一个亮起电灯的村,但是,后来却发生了重新陷入黑暗、令人啼笑皆非的一段故事。事情是这样的。原先在安装电灯时,因为没有经验,没有同时为各户安装独立电表,而是核定每盏电灯为25瓦。然而,不少村民因此擅自将灯泡换成40、60瓦,甚至100瓦。另外,据说当时一些家庭甚至为了培育蘑菇需要保温,而偷偷使用电炉。一旦使用大瓦数电器,电灯变暗,大队干部立即出动检查。但是,违规行为仍然无法得到有效阻止,以至于用电量严重超过核定电量。按每盏25瓦收缴的电费与实际应缴电费相差甚远,而违规者又拒不补款。最终,电力部门只得将电源切断,岭村重又陷入黑暗之中。1978年10月,陈金煌先生从海外返国顺便回岭村看看,发现“我乡老早已安装电光,为何仍旧黑暗一团”后大为惊奇,询问之后才知道了上述缘由。于是,当场决定由他捐款给每家每户安装一个电表。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就解决。翌年,陈金煌先生再次返乡时知道,仍有大部分家庭没有装上电表。原来,陈先生所捐款额购买完电表之后没有剩余,经办人没有钱赚,所以迟迟不肯购置。于是,陈先生答应每装一台电表奖励经办人5元钱,此事才得以迅速解决。陈先生在《记录册》中开玩笑地写道:“此乃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由此见之,我乡尚有部分思想不开明的乡胞存在也”。在总结产生上述问题时,陈先生写到:“与其说是技术的缺点,不如说是我乡的乡胞是生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的毛泽东时代的新人,却仍带些不开明和狭窄的思想何”。
      3 文化古迹武当别院的重建
      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国内意识形态控制开始松弛,传统民间文化活动开始复萌;另一方面,政府的侨务政策也开始恢复正常,侨乡与海外侨胞的联系频繁了起来。岭村人看到莆田一带村庄纷纷开始修复或重建寺庙宫观,也萌发了希望旅印尼岭村同人能重建家乡的武当别院这一古迹的念头。但是,武当别院除歌台看上去尚好外,前殿与中殿已破烂不堪,而且队办塑料厂占用着中殿,大队部也设在后殿的旧农中的校舍里,因此,不敢奢望重建武当别院。1979年12月30日,陈振元、陈开荣和陈开美3先生去信陈金煌,提议陈金煌先生在武当别院附近的鲤鱼井后兴建一个小型的雪峰寺。没想到这个建议在海外“一呼百应,大声赞同”,并且不久便决定改为重建武当别院。
      历史以来,武当别院一年中给岭村甚至周边村庄带来两次热闹的佳节,一是农历5月初一到初五为庆祝五皇大帝寿诞,要连续上演5天莆仙戏;一是每年农历2月,雪峰寺要举行总元宵,抬出五帝巡游岭村三个自然村一周,即举行巡游保境活动,这期间也要演两天莆仙戏。这在文化生活贫乏的农村,尤其是上个世纪前半叶的中国乡村,可以称得上是中国的“狂欢节”。陈金煌先生还记得:“旅外同人们在20世纪20年代尚未南渡而仍在家乡时,寺院内尚有一位和尚,每日都有乡中甚至四邻乡的善男信女到寺拈香求平安,为数众多。特别是初一、十五二日香火炽盛……”农历2月的“保境”的具体日期,是由林姓杭霞社的轿官将该社的九天元帅的龙轿扛起,用事先插在龙轿上的笔在置有香炉的桌上写下的。佳节日期一定,儿童们欢天喜地,恨不得节日早日来临。“因演戏而请到别乡的亲朋戚友们来看戏,须备好些佳肴好菜接待来宾们。由于接待的来宾当然带些客气,不敢将佳肴吃光而留下,所以,无知的小儿童也趁机共享余烹……。
      1979年秋,陈金煌先生由南洋返回家乡时,大队书记陈文华及干部们邀请他吃晚饭,地点正好就在残破不堪的武当别院内。陈金煌“眼看昔时香火炽盛,而今菩萨安在哉……触目伤心,而内心暗思,可能这残破不堪的武当别院是没有重建的希望而成为历史的陈迹矣!”谁知南返后不久,便收到了上述3位家乡亲友的来信,“读后心里大感欣慰”。不过,他认为不应由个人承建,而由旅外同人集体承建更有意义。于是立即邀请旅外同人商量。“大家一听要兴建小型雪峰寺之建议,一呼百应,大声赞同……即向旅外同人进行劝募,成绩斐然。”旅印尼岭村同人于1980年4月12日回信陈振元、陈孙政、陈开荣、陈茂基、陈开美和林文标之子林秋生等6位乡亲,信中讲了3件事。首先,表明赞同陈振元等人的建议,兴建小型雪峰寺;其次,要求上述6人组成岭村大队代表保管旅印尼岭村人全体外汇保管会,简称侨管会;再次,请侨管会了解另外盖房让岭村大队部与队办塑料厂迁出武当别院,然后整修武当别院恢复其原貌需要多少费用。侨管会于1980年5月5日回信告知旅外同人:一,岭村大队答应将大队部与塑料厂迁出武当院;二、包括拆除院内的大队部等在内,新建恢复武当院与雪峰寺共需人民币10 5万元。旅印尼岭村同人收到此信,立即决定放弃原拟兴建小型雪峰寺的决定,改为重建武当别院。
      为此,旅印尼岭村同人又于1980年7月19日—22日乘飞机进行了自1953年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的劝募活动。陈金煌、陈德发、陈丰美和林金福一行4人乘飞机赴泗水,途中又加入了陈伯珠一行5人赴梭罗劝募,在梭罗由陈明亮的长孙驾车到马吉冷埠和三宝龙劝募后,乘机返回雅加达。当年9月中旬,同人汇回第一笔捐款,岭村开始了重建武当别院的工作。从1979年12月30日陈振元等3先生发出的建议信,到1981年7月11日止,为重建武当别院,旅外同人与侨管会之间的往返信函有23封之多。武当别院于1981年下半年竣工,1982年主要是购置内部的香案、桌椅、法器等。竣工典礼在1982年农历10月举行。为出席该仪式,有近20位旅外同人回国,顿时岭村沸腾了起来,创下了华侨华人于同一时间回国人数之最,而且,其中多数是出国后第一次回国者。
      此次作为重建武当别院、兴建大队办公楼(名为“侨建楼”)及大队塑料厂的旅印尼岭村同人的捐款人共计51位。作为发起人,以捐款数额由多至少的顺序排列为:陈子兴、陈金煌、陈德发、陈子煌、陈德森、陈伯珠、陈明光、陈瑞春等共30位。
      改革开放后,中国东南沿海侨村在与海外华侨华人恢复联系后,在侨资的援助下,逐渐恢复重建了1949年以后被破坏、损毁的村庄的宫观庙宇,并恢复了被禁止近30年的各种地方性民俗活动等。对于这一现象,不少人认为,是改革开放的政策给意识形态“松绑”后,“封建迷信”的死灰复燃。也有人认为是海外侨胞回乡祭祖,促使乡村迷信活动复活。刘朝辉也认为:“多数是通过海外的华侨‘带回来’的”。但是,笔者认为,20世纪80年代的传统民间“文化复振运动”的原因并非如直观,与其说是封建迷信或为了祭祖促使人们要恢复村庄旧貌,不如说是这些宫观庙宇是历史以来唯一可以带给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平台载体,使体验过它的老年和华侨华人难以忘怀使然。那种抬出神像游村的祭祀活动,既是传统农业社会人们为了祈求神灵保佑的一种愚昧行为,但也成为传统农业社会一种朴素的地方性民间娱乐文化。用默顿的功能分析概念来解释的话,祈求神明保佑是抬出神像游村的“显功能”(虽然这只是人们主观认为会产生的效果),而它的“潜功能”却是给精神文化生活平淡如水的乡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一年中能有几次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锣鼓声中欢歌起舞,忘记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烦恼,使一年的生活紧驰有序、激越平淡交替是人类的一种精神需求。在老人们热衷于传统民俗活动的情感中,笔者体味到这些老人并非有意宣扬迷信,而是出于一种企图从中寻回和再现自己青少年时代曾经感受过的、那种村社中的难得的热烈欢快的气氛。在岭村村民与旅外同人共同重建武当别院的20余封来往信件中,这一情结一览无遗。陈金煌先生对孩提时代武当别院的演戏和巡游保境活动如何让儿童们望眼欲穿的回顾就是一个例证。在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都极其贫乏的上个世纪前半叶,武当别院的节庆带给村民的兴奋,无疑是极其深刻的。据老人们说,那时演戏,十里八乡的村民都赶来看,武当别院被挤得水泄不通,每场总有六七百人之多。在调查一中已经讲过,上个世纪前半叶,岭村的走番几乎都在八九岁,大的也只有十七八岁就离开了家乡,这些人根本自身没有搞过烧香拜佛之类的活动(解放前到宫庙烧香者多为男性老人)。但是,武当别院一年二度的节庆,却无疑成为他们对家乡印象最深、也是最美好的眷念。在20余封来住信件中,没有一处提到武当别院神明有多么灵验,相反,在侨管会列出武当别院原供奉的各神像、器具等细目寄给旅外同人,请同人看看有否疏漏时,同人的回信是:“但却对同人来说一句老实话,无以补充的资料。原因同人自幼离开家乡,对家乡的风貌有些陌生,更何况寺院内部各种神像更感隔膜”,因此,岭村的华侨华人是“带不回”迷信的东西的。但来信却一再强调修旧如旧,如“这装修并不是镶龙嵌凤的装修,不过这只恢复旧的风貌而已”,“一切需料须用上乘的木材,工艺方面也不例外,也须按照过去一样的仿造。即雕龙镶凤的地方也应一样雕龙镶凤,……使人看之一如过去的后殿一模一样的感觉才对。”,“但须按照原状复建,即包括上下厅、拜庭、东边的大门等等。总说一句话,一如未遭破坏前一样的形式”,“原有各殿各门及戏台的联对是不能模仿的,需符合于原来的联句,未知大家记得住吗?但愿记得住最好,否则乃美中不足的遗憾也!”“一旦建成写联句时,须写正楷,绝对不可简体字,原因恢复旧观所致。”可见他们内心有一种强烈的“怀旧”情结,也就是他们记忆中的少年时代带给他们快乐的武当别院。武当别院造就了岭村人“喜闻乐见”的地方性民间文化。因此,虽然岭村人以它是古迹为合法理由重建武当别院,但实际上更大的动力在于它能传承岭村地方的民俗文化,只不过当事人并不自觉而已。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大环境是把恢复重建宫观庙宇当作封建迷信的死灰复然,所以,虽然当局对华侨华人给予了更大的宽容度,但是,华侨华人本身并没有因此而骄奢傲人,放胆大干。相反,由于他们不知道国内的情势,比岭村村民更加小心谨慎。例如,在讨论是重建武当别院,还是兴建一个小型雪峰寺的时候,即1980年4月12日的信中,最后追回了一句:“警告:希大家小心谨慎地进行工作,不可外扬”;当谈到建个形如武当别院的小型武当别院时,旅外同人认为:“要塑的神像最好像旧雪峰寺所奉的神像一样更好”,但是,其中的大爷二爷很高大,而且通常由人钻在里面可以走动外出的,旅外同人担心局势不允许搞这么大的神像,因此信中说:“当然大爷二爷则成问题,抑或在壁上画图像?”;该信还考虑一旦武当别院修竣后,“政策许可的话,供人拈香,否则当为古迹也可”;在1980年8月1日旅外同人给侨管会的回信中,因侨管会已提到塑神像的事了,因此回复说:“关于一旦雪峰寺重建竣工后的一切,如重塑神像事,当然这是属主要的一环,但须视那时的情势的发展情况为先决性的。如情势许可的话,当然急需雕塑各神像……相反的,若情势不许可的话,则视为古迹视之,谁曰不宜哉!”;在收到侨管会对雕塑所有神像的费用清单后,旅外同人在1981年6月10日的回信中写道:“请即将体积细小的神像先行逐步雕塑无妨,但关于大爷二爷等等须最后进行装塑更妙。原因虽然我国政府对宗教信仰有些自由的放宽,但也却不可不防,因太放胆而会招来无谓的麻烦后果。”在1982年8月24日回复侨管会询问何时给武当别院神明举行开光、点眼及设醮仪式的信中,同人写道:“若按照上述所述,四邻村已比我乡而先举行开光、点眼,有关部门既不支持,也不干预,似此的置于不闻不问就等于默许无疑,因此,我乡也可步其后尘而举行无妨。”总之,岭村村民看到莆田一带村庄宫观庙宇复兴的情况,已开始大胆地往前计划,而海外同人不知国内情势,反倒处于谨慎被动状态。因此,笔者认为,至少岭村的传统民间文化复振,不是通过海外华侨“带回来”的,是岭村村民将国内的信息告诉海外,在获得海外资金支持后,变成是海外华侨华人的行为,而当局对海外行为是宽容的,就使得恢复重建宫观庙宇更加顺当。
      1994年10月,旅印尼岭村华侨陈德森捐款14万元为武当别院购置銮舆、銮伞、大纛、香亭、绣旗、绣伞,五方、十斗等神具。1995年农历2月,武当别院又开始了五皇大帝巡游保境的总元宵民俗活动,相隔数十年,该活动出人意外地吸引了周边众多村庄的村民前来观赏。
      村民的游神活动被视为“封建迷信”实际上是解放后意识形态教育的结果,历史上,人们是把它视为乡村文化的一部分,是地方性娱乐活动。林耀华于1935年所著《义序的宗族研究》一书中,也是将村民的游神活动视为娱乐的。义序在福州南郊,是黄氏单姓村,村内有大王宫和将军庙,每年均要抬出神像进行游神活动。林耀华写道:“年例阴历2月为出巡迎会,热闹非常。”迎会日期确定后,“街谈巷议都以迎神为资料。家家户户备办接神礼品。移居乡外族人或本族亲属都相继来乡,参与这个盛大的娱乐会”。费孝通在上个世纪30年代所著的《江村经济》中,也写道:“有趣的是人们并没有认为由于暂停了集会(宗教活动—笔者)而造成了经济萧条;相反地却认为是经济萧条造成了每年集会的中止。这表明聚会的真正意义是娱乐多于宗教或迷信。”
      4 借助华侨华人的资金和声望重建宗族设施
      历史以来,宗族组织与宗族活动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特质之一,对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一直产生着重要的影响。1949年以前,宗族组织与宗族活动在岭村的公共管理与公共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1949年以后,在新政府倡导的新意识形态下,它却成为一个反动的代名词。武当别院得以重建的合法理由是,它是明天启年间建的古迹,有时代大书法家周如磐挥毫的“武当别院”的石刻横匾为证。岭村的各个宗族的宫庙的历史有可能比武当别院更加古老,但苦于没有有形的证据,而且宗族宫庙既是宗族主义的象征,又是封建迷信的象征,因此,恢复重建的压力极大。但是,改革开放后,政府要求重视引进侨资,欢迎海外华侨华人参与家乡的建设,因此,对华侨华人在家乡进行的一些在当时看来有些“过头”的行为,各级干部大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宽容”“默许”的态度。岭村宗族宫庙和宗祠的重建与修复就是一方面得益于海外华侨华人的资金援助,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政府赋予华侨华人行为的“特别通行证”。
      除了武当别院外,全村第一个恢复重建的庙宇是岭村古街南头的佛公堂。它不是宗族宫庙,虽然只有40平方米,但却是岭村每年第一个闹元宵的庙宇。陈德发先生原来的祖屋在古街南头,应村民的请求,陈先生于1981年捐建了佛公堂,接着,其与家族成员又共同捐资重建了本宗族的霞渡宫和霞渡陈氏宗祠。这些建筑的恢复重建给村民,也给华侨华人吃了一颗“定心丸”,知道政府允许侨村恢复“迷信”(宗教和宗族)建筑。
      武当别院竣工庆典后,大批旅外乡亲相约回国,旅外乡亲与家乡父老血浓于水的亲情交流和文化认同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重温亲情与谒祖祭祖等,进一步拉近了海内外的感情。此后,村中各个宗族宫庙与宗祠等在海外华侨华人的捐助下,祥镇宫、霞渡宫、杭霞宫、龙津社、溪头宫、佛公堂等一个接一个地获得了恢复重建。
      岭村的宗族宫庙和宗族祠堂恢复重建,使宗族活动重新兴起。但是,由于时代已经变化,因此,宗族组织无论组织结构、组织活动、组织功能都发生了变化,实质上已是今天公民利用传统组织资源而结成的社团。我们要避免因为它们的传统形式而把它们视为过去时代的组织。“宗族已经蜕变为适应当今政治的公民社会组织”。
      (二)村委积极引进侨资建设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时期
      自从武当别院竣工庆典,大批旅外乡亲相约回国后,近20年里,不断有旅印尼华侨华人回来探亲。这一方面使岭村大队的干部们有了与旅印尼华侨华人进一步熟悉、联络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使旅印尼华侨华人对家乡的情况、需求更加了解。家庭承包制实施后,岭村大队的工作重心逐渐从生产向村庄公共建设方面转移。1981年11月,趁陈德发先生回家乡,大队请他向旅印尼岭村同人转交了一份建设岭村的十项远景计划草案书,请求同人予以资金支持。据当时的大队支书陈通龙介绍,十个项目是,1 通自来水;2 铺水泥村路;3 建科技文化中心(包括建幼儿园、灯光球场);4 填埋旧式露天厕所,建若干新式厕所;5 建一个华侨果场;6 建华侨纪念馆;7 成立一个福利基金会;8 建武当别院旅游区;9 兴建机砖厂;10 建岭村街。这一时期,除了以旅印尼岭村同人的名义捐建外,陈德发、陈子兴、陈德森、陈明光等华侨华人也以个人独资的形式,根据村委提议积极援助家乡建设。
      1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建自来水工程。旅印尼岭村同人捐款20余万元,于1983年初动工,翌年通水,使岭村成为全镇第一个有自来水供应的村庄。
      电力工程的完善。陈子兴于1981年捐赠了两部发电机,而同人捐建了电站用房。1990年代中期,陈德森捐款9 4万元,购买了一台发电机。同人捐款更换、重布了1973年的用电线路,安装了路灯。
      修桥建亭。陈德发于1981至1983年,捐款9万余元修建4座桥和4座亭。
      铺水泥村路和建村门楼。陈德发独资捐款29万余元,于1982至1987年间,铺就了岭村水泥村路,全长约7000米。1990年,从324国道到村委的一段,又加宽一米。并在岭村和北头岭两个自然村的福厦公路边各建了一座村门楼。
      2 在公益设施建设方面
      兴建岭村华侨影剧院。为了村民有机会享受现代文化娱乐生活,陈德发先生独资捐款66余万元,于1983年8月24日落成剪彩了有1320个座位的岭村华侨影剧院,并配备了舞台设施、电影放映机等。并培训了三位放映员。
      兴建科技文化中心和幼儿园。陈德发先生独资捐款23万余元,于1983至1985年建成了占地面积为25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94平方米的3层楼房,二、三层为科技文化中心,一层为幼儿园。科技文化中心设有图书室、农技室、夜校、娱乐室等,并购买了各类图书、民乐乐器和相应的家具设备。幼儿园的相关设备、用具也一应俱全,还建有幼儿游乐场所。从此,岭村的儿童开始按年龄建起了从小班到大班的正规幼儿教育。
      兴建灯光球场和露天剧场。陈德发先生捐款近14万元,为岭村建了一个621平方米的灯光球场,和172平方米的露天舞台,灯光球场和露天剧场的共用看台321平方米,看座1040位。
      改造旧式茅坑,建设新式厕所。1984至1985年,陈先生说服部分村民迁移和填埋这些旧式露天茅厕,一个坑位给予100元人民币补贴,一共填埋了59个旧式露天茅厕坑位,并捐款1 6万余元,在村中多处新建了5个男女公共厕所,使村庄面貌大为改观。
      完善村卫生所设备与环境。1986年,陈德发先生捐款2000元港币,为村卫生所购买办公桌、橱柜、简单的医疗器械和室内装修等,使卫生所初具规模;1996年定居香港的陈瑞临和旅印尼华侨华人陈子富、陈丽英夫妇、陈明光、陈金美、林金山等又捐款计33338元,为村卫生所扩大面积、装修,并添置了较高新的器械,使村卫所一跃成为新厝镇第一所甲级卫生所。
      建新村委会大楼。岭村村委的远景计划中有一项是建华侨纪念馆,陈德发先生认为,专门建一个华侨纪念馆的必要性不大,不如建一座钢筋混凝土的新式大楼作为村委办公楼,而取其中的几个房间当纪念馆即可。于是,1987年捐款近12万元,盖了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共4层的德发楼,即现在的村委会办公楼,并购买了所有设备、家具。而遗憾的是,村委会设想的华侨纪念馆至今没有搞起来。
      四、岭村开始失去侨资并开始村民集资建设村庄
      (一)失去侨资的原因
      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东南亚金融风暴后,岭村村委几乎没有再得到旅印尼乡亲的捐赠了。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最主要的原因是岭村的旅印尼华侨华人主体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那些上个世纪前半叶走番,即出生岭村而后移居海外的老一代华侨华人所剩无几,在同人的骨干中据说就只剩下陈瑞临老先生一人。取而代之的则是在侨居地出生的“土生华人”。虽然许多老华侨在世时非常重视培养下一代对于岭村的感情,但除陈德发之子陈子兴先生、陈金煌之子陈瑞春先生等一部分土生华人在父亲的影响下,对中国、福建和家乡岭村也怀有深厚感情外,大部分土生华人对中国、对家乡是陌生的。
      其次,对家乡利用侨资的失望。以往旅外同人对家乡的大量捐助并未得到村委的很好管理,并未产生效益使侨资增值,相反却助长了村委重引资轻管理、依赖侨资的思想,引起侨胞的不满和失望。老一代华侨华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原谅岭村村委,但土生华人却办不到。据说,有的土生华人就是回到福州也不愿回岭村,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家乡的人太会向他们索要,那样的索要怎么富的人也受不了。
      再次,土生华人由于抛弃了“祖籍家乡”的感情羁绊,他们的投资更加理性。他们开始反对对岭村的无偿捐赠,正逐渐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印尼当地。在印尼,一些土著居民仇视华人,以致历史上多次发生排华事件。据了解,在印尼某些地区,一些注重在当地开展福利慈善活动的华人社团取得很大成功,在1997年排华时,这些地区的土著居民自发组织起来保护华人。这对于旅外岭村乡亲有很大的启发。现在同人有意识地将资金主要用于当地的福利和慈善事业,以改善与当地土著居民的关系,即土生华人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当地社会。
      最后,多数岭村人已经富裕,完全可以自立。在东南亚金融风暴中,华侨华人大多受到沉重打击,经济实力下降,甚至处于破产边缘。相反,如今的岭村已今非昔比,大多数村民生活都较为富足。一些侨胞认为,岭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超过了海外大部分华侨华人的生活水平,应该、也完全有能力依靠自身的力量建设村庄。总而言之,岭村原有的侨乡优势已发生变化,以往有求必应的来自老一代华侨华人的侨资已悄然消失。
      (二)侨资利用的反思
      在扶助贫困的问题上,我们常常提到要给予“造血型”扶持,而不能是“输血型”扶持。在岭村,旅外华侨华人不仅提供了如给生产大队电视机、摩托车,建各种文化设施,赠给全村各家各户缝纫机、自行车、金戒指、困难补助等“输血型”的扶持,更给予大队如拖拉机、载重卡车、旅行车、碾米机、发电机、农械厂和建造塑料厂房、粮食综合加工厂厂房,建造自来水站等“造血型”扶持,以至于在1984年5月9日同人写给侨管会暨岭村大队全体干部的信中指出:大队的财政来自“塑料厂、华侨粮食综合加工厂及3辆汽车等的各部门的出租、出产品的利润,为数相当可观的”,即使旅外同人不再捐助“也相信大队对财政方面是不会发生拮据的”。但是,旅外华侨华人万万没有想到,这些造血援助有的因管理不善,有的因能力有限,有的因市场转型而几乎没有“造出血来”。所以,反思岭村村委的侨资利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造血型”扶持还需要有“造血”能力的人才来管理,才能真正造出“血”来。回顾历史,旅外华侨华人在援建岭村小学与岭村侨兴中学方面是成功的,这就是因为这些学校建起来后,是地方教育部门派来了教育专家来管理,所以才得以成功。如果岭村大队得到的卡车、旅行车,自来水站等,当时也是请有经营能力、没有私心杂念的人来管理、使用的话,就如旅外同人所说,可以以车养车,以水养水,可能岭村村委已经有了强大的集体产业。可是……
      以上谈的是“造血型”扶持还需要有“造血”能力的人才来管理的问题。对于“输血型”扶持,如给生产大队电视机、摩托车,捐建各种文化设施等,是为了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对于这些物资和设施,村委会应该教育村民予以爱护,并指定专人妥善维护和管理。一些由于社会生活的变化,一时派不上用场的设施,更应像各宗族的宫庙、宗祠那样有专人经常注意检查、保护,这样才不会伤害侨心,而且才可能长久使用。岭村华侨影剧院虽然就在村委会的旁边,但玻璃窗有的敞开,有的关闭,玻璃破碎不少,一看就知道村委没有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华侨捐建的公益设施破损严重,据说陈德发先生看了心痛不已直摇头。笔者没有机会采访这些捐建岭村公益设施的华侨华人的内心感受,但捐助笔者到日本留学的福清籍旅日神户福建同乡会的华侨领袖林先生在家乡独资捐建了一所小学、一所中学及其他许多公益设施。他告诉笔者,他回到家乡看到不少对公共设施管理不善的地方,但不愿多说,以免别人认为他因为捐建了这些学校与设施而自以为了不得。所以,不要以为岭村华侨华人没有指责,就是没意见、没有看法。
      (三)靠自身的力量建设村庄是最好的办法
      由于历史以来岭村的大部分家庭,以及村庄公共管理、公共设施都依赖海外援助,办什么事都要向旅印尼华侨华人伸手已成为许多岭村人的思维定势,不少村民在指责村委是败家子的同时叹息说:“以后华侨再也不会拿钱回来了!”。他们依赖海外援助已成习惯,似乎谁也没想到,现在岭村人几乎家家户户也都已成为“新侨眷”(调查之三将详述),已都有了钱,为什么还要旅印尼华侨华人拿钱回来呢?为什么不能自己拿钱出来办公益呢?自己拿钱出来办公益,就会知道这些设施来之不易,就会知道爱护公共设施,对培养公共道德是个很好的方法。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旅外同人给岭村装了路灯,但是,很快一盏盏路灯不知道被谁用什么给打坏了。一次次安装,一次次被破坏,将路灯罩上铁丝网也照样被打坏。后来,村委也不再重装了,晚上村路一片漆黑。2002年开始,第3和第4村民小组邻居之间合伙出资,在自己的房屋附近的村路上安路灯,合伙缴电费。这样反倒没有人破坏了。于是,各个片的村民也都陆续合伙安装路灯,合伙缴费,现在全村几乎都恢复了路灯。可见自己掏钱办事更能爱惜,更有成效。
      岭村村委失去了旅印尼华侨华人的捐赠已有约10年,前些年,几乎停止了村庄的公共建设与公共活动。2000年代初,靠改革开放后出境务工、定居港澳的村民的捐助搞了两年春节文娱活动,没有外面捐助就什么也不开展。不过,近两年来因为有了政府征地的收入,村委开始以向镇里争取一点、村委出一点、村民也集资一点的方式铺设和修补新水泥村路。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好方法,大家都来参与村庄建设,既透明又公开,又会爱惜建设成果。岭村人的生活水平已普遍提高了,靠村民自身的力量完全可以把村庄建设得更好,使村庄公共活动搞得更出色。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⑧陈金煌(第四子陈瑞金手抄):《旅印尼岭村同人简单经历记录册(1)》,第31,15,16,15,16,138,109,24—25,16、17,25—26,23,48,44、54、62、67、87,44、45、46、55、87页,1981年7月份,未出版。
⑥⑦陈孙政搜集、整理、汇总:《陈德发先生在国内的捐赠》(2004年①),第8—10,8页,未出版。
⑨陈孙政搜集、整理、汇总:《陈子兴先生在国内的捐赠》(2004年②),第3页,未出版。
陆学艺:《“三农论”——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研究》,第97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旅印尼蒜岭乡同人,1983年1月10日给蒜岭乡侨汇保管会全体成员、蒜岭大队全体干部、既蒜岭学校林校长及全体教师的来函,未出版。
刘朝晖:《超越乡土社会——一个侨乡村落的历史文化与社会结构》,第114页,民族出版社,2005年。
郁贝红:《福州市沿海乡村老人会组织调查报告》,《福州社会科学》,2001年第一期:郁贝红、叶翔:《福建沿海侨村闲暇文化生活的调查与思考》,《福州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第54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第100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
高丙中:《中国的公民社会发展状态》,《探索与争鸣》,(沪),2008年2期。
陈德发、陈子兴父子多次给村民赠送礼品,1981年,陈德发赠送全村乡亲每户一台上海蝴蝶牌缝纫机;同年,陈子兴赠送给乡亲每户一辆凤凰牌自行车;1983年陈德发又赠送全村乡亲每户一枚金戒指,1985年赠送给全村乡亲每户100元人民币。
不过这力量依然来自海外,只是不是来自上个世纪前半叶走番的老一代华侨华人,而来自村民各家自己的子女、或丈夫、或妻子在海外务工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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