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思路

http://www.fzskl.com  2011-07-04 15:11:39  来源:福州社科网  

 

[提要]十二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阶段,也是福州打造海西省会中心城市的历史机遇与责任。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现跨越式大发展是福州十二五的工作重点。
[关键词]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


一、“十二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福州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机遇
  1、世界经济发展的的态势为福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危机-萧条-复苏-高涨”循环反复是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虽然“十一五”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危机之后,“十二五”时期又将是一个新的全球经济上升期。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仍在加速发展。国际技术和产业转移有利于我市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
  2、国内经济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十一五”后期全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矛盾突出。但这并没有阻止发展的的步伐,全国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扩大内需,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经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仍有进一步发展,为我市“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尤其是周边的珠三角、长三角的发展对我市有重要的影响,有利于我市发挥优势,深化改革。
  3、国家支持海西建设为福州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契机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从地方决策上升为中央决策,成为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区域战略。2009年《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发布,赋予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以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2010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还亲临福建考察指导。2010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2010年9月,习近平同志来福建考察指导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视与支持,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的福州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与引导。
  4、“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与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生产总值2520 69亿元,比2005年增长70%;全市人均生产总值22388元;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25 4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5 26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66 5%和52 9%。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势强劲,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2009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产值1503亿元,比增20%,瑞芯、网龙、福大自动化等一批企业已走在全国同行业前列,福州申报国家动画产业基地通过验收。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09年温福、京福高铁通车进一步拉动住宅、旅游等消费。落实家电、汽车下乡及以旧换新等政策成效明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市场消费增速首次快于城市。城市建设现新貌。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火车南站建设及火车北站改扩建等拓展新区的重大项目进展顺利。海峡金融商务区动工建设。完成茶亭街主干道、福峡路、福湾路、杨桥路等路桥工程建设,改造提升西二环等主干道。新辟公交专用道,新增更新环保公交车。城区主干电网及电缆下地工程启动实施。集中清理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和综合整治鼓岭取得初步成效,有力遏制了违法建设的势头。拆除违规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牌2500面,完成城区836幢建筑物立面整治,治理乱张贴等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316元,实际增长9 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702元,实际增长9 1%。就业和再就业成效显著。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 5%之内。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显成效,生态环境改善。200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 75%、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2%。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利用外资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按验资口径达10 3亿美元,超过预期目标2 3亿美元。
(二)“十二五”时期福州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
  1、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市发展仍受资源约束,特别是土地、淡水、能源仍很紧张。经济社会发展已不能再是以高消耗、高污染为基础,不仅短缺的资源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消耗,随之而来的废弃物的排放也是环境所不能承受的。因此,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是国家的要求,也是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已被列为我国基本方略。减少或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发展低碳经济也将是我市“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的关键。
  2、和谐发展要求的挑战
  “和谐”即城乡之间、人和社会之间、外需和内需之间、经济和社会之间、经济和自然之间的和谐。人是和谐的最主要因素。和谐发展强调以人为本,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强调公平。“十二五”时期福州经济体制改革如何兼顾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使改革成果普惠人民是一个重要挑战。
二、“十二五”期间经济体改革创新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1、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规范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全面推行乡镇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办事依据,简化办事程序,明晰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区分不同地区、类型,因地制宜,确定重点,分类指导,适当、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组布局。
  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不断增加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明显增加,加大对县乡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县级财政最低财力保障机制。县(市、区)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一二三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程度,对乡(镇)分别实行完善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或“乡财县管”方式,已经实行乡财县管或者试点的地区进行规范和完善,尚未试点的地区启动试点工作。
  3、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优化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扩大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解决其生产生活问题,妥善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队伍建设。
  4、健全完善农业经营机制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推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推进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公益推广职能,科学设置推广机构,理顺机构管理体制,创新农技推广机制,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公益性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放活经营性服务机制,实行市场化规范化运作。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订完善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5、积极推进林业体制改革。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确保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基本目标。着力强化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切实优化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林业生产要素聚集机制。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化解林业经营风险。鼓励引导林农与林业龙头企业通过资产整合,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强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工作。加大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历史遗留涉林矛盾纠纷。建立林地承包仲裁机构,开展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试点,拓展纠纷解决渠道。
  6、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确保财政投入持续“三个增长”。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项免费、补助政策。完善教育资金运行机制,加大各相关部门的相互沟通与协调力度,减少经费流通环节,确保各项改革资金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优化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
  7、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综合配套改革。扎实巩固“十一五”期间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选择具备条件、不同类型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形成多层面、梯度推进的试点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按照“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转岗就业问题,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8、开展扩权强县、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综合比较选择试点,推荐实行省直管县体制,赋予直管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研究制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措施。
(二)大力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五”期间继续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逐步推进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化,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重新修订《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从制度上解决科技进步中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明确我市科技发展战略和基本方针、政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有效的科技服务和保障体系,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深入实施。加快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示范、试点、培育工作,给予政策、项目支持。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技术创新组织及技术联盟,加快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技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突出科技经费支持重点,向重大科技工程、重点科技行动和重大产业化项目集中。继续深化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试点,重点指导推动一批公益类科研机构实施分类改革,建立现代科研院所质素。
  2、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积极推动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教育激励机制建设,进一步激发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合理盘活教育资源,重点结合危旧房(棚屋区)成片改造,认真做好老城区教育布局调整与资源盘整。积极引导、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加快建立完善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构建并完善我市学前教育的办园体制、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城乡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山区和薄弱学校流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校招生制度,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推进高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职业院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办学体制,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新版教育,认真规范教育收费,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推进高校产业改革改制工作,组建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经营性资产划转,逐步实现高校全资企业的公司制规范改造。完善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3、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意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文化事业,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和渠道。
  充分利用福州在海西建设中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条件,重点发展现代传媒业、动漫游戏业、设计创意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休闲旅游业、文化会展业、广告创意业等七大行业,以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带动,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文化企业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合兼并等形式的改造和资产重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实现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调整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文化资源,培育发展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不断提高文化创意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
  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促进政府职能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推进文化事业分类改革。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推进并全面完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开展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加大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力度。
  4、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及《2009年福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我市近期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的落实。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完善合作医疗运行机制,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快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健全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运行的管理机制,探索完善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制度以及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加快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完成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任务。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监督管理,加强市属医院医疗服务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上网采购制度,完善新上网药品限价机制和已上网药品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三)加大就业、收入分配、住房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
  1、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扩大就业与促进创业并举,支持自主创业,鼓励自谋职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调节、城乡统筹、自主择业的就业体制。发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培训制度。支持自主创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企业工作。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全面推行就业管理实名制,完善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准确掌握全市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建立失业调控、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作用,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创新再就业援助制度,加强职业介绍和创业指导,提高劳动制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完善困难群众就业照顾和援助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格局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络到户、服务到人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市劳动仲裁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劳务中介,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改善就业环境。
  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兼顾各群体利益,坚持效率和公平相结合,保障改革的普惠性。一方面坚持市场化方向,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另一方面在保持企业和政府收入继续增长的同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加大对农村和落后地区的财政补贴和转移性支付力度。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城乡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规范垄断行业收入,加强对高收入的税收调节,促进收入分配结构合理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健全同工同酬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健全预防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3、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相关制度,扩大保障范围。采取区域规模综合配套开发措施,大面积地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限价房,尽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建设公共租赁房,确保尽快解决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人群和新就业人员等“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推出制度,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功能。创新发展住房保障相关的金融财政政策,解决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的资金问题。
  4、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稳妥推进晋安区新农保试点,加快推进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体系。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含大学生)工为重点,适当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未成年人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升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率。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扩大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人员参保面。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多渠道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包括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变现部分国有资产等,保证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完善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
  5、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强化灾害应急救助,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推行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健全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制度,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投入,简化申请程序,扩大覆盖面。加强对流浪人员尤其是流浪儿童的救助力度。大力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从资金筹措、宣传发动、项目实施、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实质性的帮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四)深化国有企业和公用行业改革,继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1、继续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继续推进条件成熟的市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开放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权,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鼓励非公有制资本、企业经营管理层和技术骨干持股。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制度,逐步推进企业经理人配置市场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继续稳步、规范推进我市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继续推进存量改革,提高存量资产配置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2、加快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积极配合国家推进邮政、铁路、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和盐业、烟草等专卖专营行业改革,积极推进水管和公路养护等行业改革。加快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坚持国有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形成多元化公用行业投融资体制。规范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和行业监管,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
  3、加大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全面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分级管理”和“事权统一”的原则,以行政等级分类与路网功能分类为基础,明确界定管理职责,合理设置管理机构,科学划分管理机构事权。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和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政(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强化管理养护职能和责任,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市直属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任务和委托代管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定性定编工作,制定出台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快垃圾、污水处理产业化运作,大力支持从事污水、垃圾处理的生产、流通企业发展。
  4、继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清理和消除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政策性因素,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改善非公有制经济投融资环境。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市场准入,放开、放活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文教体卫等社会事业领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引导和监管,理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工作体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担保环境,缓解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问题。制定完善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有科技专长的人员从事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私营企业工作,用优惠的政策吸引人才。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切实把国有资本投资重点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加快制定完善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制度,健全小企业信用担保等社会服务支持体系,研究制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健全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
  1、大力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拓展市场化配置资源广度和深度,规范市场化配置资源行为,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激发经济发展的潜力和活力。继续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深化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改革,加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力度,巩固完善经营性土地10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商品房住宅用地100%拍卖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积极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区别年限制改革试点;大力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新设置矿业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取市场方式出让;进一步健全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体系,完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强化土地调控。全面启动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引入先进的项目管理机制,依法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健全各类要素市场,降低要素流动和交易成本,提高配置效率。
  2、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多层次区域性资本市场。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发行债券,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批在全国同行业中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积极有序地发展债券市场,拓展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大企业集团建设项目的直接融资渠道。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运作。积极发展新型投资品种,努力扩大地方债券发行规模,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探索资产证券化。推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和证券投资基金。大力发展地方资本市场,规范健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整合我市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区域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健全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
  3、建立新型银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寻找银政、银企合作契合点,不断优化银政、银企合作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银行、政府、企业之间交流合作,努力打造海西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特色金融业,促进金融业和企业共同发展、经济与金融共同繁荣。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融资信誉环境,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发展乡镇合作金融组织,鼓励农民走合作经营道路。充分利用榕台关系优势,积极推进榕台金融合作。
  4、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推进煤炭、电力、石油、运输、水资源、土地、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实现资源价格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实行鼓励垃圾焚烧的价格政策。探索建立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健全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形成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放、可循环的发展机制,完善资源节约和节能降耗的多渠道稳定投入机制,加快污染排放权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污染排放权市场化转让机制。规范和加强差别电价征收制度,建立反映电力供求和促进节约用电的电价形成机制,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落实水价分类调整制度,加快水表一户一表改造,推广居民用水价格阶梯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5、健全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努力提升市场辐射力和竞争力。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新型现代流通网络,开展“一网多用”,建设、改造“农家店”,加快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服务民生的商业网点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6、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和方式。进行改制试点,积极推动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突出我市资源、地理和人文景观等特点,发展“特色招商”,搞活特色企业。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力度,增强区域投资吸引力。
  7、加快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大力培育新型行业协会,继续改革传统协会,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推进继续将政府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化、中立化。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把应由行业协会商会履行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商会),把适宜行业协会商会管理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
(六)立足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规划和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的作用的认识,突出强调和体现规划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健全规划实施和监督机制。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和重大项目稽查制度,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投资信息统计、信息发布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完善投资调控体系。加快投融资领域立法,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积极探索组建新的投融资平台。
  2、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农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基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管理。
  3、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比较完善的经营性资产以及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系,形成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和授权经营等监管和运营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为重点,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并购重组等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全面实施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规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四大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的投融资能力,开展投融资运作。开放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引导民间投资。
  4、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工商管理、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准入体系,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特别是完善和创新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制度和方式,努力构建市场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督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四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范畴,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稳步推行网上审批方式。构建多方监管体系,有效制约和监管行政审批权力。
  6、规范完善行政行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政务公开规定。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和评估制度,坚持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加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清理,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责任追究。
  7、深化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制度。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农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8、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定。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完善查办惩处机制,维护法纪的尊严。

课题组成员:张兰英 朱剑修 刘清雅

                                                                        刘庆 丁琼

                                                      执笔:丁琼

 

*本课题为福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十二五”规划前期调研课题,由福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福州市社科院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联合课题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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