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团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会、研究会、协会、促进会: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榕民〔2016〕53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凡2014年9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符合评估条件(2015、2016年度检查合格)且未参加过社团评估的社团,均应参加此次评估,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评估条件未参加评估的社团,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实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团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社会组织评估报名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进行资格审核。
(二)参与评估工作的社团须按社会组织性质对照评估评分表进行自评;按照评估材料目录,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首页附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评估资格审核过后,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将组成专家组,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评审,作出初评结论。
(四)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现场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四、评估材料
评估申请表、评估材料目录、评估指标等评估材料,请登陆福州社科网学会之家下的办事流程子栏目,或在福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fuzhou.gov.cn/)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
五、工作要求
此次评估结果将作为社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重要指标。请各学会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积极参加评估工作。
六、联系方式
福州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子豪、张艺菲、吴前立
电话:83621152
传真:83620152
电子邮箱:fzmzspc@163.com
福州市社科联学会部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433办公室
电话/传真:83273562
联系人:吴志波、黄君如
福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