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有关高校党委宣传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完善社会科学普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科学普及社会化、大众化和制度化,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社科联决定联合开展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和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可申报市社科普及基地:
1.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文艺演出场馆等);
2.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包括街区、特色小镇和历史文化主题公园等);
3.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4.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5.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街道、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
2.具有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科学性、公益性、长期性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任务,积极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并作出优异成绩。
3.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所需的人才准备与资料积累;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部门;有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4.将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社科普及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5.愿意接受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接受命名单位组织的对社科普及工作与活动的考核监督。
三、申报程序
1.县(市)区各单位向所在地社科联申报,各县(市)区社科联应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汇总后上报市社科联。
2.市属单位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1)《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2)申报单位2017年社科普及活动方案(一式一份);(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以上(1)、(2)两项材料需附电子文档。
2.申报材料应在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市社科联宣传普及部。《福州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可从“福州社科网http://www.fzskl.com下载。
3.市社科联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座1433,邮编:350007
联系人:严平,联系电话(传真):83273562
邮箱:fzskl@163.com
五、评审命名
1.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根据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条件与要求,通过实地考察,综合社会评价,全面了解申报单位的活动情况及实际成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提出具体认定意见,经集体讨论通过后,予以正式命名并授牌。
2.市社科联将依据《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适时对基地进行考核评估,作为经费补助依据。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福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