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郭承真:中国穆斯林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切实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承真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中国穆斯林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切实保障,穆斯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正常宗教活动得到保障
“近年来,国内穆斯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郭承真说,目前全国约有4万座清真寺,其中约2.4万座清真寺分布在新疆。
郭承真说,近年来许多西部地区的穆斯林到东部地区经商工作,上海、南京、广州等东部城市的清真寺每逢主麻日便人满为患。为此,一些东部省市的政府批准设立临时宗教场所,保障国内外穆斯林的正常宗教活动。
“中国女性穆斯林也有参加宗教活动的强烈愿望,伊斯兰教界也在不断为她们创造便利。”郭承真说,目前全国已有上百座清真寺专供女性穆斯林使用,为女性专设清真寺在一些国家是不可想象的。
朝觐是伊斯兰教“五功”之一。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为穆斯林朝觐创造条件。据郭承真介绍,中国穆斯林朝觐人数增长迅速,从2002年的2000人增加到2015年的1.4万多人。
宗教管理法治化和民主化不断推进
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以来,中国的宗教工作实现了由主要依政策办事向依法管理的转变。
郭承真说,中国政府不断推进宗教管理法治化,目前正在修订《条例》,以维护宗教界权益。“在《条例》修订过程中,政府十分重视听取宗教界的意见。”
据介绍,中国伊斯兰教界内部也在积极推动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和民主化。1993年中国伊协推出《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由穆斯林群众民主选举出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寺管会自行管理清真寺事务,政府部门和伊协都不会干涉。例如,寺管会负责聘请阿訇等教职人员,穆斯林群众如对有关教职人员不满意,寺管会可对其予以解聘。
郭承真说:“一些国家清真寺的阿訇一般由政府任命,而中国的阿訇则由穆斯林群众民主推选。这是中国伊斯兰教管理民主化的一大特色。”
据介绍,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中国伊协今年将着手修订《办法》,以更好地促进宗教管理法治化和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