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专家辅导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新时期29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基本经验,深刻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科学回答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为党的十七大作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准备,对于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更好地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继续奋斗,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帮助全市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内涵,经研究,决定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辅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对象: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员干部群众。
二、有关工作安排
1、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市委讲师团共同组织,市社科联、市社科院负责落实具体事项。
2、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市直有关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和学习需要,通过市社科联宣传普及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宣讲。
3、各县(市)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好所在县(市)区和基层单位(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等)的听讲工作。
4、邀请宣讲的单位请认真做好以下及相关工作:(1)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市社科联宣传普及部联系;(2)做好宣讲团成员的接送和接待工作(必要时应安排食宿);(3)安排听课场地、布置好主席台,落实好主持人;(4)通知听课人员按时入场并维持好会场秩序;(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宣讲的影响;(6)将宣讲情况及时以信息报送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5、 宣讲的具体事宜和线路安排由市社科联宣传普及部负责协调。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83258342(办),13015736235。
6、授课专家的讲课费用由邀请授课的县(市)区、部门各自承担。
特此通知。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福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福州市社会科学院
中共福州市委讲师团
200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