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团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会、研究会、协会、促进会: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送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榕民〔2017〕270号)要求,我会将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2016年度社科类社团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7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市社科联会议室(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431室)。
三、参加人员
各社团法人代表或秘书长、财务人员各1人。
四、应备材料
1.2016年度社团工作总结、2017年度社团工作计划一式两份;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fzshzznj@163.com);
3.2016年度财务报表和账本、会计凭证,年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的社会团体,需提供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一份,财务审计报告书应附有社会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文件);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5.学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社团宗旨,工作进展,主要负责人情况等,字数300字左右)、单位会员花名册(见附件2)、个人会员花名册(见附件3)各一份;
6.按照市委组织部“两覆盖”工作要求,所有社团必须成立党组织(兼合式党支部)。所有学会须提交3名以上党员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模板见附件4)或加盖公章的党费证复印件(已提交此项材料的学会可略过);
7.开办网站的学会,须填写《网站安全信息情况表》(见附件5),并由学会负责人(会长或理事长)签署《重要时期信息安全重点保卫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6)。
五、相关事项
1.各社团应提前自检,真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要求报送相关年检材料,做到全面受检。因材料不全无法及时办理年检的,责任自负。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年检,请事先向我会提交书面说明。若因无法及时换届而延误年检,须提交《社会团体延期换届申请表》。
3.因故未能参加集中年检的社团,请于5月30日前到我会进行初审,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民政局窗口补检。
4.为了便于沟通联系,请各社团联系人及时加入“福州市社科联社团群”(QQ群号:263715787)。本通知电子文档及相关表格请从福州社科网(http://www.fzskl.com/)通知公告栏下载,也可从福州市社科联社团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吴志波、黄君如
电话:0591-83273562
传真:0591-83273562
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4.党员证明信模板
6.重要时期信息安全重点保卫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随年检通知附上)
福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4月12日